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曲靖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通泉风电场扩建项目110kV送出线路工程核准的批复

发布时间:2024-12-11 16:24:00   索引号:   文号:   来源:曲靖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曲发改基础〔2024〕66号

 

马龙区发展改革局:

《曲靖市马龙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上报通泉风电场扩建项目110kV送出线路工程核准的请示》(马发改产业〔2024〕4号)及有关材料收悉,市发展改革委委托市人民政府投资项目评审中心组织专家及市直相关部门于2024年12月3日对项目进行了审查,12月9日收到《曲靖市人民政府投资项目评审中心关于通泉风电场扩建项目110kV送出线路工程项目申请报告的评审意见》(曲投审发〔2024〕39号)。现就该项目核准事项批复如下:

一、为满足通泉风电场扩建项目131.25MW的容量电力送出、负荷发展的需求,促进当地经济的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云南省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的通知》(云政规〔2023〕2号),《曲靖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曲靖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曲靖市能源局关于进一步明确电网建设项目用地报批有关事项的通知》等规定,同意建设通泉风电场扩建项目110kV送出线路工程,项目代码:2406-530321-04-01-495054,项目建设性质为新建。

二、建设单位:曲靖云能通泉北电力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三、建设地点:曲靖市马龙区。

四、主要建设规模

(一)110kV线路

起于通泉风电场扩建项目110kV升压站出线构架,经王家庄街道新屯村委会色甲村、老泥沟村、王家庄街道小龙井村委会郭家屯村、小龙井村、上大龙井村、鸡头村街道上坝社区新发村后接入220kV轿子山变110kV进线构架。采用单回路架空线路架设,线路全长约10千米,导线截面采用1×300mm²,架空线路使用铁塔34基(沿新建线路同步架设2根OPGW-24B1-120光纤)。

(二)对侧

220kV轿子山变电站:使用1个已有土建备用的110kV进线间隔,接于110kV母线,用于通泉风电场扩建项目接入。110kV通泉风电场扩建项目升压站为同一业主在建项目,设计已考虑110kV出线间隔。

(三)土建部分

通泉风电场扩建项目110kV送出线路工程现阶段拟用地总规模为34基塔位,占地面积为941.15m²;施工临时用地10120m²(其中在下桥河水库西侧林地、小龙井村北侧林地、轿子山东侧林地设置临时便道约970m,宽1-1.5m,占地面积约1300m²);为一般林地、一般耕地,未占用基本农田,未占用生态保护红线。

本期工程对侧变在220kV轿子山变电站内使用1个110kV进线间隔,间隔工程是在原围墙内进行(原变电站均有土建备用间隔),不涉及新征土地。

(四)二次部分:建设配套二次设备及通信系统。

五、建设工期:6个月。

六、项目估算总投资及资金筹措

项目估算总投资为1389.51万元,建设所需资金由企业自筹。

七、核准项目的相关文件

《云南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曲靖市马龙区通泉风电场扩建项目接入系统方案的意见》(云电规〔2024〕192号),《云南电网有限责任公司电网规划建设研究中心关于报送关于报送曲靖市马龙区通泉风电场扩建项目接入系统方案评审意见的函》(规划建设研究〔2024〕143 号),《曲靖市马龙区人民政府关于通泉风电场扩建项目新建 110kV 送出线路路径的批复》(马政复〔2024〕55号),《中共曲靖市马龙区委政法委员会备案证明》《曲靖市马龙区自然资源局关于通泉风电场扩建项目110kV 送出线路路径走向的选址意见》《曲靖市马龙区林业和草原局关于通泉风电场扩建项目110kV送出线路路径走向的意见》(〔2024〕—25)《曲靖市生态环境局马龙分局关于通泉风电场扩建项目送出线路的环保意见》《曲靖市马龙区水务局关于曲靖市通泉风电场扩建项目送出线路的选址意见》《曲靖市马龙区交通运输局意见反馈函》《曲靖高速公路运营管理处关于通泉风电场扩建项目110kV 送出线路跨越大昌高速的复函》。

八、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等采购要按国家有关规定全部进行招标,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本项目为依法必须招标的投资项目,其招标采购活动必须全部纳入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实行透明化管理、阳光交易。请加强与有关行政监督部门联系,在云南省已建成的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依法组织招标工作。

九、项目法人要通过在线平台如实报送该项目开工建设、建设进度、竣工等基本信息。项目开工前报备项目开工基本信息,项目开工后按年度报备项目建设动态进度基本信息,项目竣工后报备项目竣工基本信息。

十、请项目业主严格按照《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79号)、《电力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28号)和《电力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管理导则》(NB/T10096-2018)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的要求,切实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做好施工安全管理和工程质量管控等各项工作,有效防范安全生产和质量事故的发生。请市能源局加强对项目在施工安全和工程质量等方面的监督管理,杜绝违规开工等行为。

十一、如需对本项目核准文件所规定的有关内容进行调整,请及时以书面形式向我委报告,并按有关规定办理。

十二、本核准文件有效期限为2年,自发布之日起计算。该项目在核准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的,应在核准有效期届满30日前向我委申请延期。该项目在核准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也未申请延期的,或虽提出延期但未获批准的,本核准文件自动失效。

请按以上原则开展下一步工作。

 

附件:1.曲靖市人民政府投资项目评审中心关于通泉风电场扩建项目110kV送出线路工程项目申请报告的评审意见

          2.行业主管部门意见

          3.电力项目安全管理和质量管控事项告知书

          4.招标方案审批意见表

 

 

曲靖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4年1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