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曲靖市人民政府关于市政协六届三次会议第223号提案办理意见的函

发布时间:2024-10-19 11:17:00   索引号:   文号:曲政函〔2024〕375号   来源:曲靖市人民政府   

李栋超委员:

你提出的《关于加强盲道建设和管理的提案》(第223号),交由曲靖市人民政府办理,经认真研究,现答复如下:

盲道的建设和管理,反映着一个地方的城市文明内涵,是一座城市软实力的体现。我们始终坚持“以人为本”的理念,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和城市更新,更多地让盲人能够安全、自由、平等参与到社会生活中来,共享人类社会的和谐与文明。

一、关于“治理占用盲道现象”的建议

曲靖市多措并举严格治理占用盲道现象,交警部门严格对照标准法律依据审查、批准人行道内停车泊位的设置,加强人行道内的停车泊位管理。市政、综合执法管理等部门协同合作,共同研究制定有效的管理措施,针对违法突出区域,采取设置阻车石等措施,防止机动车驶入人行道内占用盲道。同时,不定期开展盲道治理专项行动,对车辆及商户占用盲道经营等行为依法予以清理,积极消除安全隐患,保障视觉障碍人士的合法权益。

二、关于“规范施工,强化细节管理”的建议

严格按照《城市道路和建筑物无障碍设计规范》、《建筑与市政工程无障碍通用规范》(GB55019—2022)工程建设标准,加强对盲道的规划、设计和施工,严格控制行进盲道设施范围和宽度。不断健全城市绿色出行体系,打造安全舒适的步行和非机动车系统。新建、改扩建道路原则上配套路内人行道,配套非机动车道,最小宽度不低于2.5米;保障路内步行空间,步行道最小宽度不低于2.0 米。在学校、商场、文体场(馆)、城市综合交通枢纽等大型人流集散点,因地制宜设置立体过街设施。对出行各环节进行无障碍设计,打造对残障人士友好的步行和非机动车交通系统。

三、关于“加强维护”的建议

积极开展市政设施巡查维护,强化盲道、无障碍设施维保力度,用心守护市民出行安全。按照盲道等无障碍设施日常维护管理要求,持续加大对盲道等无障碍设施的巡查频次和监管力度,重点检查无障碍设施的完整性、平整度、连续性以及是否存在被占用等问题,发现问题立即整改,保障无障碍设施的完好。2024年中心城区累计维修破损主次干道24281平方米,人行道4856平方米,更换井盖(含雨水箅子)1678套。

四、关于“加大宣传力度”的建议

积极开展无障碍环境建设宣传,营造全社会支持、关心关爱盲人盲道的底线和共识。以全国助残日(每年五月第三个星期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无障碍环境建设法颁布日为契机,通过悬挂布标、全市公益宣传屏、微信群、公众微信号、培训会议、发放宣传资料等形式,向全社会宣传、普及无障碍知识、无障碍文化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无障碍环境建设法治信息,号召社会大众力量参与监督盲道建设和管理。与视力残疾人就业培训、盲人辅具发放工作相结合,开展无障碍环境建设通识知识培训。在盲人按摩技能培训工作、盲人辅具发放过程中,邀请无障碍领域专家或设计院无障碍设计专家授课,定期或不定期组织开展无障碍知识培训和盲道实地参观、体验,为盲道建设管理提出合理化、建设性意见建议,全力保障视力残疾人便利通行,让盲道真正帮“盲”,让残疾人生活有“爱”无“碍”,让城市更有温度,更加文明。

盲道是无障碍设施的一部分,是保障残障人士顺利出行的重要保障,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在盲道等无障碍设施建设、维护方面持续发力,真正做到为民所用,保障市民出行安全。

感谢你对政府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以上答复,如有不妥,请批评指正。

 

 

曲靖市人民政府

2024年10月18日

 

(联系单位:市政府办公室秘书四科  联系电话:0874—31259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