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曲靖市卫生健康委关于2024年限制类医疗技术临床应用备案公示

发布时间:2024-09-10 16:59:38   索引号:   文号:   来源:曲靖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为进一步做好限制类技术临床应用管理,保障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根据《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办法》(2018年8月13日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令第1号)、《云南省卫生健康委办公室关于做好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云卫办医发〔2020〕83号)、《云南省卫生健康委关于进一步做好医疗技术临床应用事中事后监管有关工作的通知》等相关文件要求,现将曲靖市2024年开展《国家限制类技术目录(2022年版)》和《云南省限制类医疗技术目录(2022年版)》在列医疗技术备案情况予以公示(单位及个人备案合计190项次,名单见附件),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2024年9月10日至9月18日)。

各备案医疗机构应按照备案管理工作的要求,对本机构医疗技术临床应用和管理承担主体责任,建立完善的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制度,健全医疗技术评估与档案制度,严格按照备案公示目录开展限制类医疗技术临床应用。

各备案机构,应将医疗机构备案技术信息、医师个人备案信息在医院醒目位置或医院信息告示栏予以公示,主动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监督。如发现在列医疗机构或个人超出备案范围开展限制类医疗技术的临床应用,请向曲靖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曲靖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医政医管科进行举报,曲靖市卫生健康委将核实情况并按照《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和《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监督电话:

曲靖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0874-3314639,3334777

曲靖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医政医管科:

0874-3122172,3298926

 

附件:曲靖市2024年限制类医疗技术临床应用医疗机构及个人备案名单

 

曲靖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4年9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