冯春梅代表:
你提出的《关于将普通高中纳入义务教育阶段的建议》(第5号),交由曲靖市人民政府办理,经认真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规定,国家实行学前教育、初等教育、中等教育、高等教育的学校教育制度。国家实行九年义务教育制度,即小学学制六年、初中学制三年,少部分地区实行小学学制五年、初中学制四年。
二、下一步工作打算
将普通高中纳入义务教育阶段需要国家作为教育体系的顶层设计来统筹谋划。我们将按照基础教育扩优提质行动计划相关要求,深入实施普通高中内涵建设行动,一是扩大优质高中教育资源,深入挖掘优质普通高中校舍资源潜力,增加学位供给,并结合实际优化招生计划安排,有序扩大优质普通高中招生规模。通过区域内集团化办学、城乡结对帮扶、教育人才“组团式”帮扶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部属高校和省属高校托管帮扶县中等方式,持续扩大优质普通高中教育资源总量。二是推动普通高中多样化发展,建设一批具有科技、人文、外语、体育、艺术等方面特色的普通高中,积极发展综合高中。支持一批基础较好的地区和学校率先开展特色办学试点,在保证开齐开好必修课程的基础上,适应学生特长优势和发展需要,提供分层分类、丰富多样的选修课程,形成体现学校办学特色的系列课程,发挥示范引领作用。三是加强县中标准化建设。完善普通高中学校建设标准,深入推进县中标准化建设工作,加快改善县中办学条件。
感谢你对政府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以上答复,如有不妥,请批评指正。
曲靖市人民政府
2024年10月9日
(联系单位:市政府办公室秘书三科 联系电话:0874—312167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