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海玲、舒晨、马玉涛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协调解决麒师高速遗留问题的建议》(第101号),交由曲靖市人民政府办理,经认真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遗留问题办理情况
2024年1月26日,召开座谈会对存在的遗留问题进行了梳理,2024年3月20日,召开座谈会就存在的问题进行了讨论研究,2024年4月19日,就麒麟至师宗高速公路师宗段临时用地、道路复垦、房屋震损等有关遗留问题事宜进行了深入研究和讨论。2024年6月13日,召开座谈会,会议就以下事项作了明确:
(一)关于麒师高速公路师宗段临时用地分地有关事宜
1.麒师土建六标临时用地分地事宜麒师土建六标弃土场临时、用地复垦质量不达标,不具备分地条件,至今未分给农户;工区驻地,1#、2#、37#、38#、39#弃渣土场,制梁场,2#拌合站,小型预制场、钢筋加工场,共10处临时用地2022年4月至2024年4月两年的临时用地租金尚未支付;40#、41#弃渣土场及其余零散临时用地2021年4月至2024年4月三年的临时用地租金尚未支付。复垦质量不达标由麒师土建六标按4元/平方米补助给农户,由农户自行处理达标并达到交验要求。工区驻地,1#、2#、37#、38#、39#弃渣土场,制梁场,2#拌合站,小型预制场、钢筋加工场,共10处临时用地2022年4月至2024年4月两年的临时用地租金,扣除风电项目用地后按临时用地实际面积支付;40#、41#弃渣土场及其余零散临时用地2021年4月至2024年4月三年的临时用地租金,扣除风电项目用地后按临时用地实际面积支付。弃土场复垦后面积减少部分由麒师土建六标按师宗县麒师高速公路征地标准补偿给农户,分地时面积按同比例缩减分配。该增加费用及上述临时用地延期费用将作为最终一次性包干补偿。后续不再由施工方承担任何复垦交验责任。分地工作由师宗县征地拆迁领导小组组织,麒师土建六标负责,竹基镇具体实施,曲靖市麒麟至师宗、阿岗至八大河高速公路建设指挥部配合。分地工作在麒师土建六标临时用地租金、复垦费,师宗县征地拆迁领导小组工作经费支付到竹基镇后立即开始,要求在两个月完成,如没启动或没完成分地工作,麒师土建六标不承担任何责任及做任何费用补偿,责任由竹基镇人民政府承担,分地时间不计算临时用地租金。
2.中交第三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麒师高速公路土建八标临时用地分地事宜,大同街道石碑村委会拌合站临时用地虽已完成分地,但有两年租金未支付及减少的土地面积未补偿。会议决定,由大同街道负责协调麒师高速公路土建八标与农户签订减少的土地面积补偿协议,按师宗县麒师高速公路征地标准补偿给农户。
(二)关于麒师高速公路师宗段临时便道复垦事宜
三条临时便道因群众阻拦无法复垦:一是斗坞村委会永安方向至六丘大石桥临时便道占地48.3亩;二是斗坞村委会阿郎村到坡上村临时便道占地36.54亩,群众要求留下作为生产生活道路使用;三是斗坞村委会拖白隧道鲁纳则(张江林户)临时便道占地18.44亩,有两户拆迁户(麒师高速拆迁)重新修建房屋在路两侧,将该便道作为生产生活道路使用。三条临时便道占地共计103.28亩。由竹基镇申请办理合法用地手续,如在2024年6月30日前不能办理,麒师土建六标将组织复垦,若农户阻挠施工由竹基镇人民政府负责协调。
(三)关于麒师高速公路师宗段房屋震损事宜
1.麒师土建六标房屋震损现有27户未处理。线内有1户为小以庄村民,房屋评估鉴定报告已出,但该户拒签补偿协议。线外有26户房屋评估鉴定报告已出未签协议。线外为竹基镇拖白村村民提出隧道施工影响致安全线外房屋震损,要求赔偿相关费用。由竹基镇按照房屋评估鉴定报告与农户协商,达成一致后由路基六标与农户签订赔偿协议,赔偿费用在协议签订后两个月内支付给农户。
2.中铁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麒师高速公路土建七标房屋震损事宜现有12户未处理,均为线外,房屋评估鉴定报告已出,未签订协议。线外为师宗县竹基镇六丘村村民提出爆破施工影响致安全线外房屋震损,要求赔偿相关费用,由竹基镇按照房屋评估鉴定报告与农户协商,达成一致后由路基七标与农户签订赔偿协议,赔偿费用在协议签订后两个月内支付给农户。
3.中铁八局集团有限公司麒师高速公路土建九标与中铁十二局集团有限公司麒师高速公路路面四标房屋震损事宜,现有线外1户未处理,房屋评估鉴定报告已出,未签协议。线外为漾月街道漾月新村村民张柱才房屋震损,现已协商确定赔付费用为10万元,该费用由麒师高速公路土建九标与路面四标平均分摊,待签订赔付协议后尽快完成赔付工作。由麒师土建九标和麒师路面四标提供赔偿协议,漾月新村村委会负责协调农户做好赔偿协议签订工作。
(四)其他有关事宜
1.设计的弃土场拦砂坝、排水沟占用的土地面积纳入征地范围,按只征不转处理,补偿标准按师宗县麒师高速公路征地标准执行。
2.师宗县彩云镇积水淹没农户农作物补偿和后期需建设排水工程7个坑塘,由师宗县征地拆迁领导小组负责协调处理,淹没区土地不征用,由曲靖市麒麟至师宗、阿岗至八大河高速公路建设指挥部一次性补偿280万元。
3.师宗县交通运输局为路基十标垫付的10万元开挖界沟费用,由指挥部代扣处理。
4.师宗县行政区域内麒师高速公路土建六标、七标、八标、九标,涉及临时用地租金及面积减少的土地补偿费用、房屋震损赔偿费用,施工单位与农户签订协议后可委托曲靖市麒麟至师宗、阿岗至八大河高速公路建设指挥部代付。
5.漾月街道丹溪小学周围道路因建设麒师高速公路运料导致路面损坏,未列入道路还建工程项目。将该道路列入麒师高速公路道路还建工程项目,具体工程数量及费用由麒师阿八高速公路指挥部据实核定。
二、下步工作措施
麒麟师高速师宗县行政区域内征地拆迁涉及的临时用地、房屋震损等遗留问题已基本全部解决,其余遗留问题已交由地方负责处理,若再产生其他与建设相关遗留问题市交通运输局将督促曲靖高速公路投资有限公司及相关单位对建设期间遗留问题进行处理。
感谢你们对政府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以上答复,如有不妥,请批评指正。
曲靖市人民政府
2024年10月25日
(联系单位:市政府办公室秘书二科,联系电话:0874—312598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