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六十三条、第六十四条和《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听证办法》第三条规定,应当事人曲靖淘屏物联网有限公司的申请,我局决定对曲靖淘屏物联网有限公司涉嫌发布广告使用中国人民解放军军徽案举行公开听证。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当事人:曲靖淘屏物联网有限公司
二、案由:曲靖淘屏物联网有限公司涉嫌发布广告使用中国人民解放军军徽案
三、听证时间:2024年9月30日15:00
四、听证地点:曲靖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二办公区7楼会议室(曲靖市经开区三江大道)
五、注意事项
(一)参加旁听人员请于2024年9月29日16:00前携带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到本局法规科办理申请旁听手续,或通过电话预约旁听。
(二)听证会参加人员请持有效身份证件提前10分钟入场。旁听人员应当遵守会场纪律和听证会规则,服从听证主持人的安排。未经允许,不得录音录像。
特此公告。
联系电话:0874-3135470
联系地址:曲靖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一办公区(曲靖市经开区学府路)
曲靖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9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