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曲靖市人民政府关于市政协六届三次会议第152号提案办理意见的函

发布时间:2024-10-18 11:22:00   索引号:   文号:曲政函〔2024〕388号   来源:曲靖市人民政府   

曹金宏、余红波委员:

你们提出的《关于整治共享单车乱象营造有序市容环境的提案》(第152号),交由曲靖市人民政府办理,经认真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加强宣传,注重教育引导”的建议

通过发放宣传单、微信微博和“文明交通绿色出行”主题宣传活动等方式广泛宣传,发布、推送《致广大摩托车、电动车驾驶人的一封公开信》,倡导公众遵守交通法规,依法文明骑行和规范停放,爱护共享单车和停放设施,不断营造文明、安全、畅通的交通安全氛围。

今年以来,结合创文宣传、垃圾分类宣传、双服务双报到等工作,组织市、区两级城管部门,联合两家共享单车企业开展“文明交通绿色出行”主题宣传活动10余次,提高市民遵规守纪和安全骑行意识;利用网络、媒体、微信等平台倡导公众遵守交通法规,依法文明骑行和规范停放,爱护共享单车和停放设施。同时,组织公安交管等部门联动巡查执法,加强重点时段、不同类型交通参与者交通安全宣传活动,以宣传文明交通知识、安全出行常识以及电动车违法危害后果为重点,引导群众自觉养成良好的文明交通习惯,驾乘人员佩戴好安全头盔,在指定区域停放。

下一步,将组织执法人员在日常巡查过程中,积极倡导广大群众文明骑行、文明停放,及时劝导和制止身边不文明骑行、随意停放共享单车的行为,营造良好社会风气。

二、关于“加强督导,完善治理机制”的建议

今年以来,市政府持续加强共享单车管理,督促企业落实管理责任,多次组织企业开展共享单车问题排查整治行动,对乱停乱放、车辆损坏、占道堆放等问题进行排查,针对排查出的问题,认真加以整改。2024年3月19日,针对部分共享单车无牌上路、调度不及时问题,约谈了美团、松果2家企业负责人,要求其及时补办车牌,加强学校、车站等重点区域车辆调度;2024年7月4日,结合文明城市巩固提升验收工作,督促企业对整改完成的问题进行抽查,确保共享单车运营规范有序;7月3日、7月15日,针对共享单车无牌上路、电子围栏失效、停车位外可随意停车等问题,约谈了美团共享单车企业,要求其按照协议规范经营,并全面整改存在问题。

下一步,将结合曲靖市“智慧城管”平台,重点对共享单车停放占压非机动车道或绿化带、堆积严重、无序停放等违规行为进行集中整治,主动将路边随意摆放、倒放的共享单车摆好。同时,联系督导共享单车运营企业,合理投放车辆,增加运维力量,提升管理效能,确保单车规范整齐停放。

三、关于“加强管控,保证道路畅通”的建议

一是加强配合联动,执法人员在日常巡查工程中,发现乱停乱放现象,及时通知企业进行清运;二是督促企业按照便民、利民原则,合理施划电子停车围栏,做到“应划尽划”,杜绝能停放非机动车区域未施划电子停车围栏、禁止停放区域能够随意停放互联网租赁自行车的现象出现;三是督促两家共享单车企业严格履行《曲靖中心城市互联网租赁自行车特许经营协议》,每投放100辆共享单车,安排一名运维人员,每投放300辆共享单车,配备一台调度车,加强学校、车站等重点区域周边车辆调度;四是充分利用道路视频监控设备,完善相关技术手段,加强电动自行车闯红灯、逆行等违法行为的科技管控,按照规定依法进行处理,提升共享单车运营管理水平。

下一步,将组织执法人员实施精细化动态监管,遵循“定人员、定路段、定责任”管理原则,全面摸排医院、学校、商场等重点路段,建立巡查台账,对巡查中发现的问题逐一登记造册,找准共享单车易发、频发问题。

四、关于“建保路与麒麟东路东南角人行道上,共享单车停放不规范,没有停在指定的位置上,随便停在路边现象时有发生”问题

针对类似建保路与麒麟东路东南角人行道上的31个公共自行车站点,按照有效利用公共资源、方便于民的原则,制定了提升改造方案,将公共自行车站点纳入提升改造计划。一是将31个站点全部改为电动自行车充电、行人休息、手机充电等相结合的便民服务站点,解决公共自行车停车点闲置问题的同时,为市民提供电动车充电、手机充电、休息等便利;二是加大停车点灯箱广告牌租赁力度,将闲置广告牌面向社会招租,交由第三方或广告公司统一运营管理,进一步提升站点资源使用率。目前,提升改造项目正在办理相关手续,待手续完善后启动改造工作。

感谢你们对政府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以上答复,如有不妥,请批评指正。

 

 

 

曲靖市人民政府

2024年10月18日

(联系单位:市政府办公室秘书四科  联系电话:0874—31259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