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曲靖市人民政府关于市六届人大三次会议第109号建议办理意见的函

发布时间:2024-10-26 10:28:00   索引号:   文号:曲政函〔2024〕119号   来源:曲靖市人民政府   

林元胜委员:

你提出的《关于推动曲靖城市公交事业高质量可持续发展的建议》(第109号),交由曲靖市人民政府办理,经认真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制定公交可持续发展相关政策措施。一是制定印发《贯彻落实交通运输部等9部门关于推进城市公共交通健康可持续发展的若干意见的通知》(曲交联发〔2024〕8号),在全面贯彻落实国家、省意见的基础上,结合曲靖实际,围绕落实运营补贴补偿政策、加强用地综合开发、促进企业可持续发展、保障公交优先通行、促进城市公共交通多样发展、强化协同配合6个方面细化了具体措施,为公交高质量可持续发展提供政策保障。二是牵头起草了《曲靖中心城区公交线网优化调整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合理布局城市公交线网,提高城市公交运行效率,为市民提供高效、便捷的公交出行服务,满足市民多样化的公交出行需求

(二)落实公交补贴有关政策。一是严格落实《曲靖市农村客运城市交通发展奖励资金政策调整实施方案》(曲交联发〔2023〕3号),拨付2022年、2021年度农村客运城市交通发展奖励资金12453.99万元,其中,拨付中心城区公交企业拨付3834.68万元。二是严格落实《老年人免费乘坐曲靖中心城市市内公交车实施方案》(曲政办发〔2021〕61号)要求,新办理老年人公交卡共计13464张,安排拨付3504.7693万元财政补贴资金,全力保障城市公交企业正常运营。

(三)修订中心城区公交专项规划。编制《曲靖市中心城区及其坝区城市公共交通专项规划》(2015—2030),明确了公共交通发展的总体思路、目标和重点,确定了公交线网规划原则和服务规范,规划了公共自行车发展规模与站点布局,委托昆明理工大学在《曲靖市中心城区及其坝区城市公共交通专项规划》(2015—2030)基础上,进一步编制《曲靖市公共交通规划》(以下简称规划)。

(四)多渠道提升公交企业“造血”能力。一是2023年9月,按程序向交通运输部申报创建国家“公交都市”,积极争取上级政策、资金支持,着力打造“保障更有力、服务更优质、设施更完善、运营更安全、管理更规范”的城市公共交通系统。二是指导公交企业结合实际,全力开展小型车辆维修业务,推行小车业务营销方案;督促公交企业对中心城区公交站台,按照“有候车廊、有顶棚、有座椅、有地方特色”标准进行提升改造,目前已改造完成48个公交站台,已累计建成4有标准公交站台607个。三是引导公交企业在公交场站配套建设充电设施设备,有效降低公交企业运营成本。四是制定实施《曲靖市公共交通运营服务有限公司一线驾驶员星级服务等级考核方案》《曲靖市公共交通运营服务有限公司一线驾驶员薪酬绩效考核方案》等,按季度对所属公交驾驶员、线路星级服务等级开展考核工作,推动从“公交服务公交人”到“公交人服务公交”的转变。

(五)大力推行绿色出行。持续开展绿色出行宣传,倡导市民选择公共交通或其他环保方式出行,引导老年人尽量避开高峰时段(7:30—8:30、13:30—14:30)出行。

二、下步工作计划

督促公交企业加强内部管理,持续关注市民需求及城市公交运营情况,采纳合理可行的建议并积极落实相关措施,不断改进和提升城市公交服务质量,为广大市民创造更加安全、便捷、舒适的乘车环境。

感谢你对政府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以上答复,如有不妥,请批评指正。

 

 

曲靖市人民政府

2024年10月25日

(联系单位:市政府办公室秘书二科,联系电话:0874—312598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