曲靖市人民政府关于市政协六届二次会议第84号提案办理情况的函

发布时间:2023-10-12 14:29:00   索引号:    文号:曲政函〔2023〕265号   来源:曲靖市人民政府   

九三学社曲靖市委:

贵单位提出的《关于进一步做好提案办理工作的提案(第84号)》,交由曲靖市人民政府办理,经认真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高度重视,高位统筹推进提案办理工作

市人民政府高度重视政协提案办理落实工作,深入贯彻落实全过程人民民主,把政协提案办理工作作为倾听群众呼声、深入了解民情、充分反映民意、广泛集中民智的重要渠道。在社会各界的有效监督之中,市政府系统各承办单位认真贯彻落实全市建议提案集中交办会议精神、市政府领导相关工作要求,特别是6月20日市政府李先祥市长关于“对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的办理,各涉及单位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研究、亲自办理,不仅管结果,也要管过程”的批示要求,明确交办任务、压实办理责任、规范办理程序,深入转变办理作风,认真吸纳提案人提出的意见建议,扎实有效推进建议提案办理工作。7月31日,市第六届人民政府第48次常务会议听取建议提案办理推进情况报告,研究部署下步办理工作。全市政府系统认真落实市政府领导对政协提案办理工作的要求,紧扣提案中提出的意见建议,坚持问题导向、明确办理任务、压实办理责任、健全办理机制、规范办理程序、强化沟通协调、创新工作措施、转变办理作风、现场跟踪督办、按月调度分析、狠抓工作落实,预计10月底全面完成曲靖市政协六届二次会议提案办理工作任务。总的来看,政协提案办理工作呈现出组织领导加强、任务清单细化、跟踪督办有力、办理作风务实、办理提质增效的特点。

二、健全机制,确保政协提案规范有序办理

市政府先后建立健全了较为完善的会议联合集中交办、清单式具体交办、现场跟踪督办、按月调度分析、专项办理方案、面商协商、答复反馈、通报和公开办理结果等提案办理机制,确保了提案办理组织协调有力、调查研究深入、协商沟通充分、跟踪落实有效。2023年2月21日,市人大常委会、市人民政府、市政协联合召开建议提案集中交办会。坚持推行市人民政府领导领办和市政府办公室领导督办建议提案工作制度,市人民政府李先祥市长多次对提案办理工作作出批示,市人民政府领导亲自领办重点提案,推动提案办理和中心工作、重点工作推进紧密结合、同步开展。市政府办公室先后印发了《曲靖市人民政府关于高质量办理2023年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的通知》(曲政发〔2023〕9号)、《曲靖市人民政府关于认真做好2023年重点建议重点提案办理工作的通知》(曲政函〔2023〕23号),进一步明确了提案办理“接收登记、开展调研、协商面商、答复反馈、总结公开”的全流程规范办理要求,制定了统一的答复格式和标准模板,督促承办单位切实落实“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负主责、综合部门总协调、业务部门具体办、专人负责抓落实”的“五级责任制”,和“定职责、定任务、定人员、定时限、定要求”的“五定要求”,健全了严格的工作责任体系。同时,在建议提案集中交办会上,市政府已经对参会的70余家承办单位进行了建议提案办理业务培训指导。

三、狠抓落实,推动提案办理效果实实在在

根据市人民政府的要求,48家提案主办单位在接到办理任务15天之内,制定办理工作方案、明确办理目标、组建工作专班,312件提案全部按照“一件政协提案,一个办理方案,一个工作专班”的要求推进办理落实。

(一)践行项目工作法,压实办理责任。按照“任务项目化、项目清单化、清单具体化”的工作思路,市政府办公室2月份制定了提案办理责任清单,将312件提案交由48家单位办理,督促承办单位逐件逐项对照办理落实,确保提案办理件件有落实。

(二)按月调度分析,强化过程管理。建立了提案办理月调度机制,从5月开始,市政府办公室对312件提案办理推进情况按月进行调度分析、跟踪问效,形成书面报告上报市政府、市政协领导,并向承办单位通报,督促加快办理进度、规范办理流程。

(三)开展专项督查,确保办理实效。7月5日至13日,市政府督查室牵头组织市人大常委会、市政协有关委室领导,邀请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新闻媒体等组成三个专项督查组,采取查阅工作资料、访谈交流、实地查看等方式,深入48家主办单位现场抽查了全年39%的政协提案办理情况,并对2022年办理的B类件进行跟踪“回头看”,有力推动提案办理由“答复型”向“落实型”转变。

四、转变作风,推动提案办理工作提质增效

随着市政府建议提案办理工作机制的持续完善,各承办单位意识到政府高质量办理建议提案的坚定决心,意识到市政协领导以及政协委员、各民主党派、社会各界对提案办理工作的高度关注,意识到贯彻全过程人民民主的重要性,把提案办理工作的重心转移到推动落实上来,更加注重推动提案办理从“协商答复”向“解决落实”转变。很多提案办理实现落地见效,为推进基层社会治理发挥了建设性作用。

(一)加强沟通协调,协商面商到位。坚持“先协商、再面商、后答复”的原则,把面商作为硬性要求、协商作为必经程序,督促承办单位加强与提案者的沟通,针对提案所提意见建议进行深入调研,积极主动与提案人共同研究办理工作方案,及时反馈办理推进情况,确保办理的面商率、答复率、满意和基本满意率均达100%。

(二)注重以点带面,全面解决问题。各承办单位坚持问题导向思维,在提案办理过程中注重以点带面、举一反三破解难题,充分吸纳政协委员提出的意见建议,针对发现的部门或行业工作短板和漏洞,及时研究制定规范化解决类似问题的制度性文件措施或方案,实现破解一个难题、推动一项工作的办理效果。

(三)及时通报结果,自觉接受监督。提案办理结束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将及时总结办理情况,适时向市两会报告、市政协常委会会议通报提案办理落实情况。同时,将深入研究探索建立提案办理考核约束机制,推动形成示范引领、“比学赶超”的竞争氛围,不断提升提案办理工作质效。同时,市人民政府将办理结果通过政府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

另外,市政协将坚持每年评选表扬优秀提案,每届评选表扬先进承办单位和先进提案工作者;市政府将适时通报表扬提案办理工作先进。

下一步工作中,市政府将在市委的领导下,在市政协及各民主党派的民主监督下,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全过程人民民主,以推动政协提案高质量办理为目标,建立健全办理工作机制,发挥好办理政协提案推动基层社会治理的作用,切实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全力服务全市高质量跨越式发展。

感谢你对政府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以上答复,如有不妥,请批评指正。

曲靖市人民政府

2023年10月12日

(联系单位:市政府办公室议案办理科 联系电话:0874—31350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