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曲靖市人民政府关于市六届人大三次会议第74号建议办理意见的函

发布时间:2024-10-28 09:52:00   索引号:   文号: 曲政函〔2024〕183号   来源:曲靖市人民政府   

肖志传、金鹏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加大会泽县建成滇东北养老中心区资金支持力度的建议》(第74号),交由市人民政府办理,经认真研究,现答复如下:

曲靖市辖1市3区5县及1个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137个乡镇(街道),1677个村(社区)。截至2024年7月,全市户籍人口677.47万人,60岁以上老年人口105.24万人,占全市户籍人口的15.53%。曲靖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高位推进养老服务工作,建立养老服务联席会议制度,全面统筹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全市街道级居家养老服务中心覆盖率100%,农村区域性养老服务中心覆盖率86%,行政村养老服务设施覆盖率92.9%,社区养老服务设施覆盖率96.2%,养老服务工作取得显著成效,老年人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进一步增强。

一、健全完善养老服务政策情况

近年来,曲靖市积极推动养老服务发展,先后出台《关于推进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实施方案》《关于深入推进医养结合发展的实施意见》《关于推进医疗卫生与养老服务相结合实施意见》《关于印发医养结合机构服务指南(试行)和医养结合机构管理指南(试行)的通知》等20余个有关医养结合的政策文件,《曲靖市养老服务促进条例》于2022年1月1日起实施,养老服务有关政策不断完善。

二、养老服务项目和资金安排情况

《曲靖市养老服务促进条例》明确,市、县人民政府应当将养老服务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建立与本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人口老龄化程度相适应的养老服务体系和经费保障机制,所需经费列入同级财政预算;应当将本级用于社会福利事业的福利彩票公益金,按照不低于百分之六十的比例用于发展养老服务,并随老年人口的增加逐步提高比例。根据“十四五”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工程和托育建设实施方案”等有关政策,纳入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养老机构按每平方米0.5万元总投预算(每张床位控制在42.5—50平方米),居家养老服务设施按每平方0.5万元总投预算(每张床位控制在30平方米),国家给予80%补贴。申报省民政厅的项目,由省级组织项目评审,纳入的项目按新建和改造分别每平方米补助3000元、2000元,标准较原来提高了1倍,基本解决了项目建设所需资金。

根据“十四五”规划要求,到2025年,乡镇(街道)区域性养老服务中心比例达60%以上,会泽县25个乡镇(街道)、现有敬老院22个、4个街道级综合养老服务中心、城市公办养老机构1个,是全市比例最高的县。2019—2023年以来会泽县累计投入省级以上养老服务资金共4774.882(不含高龄津贴),占全市(除宣威外)的26.76%,是重点保障的县。根据《“十四五”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工程和托育建设实施方案》,会泽县作为脱贫地区可以向中央申请建设养老服务设施(含养老机构、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市级民政部门将积极指导会泽县申报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不断完善养老服务设施。市级每年组织开展养老服务检查督促,将养老服务设施的建设、运营、管理、资金拨付等纳入检查,将养老服务纳入市对县考核,以考核促进发展。

三、支持社会力量发展养老服务情况

积极鼓励支持社会力量兴办养老机构。社会力量可通过自建、租赁、合营、承包等方式运营养老机构。采取自建的民办养老机构备案后按每个床位1万元进行补助,通过租赁住房或其他设施改造的按每个床位0.5万元进行补助,其中省级承担50%,市县承担50%。2015年以来累计拨付民办养老机构一次性建设补助742万元。会泽县社会力量兴办养老机构,已兑付一次性建设补助和消防改造补助。

下步,将继续做好养老服务项目和资金的申报工作,积极争取省级以上项目和资金。同时指导会泽县做好中央预算内投资、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国家中长期特别国债等项目的申报工作,进一步督促各级严格落实养老服务资金配套要求。

感谢你们对政府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以上答复,如有不妥,请批评指正。

 

曲靖市人民政府

2024年10月25日

(联系单位:市政府办秘书七科 联系电话:0874—31221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