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曲靖市人民政府关于市六届人大三次会议第96号建议办理意见的函

发布时间:2024-09-30 10:19:00   索引号:   文号:曲政函〔2024〕78号   来源:曲靖市人民政府   

邵春燕、李燕、马玉涛、尹永波、陆忠华代表:

你们提出《关于调整优化高良乡自然保护区及公益林区的建议》(第96号),交由曲靖市人民政府办理,经认真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公益林区划情况

(一)公益林区划原则

生态优先、确保重点,因地制宜、因害设防,集中连片、合理布局,实现生态效益、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和谐统一。尊重林权所有者和经营者的自主权,维护林权的稳定性,保证已确立承包关系的连续性。

(二)曲靖公益林区划历程

1998年,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要求和云南省林业厅统一安排部署,曲靖市在宣威、沾益两地开展森林分类区划界定试点;1999年曲靖市全面开展森林分类区划界定,2000年完成森林分类区划界定,按照全省统一区划技术标准,结合当地生态区位和经济发展实际,全省区划公益林占林业用地面积的比例70%,曲靖市区划公益林占林业用地的比例65%,公益林事权等级划分为:国家级、省级、市级、县级、乡级、村级六级。2004年按照国家林业局和财政部要求,曲靖市完成国家重点公益林区划界定。2007年开展集体林权制度改革过程中,根据五级书记抓林改的要求,对两类林进行区划调整,2008年对省级公益林进行全面核实区划,2010年根据《国家级公益林分级区划界定办法》完成曲靖市国家级公益林分级区划工作。2011年开展曲靖市公益林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实施方案修编,全市共计区划公益林1259.96万亩,其中国家级公益林827.84万亩、省级公益林432万亩、区级公益林0.12万亩(未区划市级公益林)。2017年,按照省级安排,开展国家级公益林区划落界工作,规模不变,调出补入达到平衡。2019年开展省级公益林区划落界工作,在原来的基础上补充区划19.98万亩省级公益林,全市公益林规模为:1279.82万亩,其中国家级公益林827.84万亩,省级公益林451.98万亩(其中麒麟区0.12万亩区级公益林纳入省级公益林)。2021年与国土“三调”融合后,对全市公益林进行优化,根据省级与国土“三调”对接情况,曲靖市原公益林规模1279.82万亩,其中128.22万亩(国家级公益林72.2996万亩、省级公益林55.9163万亩)被国土“三调”调为非林地,市林草局要求各县(市、区)林草局将情况及时向政府领导汇报,结合当地实际做出补入决策,按照政府决策组织开展工作,使优化结果调出和补入规模保持稳定;国家级公益林已经经过国家级审定,规模为809.76万亩,省级公益林上报省级审核最终成果一直未公布结果。2023年全省再次开展对省级公益林进一步优化,进一步优化后曲靖市省级公益林面积400.25万亩。

(三)高良乡境内公益林优化情况

根据《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开展林草湿数据与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数据对接融合和国家级公益林优化工作的通知》(林资发〔2021〕53号)文件精神和《云南省林业和草原局关于规范开展全省公益林优化工作的通知》及补充通知要求,通过对国家级公益林进行优化调整,高良乡的国家级公益林由19442亩调整为18309亩,调出1133亩,将国家级公益林中存在国有林地上的绝大多数人工商品林调出。

根据《云南省林业和草原局 云南省财政厅关于开展全省省级公益林进一步优化工作的通知》(云林联发﹝2023﹞5号)文件精神和《曲靖市省级公益林进一步优化工作方案》(曲林草﹝2023﹞10号)文件要求,通过省级公益林进一步优化工作,高良乡的省级公益林由9197亩调整为7684亩,调出1513亩,将省级公益林中绝大多数人工商品林调出(在国有林地上的除外)。

公益林优化结果:省级公益林已经公布使用,国家级公益林成果尚未公布。

二、优化调整概况

师宗县菌子山自然保护区是2001年5月经师宗县人民政府批准设立的林业类型自然保护区,保护级别为县级。2003年8月经市人民政府批准,由县级升为市级,保护区规划总面积57620公顷,其中:核心区15997公顷,缓冲区24601公顷,试验区17022公顷。2005年5月,经市人民政府批准对师宗菌子山自然保护区范围及功能区进行了调整,调整后总面积49517公顷,其中,核心区15022公顷,缓冲区24051公顷,试验区10444公顷。2021年4月,因师丘高速公路建设经云南省林业和草原局同意后市人民政府批准对师宗菌子山自然保护区范围及功能区进行了调整,调整后保护区总面积为55065.08公顷,其中,核心区18240.68公顷,缓冲区24146.33公顷,实验区12678.07公顷。

师宗菌子山市级自然保护区现在存在,区划不合理、保护与发展矛盾突出、自然保护区管理难度大、保护区人工商品林急需采伐等问题。

针对存在问题,师宗县根据《自然资源部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做好自然保护区范围及功能分区优化调整前期有关工作的函》(自然资函〔2020〕71号)、《自然资源部办公厅 国家林草局办公室关于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有关事项的通知》(自然资办发〔2020〕42号)、《自然资源部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生态保护红线自然保护地内矿业权差别化管理的通知》(自然资函〔2020〕861号)、《国家林草局办公室关于做好风景名胜区整合优化预案编制工作的函》(办函保字〔2022〕99号)等文件要求,完成《曲靖市师宗县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方案》,目前已逐步上报国家,待国家审查。市、县林草部门将积极请示上级林草部门汇报,尽快得到对国家级公益林、自然保护区优化结果批复。

感谢你们对政府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以上答复,如有不妥,请批评指正。

 

 

曲靖市人民政府

2024年9月29日

(联系单位:市政府办公室秘书四科  联系电话:0874—31259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