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颖委员:
你提出的《关于加强共享单车规范管理的提案》(第136号),交由曲靖市人民政府办理,经认真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完善协同管理机制”的建议
一是按照“一车一照”要求,督促共享单车企业依法对所有共享单车进行登记上牌;同时,针对共享单车逆行、不按车道行驶、闯红灯、违法载人等突出交通违法开展重点整治,形成严管态势。二是按照市交通运输局、市公安局、市城市综合管理局联合印发的《关于曲靖中心城市互联网租赁自行车投放总量(2021—2023年)管控的通知》,严格控制中心城市共享单车投放总量。督促两家共享单车企业严格履行《曲靖中心城市互联网租赁自行车特许经营协议》,所投放车辆均应经提交产品合格证书等相关材料由交管部门认可并依法上牌;每投放100辆共享单车,安排一名运维人员;每投放300辆共享单车,配备一台调度车;在日常运维管理中,每日定时对车辆进行清洁、维修等。三是两家共享单车企业建设了共享单车监管平台,并将平台数据接入曲靖市“智慧城管”平台,加大对大型商业区域、重要城市道路、公共交通枢纽站、学校、医院、公园等人口密集区的共享单车进行管控力度,及时调度,防止大面积堆积。通过线上管理与现场管理相结合,大幅提升了共享单车使用中乱停乱放、违章、违规、违法等情况的治理效能。
下一步,将继续督导共享单车运营企业,合理投放车辆,增加运维力量,提升管理效能,确保单车规范整齐。
二、关于“加强技术管理手段”的建议
督促2家共享单车运营企业建立了共享单车管理调度平台,并将共享单车运营数据实时接入曲靖市“智慧城管”平台,通过曲靖市“智慧城管”平台,对大型商业区域、重要城市道路、公共交通枢纽站、学校、医院、公园等人口密集区的共享单车进行重点管理、及时调度;充分利用道路视频监控设备,完善相关技术手段,加强电动自行车闯红灯、逆行等违法行为的科技管控,按照规定依法进行处理;鼓励企业加大科技投入,利用电子围栏设置,进一步提升共享单车定位管理和定点停放,充分利用网格化管理的优势,细化管理区域、落实管理责任,加强对重点路段的巡查,对共享单车乱停放、占压盲道、堆积等影响市容市貌问题开展重点整治,形成企业主体、政府监管、多方参与的管理格局,提升共享单车运营管理水平。
下一步,将结合曲靖市“智慧城管”平台,重点对共享单车停放占压非机动车道或绿化带、堆积严重、无序停放等违规行为进行集中整治,主动将路边随意摆放、倒放的共享单车摆好。
三、关于“提高综合治理能力”的建议
按照便民、利民原则,合理施划电子停车围栏,做到“应划尽划”,杜绝能停放非机动车区域未施划电子停车围栏、禁止停放区域能够随意停放互联网租赁自行车的现象出现;充分利用道路视频监控设备,完善相关技术手段,加强电动自行车闯红灯、逆行等违法行为的科技管控,按照规定依法进行处理,从而提高全市共享单车综合治理能力。
下一步,将积极倡导广大群众文明骑行、文明停放,及时劝导和制止身边不文明骑行、随意停放共享单车的行为,营造良好社会风气。
四、关于“建立车企管理系统”的建议
今年以来,市政府持续加强共享单车管理,督促企业落实管理责任,多次组织企业开展共享单车问题排查整治行动,对乱停乱放、车辆损坏、占道堆放等问题进行排查,针对排查出的问题认真加以整改。2024年3月19日,针对部分共享单车无牌上路、调度不及时问题,约谈了美团、松果2家企业负责人,要求其及时补办车牌,加强学校、车站等重点区域车辆调度;2024年7月4日,结合文明城市巩固提升验收工作,督促企业对整改完成的问题进行抽查,确保共享单车运营规范有序;7月3日、7月15日,针对共享单车无牌上路、电子围栏失效、停车位外可随意停车等问题,约谈了美团共享单车企业,要求其按照协议规范经营,全面整改存在问题。
下一步,将继续督促2家企业完善车辆管理系统,加强日常监管,优化管理措施,维护城市良好公共秩序。
感谢你对政府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以上答复,如有不妥,请批评指正。
曲靖市人民政府
2024年10月18日
(联系单位:市政府办公室秘书四科 联系电话:0874—31259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