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6月底,全市共保障城市低保对象26672户40661人,城市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为728元/人·月,月人均补助水平为489元,累计发放城市低保资金12185.96万元;保障农村低保对象163612户263786人,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为6038元/人·年,月人均补助水平为359元,累计发放农村低保资金56789.97万元;保障特困供养救助人员13825户14035人,其中:集中供养1394人,分散供养12641人,特困供养救助基本生活补助标准为947元/人·月,月人均补助水平947元,累计发放特困供养资金8916.5万元。今年以来对困难群众开展临时救助5701户次15381人次,发放临时救助资金1279.37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