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曲靖经开区建设局、各物业服务企业:
根据《云南省物业服务企业信用评价管理办法(试行)》《曲靖市物业管理办法(试行)》要求,曲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组织各县(市、区)住建部门对全市物业服务企业开展2023年度信用评价工作。经企业申报,各县(市、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与属地街道、社区审核。经曲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复核,现予公布。
物业服务企业信用评价结果可作为政府采购、选聘企业、定价评估、上市收购、金融授信、股权激励、参股收购等活动参考。
附件:曲靖市物业服务企业信用评价名单
曲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1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