晏露珍、王娅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倡导老年人错峰出行以缓解高峰出行拥挤的建议》(第22号),交由市人民政府办理,经认真研究,现答复如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云南省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等法律法规,曲靖市出台《曲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老年人免费乘坐曲靖中心城市市内公交车实施方案的通知》(曲政办发〔2021〕61号),明确曲靖中心城区60岁以上老年人可免费乘坐市内公交车,体现的是城市对老年群体的尊重和关怀,是老年人享有的合法权益。
目前曲靖中心城区老年人乘车优惠政策已实施多年,如简单限制老年卡的使用时段容易引起老年人群体的不满,可能引起矛盾纠纷。近年来,为持续做好公交安全出行保障,实现安全出行、文明乘车,开发了“曲靖公交”APP,可随时掌握公交车到站情况。持续对公交站台进行改造,可通过公交站台查看公交车到达情况,避免在公交站台等待时间过长,合理计划出行时间。今年,公交运营企业向社会发布了《曲靖市老年人“错峰出行”倡议书》,倡议老年群体在非紧急情况下,尽量避开高峰时段出行,力所能及地为上班人员和入校学生们让出空间,缓解高峰时段公交车运行压力,营造安全、文明有序出行环境。
下步,我们将持续加强养老服务有关政策措施的宣传,督促城市公交运营企业通过车载LED屏、电子站牌、公众号等方式积极宣传引导老年人错峰出行。优化调整公交线路,科学调配运力,在高峰时段加大车辆、班次投入,缩短发车间隔,提高公交线路覆盖区域,满足群众出行需求。
感谢你们对政府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以上答复,如有不妥,请批评指正。
曲靖市人民政府
2024年10月25日
(联系单位:市政府办秘书七科 联系电话:0874—31221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