曲靖市商务局关于遴选线上“彩云曲靖消费券”发放平台公告

发布时间:2024-02-28 19:02:00   索引号:    文号:    来源:曲靖市商务局   

各有关企业: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经济工作会议关于“推动消费持续扩大”精神,经曲靖市人民政府同意,曲靖市商务局将发放线上“彩云曲靖消费券”。为做好发放工作,曲靖市商务局将通过比选会的形式确定“彩云曲靖消费券”的发放平台,现将相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发放平台要求

(一)消费券发放平台要具有相应的组织能力,负责研究制定消费券的制作、发放、使用、核账、清算及跟踪绩效评价的具体规范规则并负责具体实施;及时反馈发放、核销信息,积极主动配合公正、审计、绩效评价,主动接受监督。

(二)消费券发放平台负责制定发布消费者消费券申领、使用规则和商户参加消费券促销活动的申报流程、规则以及商户消费券使用、核账清算操作规则,确保消费券制作得出来、发放得出去、消费者能使用、绩效可跟踪评价,确保相关工作安全有序落实。

(三)消费券发放平台通过大数据分析消费券持有者的消费习惯、所处位置等信息,在每轮发放后及时向市商务局汇报核销情况,共同分析研判并对发放方案进行调整。

二、承接主体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依法登记设立,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二)治理结构健全,内部管理和监督制度完善;

(三)具有独立的财务管理、会计核算和资产管理制度;

(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用的良好记录;

(五)具有支付许可等相关合法资质,具备专业团队保障消费券投放、运营、核销等能力,安全性好、覆盖能力强、服务质量好,具备完善的消费者权益保障机制。

(六)具备完善的财务管理规范和风险防控机制,拥有保障资金安全、防范资金套取、防范储值、保障系统交易顺畅、保障数据真实完备等工作措施。

三、有关事项

(一)请有意向申报的平台企业于2024年3月6日前将本企业简介及资质、成功案例、详细策划方案、参选申请等资料发送到我局指定电子邮箱(qjswyxk@163.com),并电话确认(联系电话:0874-8969262),没有发送详细策划方案并电话确认的视为报名不成功,逾期送达的响应材料无效。

(二)市商务局将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原则,按程序组织专家评审比选和进行结果公示。申报企业少于3家时也可组织评审且不再另外组织遴选。

(三)参加企业将上述资料以纸质方式(一式五份)密封后在比选会当天带到比选会场。比选会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曲靖市商务局

2024年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