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8月底,全市共保障城市低保对象26177户39792人,城市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为735元/人·月,月人均补助水平为492元,累计发放城市低保资金16167.76万元;保障农村低保对象163413户262220人,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为6400元/人·年,月人均补助水平为363元,累计发放农村低保资金7618.54万元;保障特困供养救助人员13830户14046人,其中:集中供养1394人,分散供养12652人,特困供养救助基本生活补助标准为956元/人·月,月人均补助水平956元,累计发放特困供养资金11954.95万元。今年以来对困难群众开展临时救助6902户次18848人次,发放临时救助资金1544.45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