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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3年第二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十年禁渔工作有差距问题”整改完成情况公示

发布时间:2024-10-28 11:36:39   索引号:   文号:   来源:曲靖市生态环境局   

根据印发的《第二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方案》要求,我市已完成第二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十年禁渔工作有差距问题”整改工作,并按照《关于做好省级第二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交办问题整改定期调度及验收销号有关工作的通知》(曲环督办字〔2024〕45号)要求,开展整改销号,有关情况如下:

一、问题基本情况

关于“十年禁渔工作有差距”反馈问题,督察报告指出:会泽县金沙江水系水生生物保护区存在垂钓现象;曲靖市水生野生动物保护沾益片区缓冲区内仍存在布设粘网非法捕鱼问题。

二、整改目标

加强日常监管,确保非法捕捞行为“动态清零”。

三、整改时限

2024年11月30日前

四、整改措施

(一)切实压实网格责任,健全网格责任人员与禁渔智能监管系统视频监控点位互联互通工作机制。

(二)持续加强常态化执法监管,突出重点地段、节假日等重要时段开展联合执法检查,确保良好的禁渔秩序。

(三)建立信息平台互通、执法资源共享、信息化联防联控联治长效协作机制,提升执法监管效能。

(四)进一步加强金沙江曲靖段流域重点水域水生生物资源监测能力建设,持续完善水生生物资源监测调查网络体系,规范开展长江流域水生生物资源监测和水生生物完整性指数评价。

五、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一)制定整改方案并抓好落实。为切实抓实督察反馈问题的整改工作,曲靖市农业农村局制定印发了《<第二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方案><第二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交办投诉举报问题整改方案>的通知》(曲农〔2024〕49号),会泽县制定印发了《中共会泽县委会泽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会泽县贯彻落实省级第二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方案〉的通知》(会发〔2024〕4号),沾益区制定印发了《曲靖市沾益区第二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交办投诉举报问题整改方案》的通知(沾办字〔2024〕7号)》进一步明确了整改责任单位、牵头单位、配合单位、督办领导、整改目标、整改时限、整改措施等,细化责任,扎实有序推进整改落实。

(二)持续强化政策宣传,营造良好氛围。做好政策宣传,全市重点位置设置禁捕固定标牌、书写墙体等标语、树立禁渔宣传栏、告示,全面营造“水上不捕、市场不卖、餐馆不做、群众不吃”的良好氛围。

(三)加强日常巡查,消除非法捕捞隐患。沾益区、会泽县人民政府按照《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长江流域垂钓管理工作的意见》,全部完成天然水域休闲垂钓管理办法的制定和发布,在关键水域和经常性垂钓的聚集区段,设立醒目宣传告示和标识,从制度上彻底堵住金沙江曲靖段流域重点水域休闲垂钓管理隐患。严格落实禁捕水域休闲垂钓管理要求,加强对垂钓人员宣传教育和引导,严厉查处借垂钓从事或变相从事渔业捕捞,破坏水域生态和珍稀鱼类资源的行为。

(四)充分利用智能禁捕平台做好禁渔智能化管理。截至目前,分批高质量建成禁捕智能监管视频监控61个和市级长江十年禁渔指挥调度中心,禁渔执法监管智能化、信息化迈上新台阶。

对照整改目标、整改措施,曲靖市已整改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