蒋雪萍代表:
你提出的《关于进一步加强环卫工人权益保障的建议》(第8号),交由曲靖市人民政府办理,经认真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调研基本情况
为切实办好《关于进一步加强环卫工人权益保障的建议》办理工作,深入了解和掌握环卫工人权益保障落实情况,市城市综合管理局作为行业监管部门,对全市环卫管理部门进行了调研。目前,除麒麟区、沾益区、马龙区为城市管理部门直接监管外,其余县(市、区)均采用外包形式交由环卫企业管理。
二、办理进展情况
(一)关于“政府加强资金投入力度,为保障环卫工人合法权益提供经费支撑”的建议
2024年7月3日、7月5日,市城市综合管理局分管副局长李家文对麒麟区、沾益区、马龙区进行了实地调研。以2023年为例,麒麟区、沾益区、马龙区共有环卫工人约1470人,支付环卫工人工资约为370.26万元。目前,麒麟区实有环卫工人1000余名,平均年龄为55岁左右,承担着麒麟区1200余万平方米的道路清扫保洁、公共厕所维护管理、生活垃圾收集转运等工作任务。环卫临时工平均工资约2744元,道路清扫保洁员工资标准2300元/月,清扫、清运片区管理员工资标准3300元/月,电瓶车收集员工资标准2672元/月,吊桶工工资标准2000元/月,公厕保洁员根据公厕类别不同工资标准为1500—1700元/月,垃圾清运车辆大车驾驶员工资标准2500元/月,小车驾驶员工资标准2450元/月。
下一步,将建立环卫工人工资动态增长机制,鼓励有条件的地区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水平,按照限低不限高的原则,适当提高环卫工人工资标准。
(二)关于“督促用工部门与环卫工人签订劳动合同,购买相关保险,依法规范用工管理”的建议
2024年以来,麒麟区城市管理部门与环卫工人签订劳动合同,建立劳动关系,购买了雇主责任险和人身意外伤害险;沾益区城市管理部门为环卫工人购买了工伤险、意外险;马龙区城市管理部门为环卫工人购买意外伤害保险。
下一步,市政府将继续要求相关环卫企事业单位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与环卫工人签订劳动合同,办理劳动用工备案手续,并依照相关标准为环卫工人办理相关保险手续。
(三)关于“结合环卫工人工资待遇较低的实际,适当提高环卫工人工资水平,进一步提高环卫工人工作积极性,维护队伍的和谐稳定”的建议
一是建立环卫工人工资动态增长机制,积极引导鼓励社会各界捐助,设立环卫工人专项救助资金,将环卫工人工作纳入社会保障体系。二是加强环卫工人职业病防控,落实环卫工人个人防护、职业健康监护制度和防暑降温、防尘防毒等职业病防控措施。比如:麒麟区环卫处自2016年以来,每年与社会爱心医疗机构开展公益活动,为环卫工人免费体检。三是积极与规划部门对接,参照《城镇环境卫生设施设置标准》,加快环卫工人休息室建设步伐,在休息室内配套桌椅、热水壶、微波炉、暖瓶等日常用品。四是加快环卫设备改造,推动环卫作业从劳动密集型向机械作业型转变,有效提高了道路清扫保洁工作效率,大大降低了环卫工人劳动强度和作业风险。比如,麒麟区中心城区清扫保洁率达到100%,机械化作业率达到90%以上,常态化、长效化为市民和游客营造清新、干净、清洁的城市环境。
下一步,用人单位将继续为环卫工人提供必要的个人劳动防护用品,落实职业健康监护制度、防暑降温等职业病防控措施;广泛利用电视、电台、报刊等新闻媒体以及公益广告、交通指示牌、短信平台、公交视频等宣传手段,教育广大市民、游客尤其是机动车司乘人员不要随意乱扔垃圾,自觉尊重环卫工人的劳动成果。
感谢你对政府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以上答复,如有不妥,请批评指正。
曲靖市人民政府
2024年9月29日
(联系单位:市政府办公室秘书四科 联系电话:0874—31259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