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9月底,全市共保障城市低保对象26009户39456人,城市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为735元/人·月,月人均补助水平为492元,累计发放城市低保资金18127.74万元;保障农村低保对象163079户260260人,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为6400元/人·年,月人均补助水平为363元,累计发放农村低保资金85777.03万元;保障特困供养救助人员13750户13961人,其中:集中供养1396人,分散供养12565人,特困供养救助基本生活补助标准为956元/人·月,月人均补助水平956元,累计发放特困供养资金13465.41万元。今年以来对困难群众开展临时救助7435户次20433人次,发放临时救助资金1673.61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