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读《曲靖市关于进一步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28条措施》

发布时间:2024-01-04 22:12:30   索引号:    文号:    来源:曲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曲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曲靖市进一步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28条措施的通知》(曲政办发〔2023〕81号,以下简称《措施》)已于2023年12月30日印发,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为使公众更好地知晓和理解《措施》的主要内容,现解读如下:

一、《措施》出台背景及形成过程

为认真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中央、省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和市委工作要求,及时有效解决当前制约房地产发展的问题,促进全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2023年9月以来,市人民政府及时组织开展房地产市场调研,召开房地产行业座谈会,广泛听取各方意见建议,积极学习借鉴外地做法,研究起草了进一步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28条措施,经多轮征求各县(市、区)、曲靖经开区和市直有关部门意见,通过市司法局合法性审查,于2023年12月27日经第六届市人民政府第60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进一步修改完善后,按程序以市政府办公室文件印发实施。

二、《措施》主要内容

《措施》共包括7个方面、28条措施,分别从完善土地供应方式、优化项目规划、强化基础设施建设、做优住房金融服务、促进居住消费、规范车位管理、优化预售资金监管等方面制定提出了相关政策措施。

(一)完善土地供应方式方面共2条

1.主要明确在相关前提条件下,可按程序申请调整新供应土地的商住比或商业商务用房开发量,依法调整控制性详细规划。

2.进一步明确土地出让金分期缴纳、修建性详细规划审批等事项,推动房地产项目加快开发建设。

(二)优化项目规划方面共8条

3.主要明确了优化商住比有关事项,促进房地产项目建设。

4.主要提出对建设体量大、周期长的房地产开发项目,可申请一次规划、分期实施,并明确了分期数量、用地规模、分期实施方案及审批等事项,促进房地产项目有序开发建设。

5.主要从满足群众对改善性住房品质需求、提升住宅设计整体水平出发,明确放宽房屋连续投影面宽至45米。

6.主要明确新供应和已供应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居住或商住混合用地房地产开发项目,所需配建的社区卫生服务用房、社区用房等相关公共服务用房可不计入容积率,有利于推动房地产企业提升公共服务设施质量及管护水平,提升群众居住品质。

7.主要明确住宅阳台设计进深上限由原来的1.8米放宽至2.4米,每套住宅阳台总面积上限由住宅套内面积的15%放宽至20%,有利于优化项目户型设计和满足群众多样化改善性住房需求。

8.主要提出对于确需通过调整规划化解的烂尾楼或保交楼项目,可按程序申请控规调整。

9.从提升项目设计品质、提高规划审批效率方面明确具体要求,有利于加快推动房地产项目建设。

10.主要明确支持房地产项目科学开发使用地下空间相关事项,有利于提高地下空间利用率。

(三)强化基础设施建设方面共2条

11.主要明确建设完善房地产周边配套基础设施等相关要求,有利于提高购房人生活品质,提升城市形象。

12.明确放宽房地产项目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缴纳期限至规划核实前,有效促进房地产项目建设推进。

(四)做优住房金融服务方面共3条

13.优化首套房贷款认定标准,可缓解群众住房贷款压力。

14.提出引导银行机构对符合条件的首套和二套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落实相对应的首付比例和贷款利率政策,可减轻群众购房贷款压力。

15.明确一视同仁满足不同所有制房地产企业的合理融资需求相关事项,有利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

(五)促进居住消费方面共6条

16.主要明确提高住房公积金贷款限额,为公积金缴存职工提供更大购房支持,更好发挥公积金民生保障作用。

17.提出多项加大职工购房支取公积金支持力度的措施,可有效减轻职工家庭购房及偿还商业住房贷款压力。

18.对多孩职工家庭购买首套(次)自住住房的,给予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适度上浮,可更好满足多孩家庭购买刚性或改善性住房需求。

19.主要明确推行存量房“带押过户”合并登记服务,可有效盘活处于抵押状态的不动产,增加房产交易的活跃度,促进房地产业健康发展。

20.主要提出组织开展房地产交易展示会、土地推介会及线上、线下系列宣传推广活动,多形式、多渠道加强城市品牌宣传,促进居住消费健康发展。

21.从解决民生问题、保障群众利益、稳定房地产市场出发,提出持续加大清理和化解不动产历史遗留问题处置工作力度。

(六)规范车位管理方面共5条

22.明确优化房地产项目用地配建机动车泊位数量有关事项,有利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23.明确允许地下产权车位(库)预销售相关事项,有利于促进房地产项目建设。

24.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明确建筑区划内的规划车位(库)归属,促进产权车位(库)销售。

25.对住宅小区规划配建的地下人防车位平时作停车使用时租用及停车服务收费标准、收益归属和维护管理责任进行明确。

26.明确新建住宅配建的充电车位严格按照《电动汽车分散充电设施工程技术标准》(GB/T51313—2018)进行设置。

(七)优化预售资金监管方面共2条

27.明确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额度和监管资金的使用范围。

28.优化商品房预售资金审批流程,提高工作效能。

三、《措施》施行有效期、解释权等事项

《曲靖市进一步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28条措施》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5年12月31日。此前规定与《措施》不一致的,在有效期内按照《措施》执行。《措施》由曲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曲靖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曲靖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中国人民银行曲靖市分行负责解释。

原文链接:曲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曲靖市进一步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28条措施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