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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读《曲靖市国家知识产权强市建设试点城市工作方案(2024-2026年)》

发布时间:2024-02-26 15:18:00   索引号:   文号:   来源:曲靖市市监管局   

2024年2月26日,曲靖市人民政府印发《曲靖市国家知识产权强市建设试点城市工作方案(2024-2026)》(以下简称《方案》),现解读如下。

一、背景依据

2023年8月,依照《国家知识产权局办公室关于面向城市、县域开展 2023年知识产权强国建设试点示范评定工作的通知》(国知办函运字〔2023〕582 号)精神,曲靖市人民政府向国家知识产权局申报创建国家知识产权强市建设试点城市。2024年1月3日,国家知识产权局正式批复曲靖市为全国38个国家知识产权强市建设试点城市之一。为确保曲靖市国家知识产权强市建设试点城市工作顺利完成,取得实效,结合曲靖市实际,研究制定本《方案》。

二、工作目标

通过三年国家知识产权强市建设试点城市工作(2024年1月至2026年12月),初步构建起高价值创造、高效益运用、高标准保护、高水平管理、高质量服务的知识产权治理体系,知识产权对经济、社会和文化的促进作用进一步凸显,确保试点城市如期创建成功。

三、工作内容

主要从以下8个方面开展创建工作:

(一)持续完善知识产权高质量发展激励措施

突出知识产权高质量产出导向,强化全市知识产权政策协同,不断完善促进曲靖市知识产权创造、运用和保护相关激励措施。

(二)着力提升高价值知识产权创造能力

聚焦支柱产业、特色优势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实施高价值专利培育工程。深入实施商标品牌战略,加强地理标志产品培育,实施植物新品种创新行动,推动形成具有曲靖特色的优质商标品牌、地理标志产品集群和优异种质资源。

(三)高效促进知识产权转化运用

深入实施专利转化专项计划,加快知识产权转移转化服务体系建设,打造线上线下知识产权运用公共服务平台,拓宽专利技术供给渠道,推动专利技术供需对接,助力中小企业创新发展。引导金融机构开展知识产权金融创新,不断扩大知识产权质押融资规模。

(四)全面构建知识产权保护体系

深入推进知识产权民事、刑事、行政案件“三合一”审判机制改革。积极完善知识产权大保护协作机制,推进知识产权仲裁、调解、公证、鉴定和维权援助体系建设,健全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

(五)稳步提升知识产权管理效能

统筹区域知识产权发展,支持麒麟区国家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示范县创建和宣威市、罗平县云南省知识产权强县试点县建设,以曲靖经开区为重点着力推进知识产权示范园区建设。全面实施知识产权强企工程,壮大知识产权示范优势企业群体。

(六)不断完善知识产权服务供给

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深入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优化商标受理窗口和版权服务站业务办理流程。聚焦区域特色优势产业,积极构建知识产权信息公共服务网络,设立综合性公共服务机构,强化中小企业和初创企业知识产权信息公共服务供给。

(七)扎实推进知识产权基础建设

优化知识产权人才发展环境,提升知识产权人才能力水平。分类分层开展知识产权专业性、普及性、综合性培训。鼓励知识产权专家、志愿者进机关、进校园、进企业、进园区、进社区,强化全市知识产权普及教育。

(八)积极推动知识产权交流合作

发挥曲靖区域优势和地方特色,加强与省内外知识产权发达城市的交流合作。指导企业运用知识产权国际条约获得海外授权,引导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技术、产品和品牌“走出去”。加强海外知识产权风险防控培训和宣传,为企业提供海外知识产权风险防范和纠纷应对指导服务。

四、工作进度

试点工作分为四个阶段推进,分别是:启动培育阶段(2024年1月至6月),全面实施阶段(2024年7月至2025年6月),提质增效阶段(2025年7月至2026年6月),总结验收阶段(2026年7月至12月)。

五、工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国家知识产权强市建设试点城市工作由市政府知识产权战略实施工作联席会议负责总体统筹协调,市政府知识产权战略实施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具体推进落实。

(二)加强资金保障。完善知识产权工作经费保障制度,确保各项工作目标任务顺利完成。

(三)加强督促检查。按照试点城市建设的标准和要求,加强督导检查,确保工作质效。

 

原文链接:曲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曲靖市国家知识产权强市建设试点城市工作方案(2024—2026年)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