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莎委员:
你提出的《关于煤矸石综合利用的提案》(第240号),交由曲靖市人民政府办理,经认真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2024年1—9月,全市113个煤矿共复产75个、核定产能2904万吨/年,复建12个、建设规模975万吨/年,生产原煤2273.35万吨,产生煤矸石406万吨。经有关机构检测,曲靖市范围内的煤矸石主要成分为硅、铝、铁的氧化物,部分煤矸石含有少量的硫元素,通过洗选后基本无发热量,综合利用价值低、处置难度大。
二、工作开展情况
近年来,全市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坚决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决策部署及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全力抓好煤矸石综合治理工作,煤矸石规范堆放和有效利用取得积极进展和成效。
(一)强化制度建设,规范煤矸石消纳利用管理。抓实《曲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促进全市煤炭洗选行业及储煤(矸)场规范健康发展的通知》(曲政办函〔2021〕35号)、《曲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煤炭洗选行业及储煤(矸)场管理工作的通知》(曲政办函〔2021〕67号)、《曲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煤炭全产业链生态环境保护和污染防治工作的通知》(曲政办发〔2022〕113号)等文件的贯彻执行,明确煤矸石储存(临时堆存)规范管理要求,建立煤矸石产出及利用管理台账,严格执行“一月一调度”机制,全面掌握全市煤矸石产生和利用情况。
(二)推进专项行动,化解煤矸石生态环境风险。紧盯行业突出生态问题风险,聚焦省级第二轮环保督察反馈交办问题整改,扎实开展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回头看”专项行动,全面排查历史遗留煤矸石点位170个。深入开展为期3个月的煤矸石生态环境保护专项整治行动,共排查整治堆存点位92个,按照“一点位一核查”“一点位一方案”要求,严格落实“三防”措施,采取覆土植绿、雨污收集、围挡建设等方式进行全面整治,煤矸石乱堆乱放、随意倾倒现象得到基本遏制,存量煤矸石生态环境风险基本消除。
(三)强化规划引领,拓宽煤矸石综合利用渠道。2023年12月制发《曲靖市煤矸石管理利用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行动方案》,明确了煤矸石综合利用目标和煤矸石管理利用要求。采取政府采购服务的方式,聘请云南省环境科学学会编制《曲靖市煤矸石综合利用专项规划2024—2035年》,目前,已完成前期工作调研,正在组织开展文本编制,计划年内完成编制。此外,督促宣威、富源、麒麟、罗平、师宗5个重点产煤县(市、区)推进《煤矸石综合利用规划》编制工作,目前5个县(市、区)均已完成规划文本编制,正按审查意见进行修改完善。
三、下步工作措施
下步工作中,曲靖市将始终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结果导向,采取“清存量、遏增量、抓整改”的工作思路,切实解决煤矸石利用及堆放问题。
(一)坚决防范化解存量风险。常态化开展煤矸石排查整治专项行动,督促各产煤县(市、区)分类查清区域内煤矸石历史遗留情况、临时堆存情况和综合利用情况,逐点采集、登记造册、分类建立台账,并建立健全区域煤矿企业、洗选企业煤矸石管理台账。
(二)有效解决增量消纳问题。一是强化煤矸石资源化综合利用。督促5个重点产煤县(市、区)积极谋划煤矸石资源化利用项目,按照“一矿一案”指导煤矿企业积极探索煤矸石资源化利用途径。二是严格煤矸石临时堆存环保管理。按照“属性要鉴定、选址要合理、填埋要规范、档案要建立、监测要到位、封场要规范”原则,定期开展巡查检查,做到早发现、早处置,坚决打击煤矸石乱堆乱放和一堆了之等行为。
(三)抓实督查反馈问题整改。常态化开展环保督察反馈交办整改问题“回头看”,对已整改验收销号的涉煤问题,持续巩固提升整改成效,坚决杜绝临时整改。把抓好第二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与各级各类督察发现问题整改结合起来,全面排查整治全市生态环境保护存在的突出问题,有效防范化解生态环境风险隐患。
感谢你对政府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以上答复,如有不妥,请批评指正。
曲靖市人民政府
2024年10月14日
(联系单位:市政府办公室秘书五科 联系电话:0874—31224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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