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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计结果公告2024年第3号

发布时间:2024-09-10 15:05:56   索引号:   文号:   来源:曲靖市审计局   

对曲靖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2022年度预算

执行和其他财政财务收支情况审计结果等

2024年第3号

(二O二四年九月九日公告)

 

目    录

1.曲靖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2022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财务收支情况审计结果

2.曲靖市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2022年度民族专项资金专项审计调查结果

曲靖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2022年度

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财务收支情况审计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十八条的规定,曲靖市审计局于2023年5月至9月,对曲靖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以下简称市交警支队)2022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财务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对有关事项进行了延伸和追溯。

一、基本情况

市交警支队是主管全市交通管理工作的行政主管部门,属一级预算单位,2022年度市交警支队预算总额为17,023.66万元,总支出18,149.94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1,590.89万元,当年收支结余464.61万元。

审计结果表明,市交警支队的财务资料基本真实地反映了2022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财务收支情况,年度财政财务收支基本符合预算法和政府会计制度的规定,但还存在往来账清理不及时、未按规定办理政府采购手续等问题。

二、审计调查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重复发放执勤岗位津贴55,256元,重复发放驻村人员加班补贴34,080元。

(二)无依据发放职工学历教育补助9,000元。

(三)往来账清理不及时4,927,826.89元。

(四)应缴未缴存量资金2,662,120.17元。

(五)未按规定办理政府采购手续,涉及金额314,999元。

(六)履行国有资产管理职责不到位。

    1.固定资产未及时入账登记。

    2.应列未列固定资产366,049.20元。

三、审计处理情况及建议

针对上述问题,曲靖市审计局已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出具了审计报告和审计决定。针对重复发放执勤岗位津贴55,256元,重复发放驻村人员加班补贴34,080元的问题,要求对重复发放的执勤岗位津贴55,256元,重复发放的加班补贴34,080元,合计89,336元组织清退,清退资金上缴市级财政。针对无依据发放职工学历教育补助9,000元的问题,要求进行清退,清退资金上缴市级财政。针对往来账清理不及时的问题,要求对往来款长期挂账情况进行专项清查,今后严格执行《行政单位财务规则》,不得长期挂账。针对应缴未缴存量资金的问题,要求专款用于执勤执法站点维修改造及警营文化项目建设,对2023年底未使用完的资金,自行交回同级财政。针对未按规定办理政府采购手续的问题,今后应认真学习并严格执行政府集中采购的相关政策规定,对纳入集中采购目录的项目认真研究,按规定程序进行集中采购。针对履行国有资产管理职责不到位的问题,要求及时补记固定资产,完整、准确地核算固定资产价值,做到账实、账表相符。

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曲靖市审计局建议,一是进一步规范津补贴发放;二是进一步加强国有资产及往来款核算管理;三是进一步加强相关财经法规的学习。

四、审计发现问题整改情况

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市交警支队高度重视,积极进行整改,截至2024年3月22日,对重复发放执勤岗位津贴55,256元,重复发放驻村人员加班补贴34,080元的问题,已组织清退重复发放执勤岗位津贴46,448元,重复发放驻村人员加班补贴25,560元,合计72,008元缴入市级财政,正在整改。对无依据发放职工学历教育补助9,000元已组织清退缴入市级财政,已完成整改。对往来账清理不及时的问题,已组织清理,已完成整改。对应缴未缴存量资金2,662,120.17元的问题,截至2023年12月,此项资金全部用于项目建设,已完成整改。对履行国有资产管理职责不到位的问题,按要求登记固定资产账,已完成整改。

曲靖市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2022年度民族专项资金专项审计调查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二十九条的规定,曲靖市审计局于2023年9月派出专项审计调查组,对2022年度全市民族专项资金管理使用情况进行了专项审计调查,对有关情况进行了必要的延伸。

一、基本情况

 2022年全市民族专项资金投入8,806.98万元,2022年全市实施民族项目108个,其中,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1个,民族团结进步示范乡镇3个,民族团结进步示范村34个,民族团结进步示范社区4个,其他项目66个。

审计结果表明,为创建全国民族团结示范市,财政加大了民族资金的投入,曲靖市民族宗教委员会制定了《曲靖市民族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加强对民族专项资金的管理,会计资料基本真实地反映了市本级民族专项资金的收支情况。但本次审计调查也发现民族专项资金拨付不及时、挤占民族专项资金、对投标人资质审查不严格等问题。

二、审计调查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未及时拨付民族专项资金486.72万元。

1.师宗县财政局未及时拨付民族专项资金475万元。

2.富源县财政局未及时拨付民族专项资金11.72万元。

(二)市民宗委挤占民族专项资金3.25万元。

(三)富源县古敢乡对投标人资质审查不严格。

(四)市民宗委费用报销不规范0.45万元。

三、审计处理情况及建议

针对上述问题,曲靖市审计局已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出具了审计报告。针对未及时拨付民族专项资金486.72万元的问题,市民宗委应督促师宗县、富源县及时拨付民族专项资金;针对市民宗委挤占民族专项资金3.25万元的问题,市民宗委应归还被挤占的民族专项资金;针对富源县古敢乡对投标人资质审查不严格的问题,要求古敢乡人民政府在今后的招标工作中,应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杜绝此类情况的发生;针对市民宗委费用报销不规范0.45万元的问题,要求市民宗委今后应做到会计凭证的原始单据合法有效、要素齐全、内容完整,反映经济事项明确,提高财务核算管理的工作质量。

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曲靖市审计局建议,一是市民宗委应加强与各县(市、区)财政的沟通协调,督促有关县(市、区)及时足额拨付民族专项资金。二是应加强相关财经法规的学习,严格按会计法和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的规定,做到会计凭证的原始单据合法有效、要素齐全、内容完整。三是加强专项资金的管理,严格专项资金的使用,切实做到专款专用。

四、审计发现问题整改情况

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市民宗委高度重视,积极进行整改,截至2024年8月26日,针对未及时拨付民族专项资金486.72万元的问题,富源县财政局已及时拨付民族专项资金11.72万元,已完成整改;师宗县由于财政困难,暂未拨付,正在整改;针对市民宗委挤占民族专项资金3.25万元的问题,市民宗委已将被挤占的民族专项资金3.25万元上缴财政,已完成整改;针对富源县古敢乡对投标人资质审查不严格的问题,富源县民宗局责成古敢乡人民政府作出书面检查,对今后实施的项目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已完成整改;针对市民宗委费用报销不规范0.45万元的问题,市民宗委已按规定补齐相关会计凭证附件,已完成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