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政府相关工作要求,市发展改革委在《云南省基本公共服务实施标准(2023年版)》和征求市直有关部门意见建议的基础上,对《曲靖市基本公共服务实施标准(2021年版)》进行了调整,并形成了《曲靖市基本公共服务实施标准(2023年版)(公开征求意见稿)》,现公开征求公众意见(详情见附件)。
一、公示时间
2024年4月16日至4月23日
二、公示平台
曲靖市人民政府门户网(https://www.qj.gov.cn)和曲靖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微信公众号
三、参与方式
1.联系电话及传真:0874-3135508
2.电子邮箱:qjjwshk@sina.com
3.通信地址:曲靖市麒麟区南宁东路21号中和苑A幢12楼1213室
附件:1.《曲靖市基本公共服务实施标准(2023年版)(公开征求意见稿)》起草说明
2.曲靖市基本公共服务实施标准(2023年版)(公开征求意见稿)
曲靖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4年4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