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曲靖市人民政府关于市六届人大三次会议第49号建议办理意见的函

发布时间:2024-10-27 09:40:00   索引号:   文号:曲政函〔2024〕155号   来源:曲靖市人民政府   

沈宏波代表:

你提出的《关于科学划定曲靖市阿岗水库水源保护区的建议》(第49号),交由曲靖市人民政府办理,经认真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保护区划定工作情况

2021年6月,曲靖市阿岗水库工程建设管理局委托第三方专业技术机构编制了《曲靖市阿岗水库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技术方案(送审稿)》,省环境工程评估中心组织专家进行了技术审查,并按照专家意见修改完善,形成了《曲靖市阿岗水库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技术方案(报批稿)》,按照大型水库结合河流型水库划定了保护区,面积339.678平方公里,其中,一级保护区48.5161平方公里,二级保护区149.1464平方公里,准保护区145.6133平方公里,涉及麒麟区、罗平县、陆良县。2023年9月,罗平县人民政府牵头征求麒麟区、陆良县人民政府意见,划定方案未获同意。

二、未同意划定方案原因

因保护区划定面积过大,保护区范围内涉及集镇、村庄众多,人口密集且工矿企业多,取缔及监管难度大,如罗平县阿岗镇、陆良活水乡大部分区域在保护区范围内,划定后严重制约当地经济社会发展。同时划定后保护区内农业、生活污染源多,环境整治难度大。

三、下步工作措施

充分考虑提案建议,结合当地实际,处理好水源地保护与地方经济发展的关系,拟对保护区重新进行界定划分。一是加强与《曲靖市阿岗水库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技术方案》编制单位沟通对接,进一步开展实地调查,积极向省生态环境厅汇报对接,科学合理划分保护区范围。二是对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周边区域的环境状况和污染风险进行调查评估,筛查可能存在的污染风险因素,采取有针对性的防范应对措施,扎实抓好专项整治。三是严格落实《曲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九龙河流域工业和畜禽养殖企业污染治理工作的通知》(曲政办发〔2019〕82号)要求,加强水库径流区生态环境保护,全力确保水质安全。

感谢你对政府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以上答复,如有不妥,请批评指正。

 

曲靖市人民政府

2024年10月25日

(联系单位:市政府办公室秘书二科,联系电话:0874—312598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