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优化全市环境资源配置,有效落实区域削减替代措施,破解区域环境要素制约,促进曲靖市经济高质量发展和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按照市人民政府工作要求,市生态环境局组织起草了《曲靖市建设项目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交易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布,公开征求公众意见,期望公众和有关单位积极发表修改意见和建议。现将有关事宜告知如下:
一、征求意见的起止时间:2024年6月21日至6月30日。
二、提出意见的方式。
(一)来信地址:曲靖市麒麟区文昌街东289号曲靖市生态环境局,邮编:655000。
(二)电子邮箱:qjssthjjxsk@163.com。
(三)电话/传真:0874—3253895。
曲靖市生态环境局
2024年6月21日
附件:1.曲靖市建设项目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交易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
2.曲靖市建设项目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交易管理办法(试行)起草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