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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曲靖市工业发展与园区布局专项规划(2021-2035年)》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示

发布时间:2024-08-21 17:14:10   索引号:   文号:   来源:曲靖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 第4号)的相关规定,现将本规划环境影响评价予以公告。公告内容如下:

一、规划名称

曲靖市工业发展与园区布局专项规划(2021-2035年)。

二、规划概况

(1)规划背景

由于内外部机遇与挑战,云南需要产业高质量发展标杆,《中共云南省委 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支持曲靖市建设云南副中心城市的若干意见》指出将曲靖建成引领发展的云南先进制造业中心、支撑发展的网络型基础设施样板、承载发展的高品质宜居宜业城市、融合发展的高质量区域功能中心。

(2)规划范围

规划范围与期限与《曲靖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一致。包括:曲靖经济技术开发区(下文简称“曲靖经开区”)、曲靖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下文简称“高新区”)、麒麟产业园区、马龙产业园区、宣威经济技术开发区及陆良、富源、会泽、师宗、罗平产业园区等全市10个开发区国土空间。规划范围为曲靖市市域范围(总面积2.89万km2)。全市开发区规划总用地面积284.24平方公里。

(3)规划期限

规划期限为2021-2035年。其中,近期目标年为2025年,规划目标年为2035年。

(4)规划定位

以发展新能源产业集群形成新质生产力,引领4大产业集群构建现代化产业体系,驱动4个高附加值高端产业、多个特色和未来产业高质量发展,以建设云南副中心城市和高能级产业发展平台为契机,整合光伏、新能源电池、绿色铝、精细化工、冶金新材料、先进装备制造等产业,将曲靖市打造为面向南亚东南亚的新质生产力先进制造业中心。

(5)规划目标

曲靖市工业发展与园区布局专项规划(2021-2035年)要盘清全市开发区各要素布局,明确开发区发展目标、策略和空间需求。科学构建工业产业和园区体系,引导产业发展,优化工业和园区产业空间布局,完善产业发展和园区建设配套指引,有效解决开发区发展存在的问题,有序推动工业产业和开发区发展建设,提升全市开发区竞争能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

三、可能产生的环境影响

(1)规划实施对生态环境及生态空间的影响。

(2)施工期环境影响及水土流失影响。

(3)进驻项目废水、废气、噪声和固体废物排放对规划区的环境影响。

(4)规划实施过程中可能存在的环境风险。

四、拟采取的环境保护对策措施

(1)切实做好土地规划及征占地补偿工作。

(2)施工期采取环保措施;做好水土保持措施。

(3)对进驻企业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切实做好污染控制及生态保护工作。

(4)加强进驻企业的生态环境管理,加强环境风险管控。

(5)加强区域的环境质量跟踪监测与评价。

五、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网址:https://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20181024_665329.html

六、公众提出书面意见的起止日期

本次公示时间为2024年8月21日—2024年9月3日,共10个工作日。此次公示期间,公众均可提出与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意见。

七、规划实施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规划实施单位:曲靖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联系人:惠老师

联系电话:0874-3322446

电子邮箱:gxjyqk@163.com

八、环境影响报告编制单位及联系方式

编制单位:云南城市规划建筑设计院(集团)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云南省昆明市西山区金碧路富邦花园 E 幢 4 单元

联系人:刘工

联系电话:0871-63177418

电子邮箱:819373773@qq.com

 

附:曲靖市工业发展与园区布局专项规划(2021—2035年)征求意见稿及起草说明

 

曲靖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4年8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