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惠萍委员:
你提出的《关于建设生猪屠宰场促进当地生猪产业发展的提案》(第69号),交由曲靖市人民政府办理,经认真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曲靖市生猪养殖基本情况
曲靖是全省生猪养殖大市、生猪调出大市,全市9个县(市、区)有8个是生猪调出大县,常年外调生猪500万头以上,生猪存出栏、肉产量常年稳居全省第一。多年来,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生猪产业,把生猪产业作为乡村振兴、农民增收的重要支柱产业来发展,通过推进规模化养殖、优化布局生猪屠宰产能,构建“养殖+屠宰加工+销售”全产业链,努力推动生猪产业高质量发展,2023年,全市共出栏肥猪1240.19万头,产值231.38亿元,有备案规模养猪场2383户,规模化率65%。
二、曲靖市生猪屠宰加工现状
(一)生猪屠宰加工基本情况。全市有生猪定点屠宰企业35家,其中具有外调资质的规模企业14家,小型屠宰场点21家,设计年屠宰量494万头;具有精深加工能力的规模企业2家,实际年精深加工量十分有限。2023年实际屠宰111.7万头,外调白条肉20余万头,本地鲜销80余万头,其中实际屠宰量20万头以上的仅1家、10万—20万头的1家、5万—10万头的4家、2万—5万头的6家、2万头及以下的23家。
(二)生猪屠宰加工存在的问题。一是代宰企业比例高,全市35家生猪定点屠宰企业自营模式的仅4家(其中2家为小型屠宰场点),2023年共屠宰10万头,占全市年总屠宰量的9%左右,其余大部分为代宰及少部分混宰;二是屠宰、深加工及冷链设施设备陈旧落后,目前除新建的1家、改造提升的2家外,其余大部分为上世纪实行生猪定点屠宰以来设立,其规划布局、设施设备等硬件远远达不到标准化、现代化要求;三是肉品外销市场拓展不够,外调仍以活猪为主,导致本地屠宰产能利用率低;四是生猪产业链中的三个关键环节养殖、屠宰加工、市场销售尚未有效整合,大大影响了生猪产业的高质量发展。
(三)推动屠宰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措施。市政府印发《曲靖市生猪屠宰加工优化布局实施方案》,在沾益、会泽、宣威、陆良、师宗、罗平规划布局6条百万头屠宰加工生产线,改扩建麒麟、富源2条生产线,支持引导大型养殖、屠宰企业,走“养殖+屠宰+加工+冷藏+销售”全产业链路子,不断提高生猪屠宰加工和外调能力,力争到2025年全市屠宰加工设计能力达到900万头以上。其中,沾益区百万头生猪屠宰加工线于2023年底建成投产,麒麟区年50万头生猪屠宰加工改造提升项目于2023年2月建成投产,会泽县百万头生猪屠宰加工线年内可建成投产,罗平县百万头生猪屠宰加工线正做开工准备,其余规划的百万头生猪屠宰加工线正积极招商。
三、提案办理情况
(一)设置生猪定点屠宰厂(场)的相关法规规定。《生猪屠宰管理条例》第九条规定:生猪定点屠宰厂(场)由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根据生猪屠宰行业发展规划,组织农业农村、生态环境主管部门以及其他有关部门,依照本条例规定的条件进行审查,经征求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农业农村主管部门的意见确定,并颁发生猪定点屠宰证书和生猪定点屠宰标志牌。《农业农村部关于进一步加强生猪屠宰监管的通知》关于从严审批定点企业:小型生猪屠宰场点,以县为单位计算,只减不增。其余生猪屠宰企业设立,必须符合发展改革委《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2013年修订)中规定的“设计年屠宰生猪能力不低于15万头”和省级人民政府设置规划要求。《云南省生猪屠宰行业发展规划(2022-2030)》关于调整优化屠宰企业结构布局:生猪定点屠宰厂(场)数量以农业农村部批准备案数量为基数,实行州(市)总量控制,每个县(市、区)保留1-2家标准化生猪定点屠宰厂(场),年出栏生猪超过50万头的养殖大县可依据产业化发展的需要,增设1家标准化生猪定点屠宰企业。新建年屠宰能力100万头以上的现代化屠宰厂(场),或者年出栏生猪50万头以上的一体化大型养殖企业新建标准化生猪屠宰厂(场)可以适度增加。
(二)宣威市生猪养殖及屠宰加工现状。宣威是生猪养殖大县,规模养殖增长迅猛,规模养殖场达1297个,占全省7107个的18.23%,其中,万头以上猪场就有33个,形成了以家庭散养、自繁自养、公司合作代养等多种模式并存的生猪养殖格局;生猪存栏年均200万头以上,肥猪出栏年均300万头左右,存出栏数量位居全国县级第一。宣威现有生猪定点屠宰场12家,设计年屠宰量90万头,2023年实际屠宰生猪15.6万头,外调白条肉及深加工肉品5万头左右。其中规模屠宰场2家,小型生猪屠宰场点10家,年设计屠宰能力50万头的屠宰场有1家、设计屠宰能力18万头的1家。
(三)宣威市新建生猪定点屠宰厂(场)可行性。宣威是国家级生猪养殖及调出大县,新建年百万头现代化大型生猪屠宰企业,对延伸养殖产业链、增加农民收入、促进地方经济发展等方面具有重要意义,符合当地养殖行业发展实际,符合《云南省生猪屠宰行业发展规划(2022—2030)》,符合《曲靖市生猪屠宰加工优化布局实施方案》,地方政府可通过招商引资或引导大型生猪养殖企业进行投资建设,积极拓展肉品外销市场,把当地养殖及屠宰加工业进一步做大做强。
(四)生猪定点屠宰项目申报流程。生猪定点屠宰厂(场)投资主体确定后,按照企业申报、县级农业农村部门初审、市级农业农村部门审核、曲靖市人民政府审批、征求省农业农村厅意见后确定,市级农业农村主管部门下发批复后方可开工建设。项目具体申报、审核、审批、竣工验收等流程按照《曲靖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生猪定点屠宰厂(场)规范化管理工作的通知》(曲政发〔2016〕83号)执行。
感谢你对政府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以上答复,如有不妥,请批评指正。
曲靖市人民政府
2024年10月14日
(联系单位:市政府办公室秘书五科 联系电话:0874—312248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