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曲靖市人民政府关于市政协六届二次会议第213号提案办理意见的函

发布时间:2023-09-26 10:29:00   索引号:    文号:曲政函〔2023〕172号   来源:曲靖市人民政府   

王琳、王赛委员:

你们提出的《关于落实商品房燃气初装费相关政策的提案》(第213号),交由曲靖市人民政府办理,经认真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近年来,因社会各方面对燃气工程安装费纳入房价具体执行时间政策的理解偏差带来的问题,严重影响了居民使用燃气的推广。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加强配气价格监管的指导意见》(发改价格〔2017〕1171号)要求简化收费程序将燃气工程安装费纳入房价,但未具体明确执行时间。2019年11月市发改委印发《关于调整城镇燃气工程安装费标准的通知》(曲发改价格〔2019〕43号),要求自2017年6月30日起执行燃气工程安装费纳入房价政策。因2017年国家发改委相关政策文件未印发通知到房地产开发企业,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在2020年2月知晓市发改委文件要求后,及时印发给全市房地产开发企业。经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统计,2017年6月30日至2019年10月1日期间,全市销售商品房40415套(含单房或联排别墅),涉及燃气工程安装费总计1.1亿元。在调查中发现,有多个房地产企业已停业,少数还涉及烂尾楼整治。2022年,市县住房城乡建设局配合发改、市场监管部门推动天然气安装费清退工作,同时接受了多个小区业主的来信来访,约谈了多个房地产企业。多个房地产企业反映“不可以用2019年发出文件来规范要求2017年的经营行为,对有关政策难以理解”。有的房地产企业执行了退还收取的费用后又不承担燃气安装费,造成了更大的纠纷。燃气工程安装费统一纳入房价成本的政策,其核心要义是简化收费环节、推动燃气普遍使用,燃气工程安装费实质上仍由消费者承担。燃气工程安装费的执行时间关系到业主的利益,也关系到企业的合法权益,但燃气工程安装费由消费者承担是确定的。在房地产企业售房时不知晓政策规定、未将燃气工程安装费纳入房价的情况下,要求企业退还和承担燃气安装费用的政策难以落实。

二、工作推进情况

(一)明确燃气工程安装费事项

2021年5月,《曲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曲靖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曲靖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曲靖市商品房销售房地产中介市场管理实施意见的通知》(曲建字〔2021〕37号)中明确“新建商品房项目管道燃气工程安装费、供水设施建设费、配电设施建设费须计入房价,开发商不得再向购房人单独收取费用”。

(二)规范燃气工程安装费收取

2022年5月19日,根据《曲靖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进一步明确燃气工程安装费有关事项的通知》(曲发改价费函〔2022〕43号)进一步明确燃气工程安装费定义、燃气工程安装费标准、统一收取方式和规范收费行为。

1.燃气工程安装费定义。“燃气管道工程配套建设费用”统一规范为“燃气工程安装费”,该项费用是指保障用户通气,由相关企业提供建筑区划红线内燃气工程勘查、涉及、施工、监理、验收等服务而收取的与工程建设相关的服务费和材料费等费用。

2.燃气工程安装费标准。住宅小区燃气工程安装合同的签订时件在2016年6月30日之前的,具体收费标准以双方签订的燃气工程安装合同约定的收费标准为准。2016年6月30日至2019年9月30日,曲靖市普通住宅(含单元房、小高层、高层)燃气工程安装费每户最高2700元;独立式居住楼(含独栋别墅、联排别墅、商住两用房)每户最高4000元。2019年10月1日起,曲靖市普通住宅(含单元房、小高层、高层)每户最高2500元;独立式居住楼(含独栋别墅、联排别墅、商住两用房、城中村自建房)每户最高4000元。

除新建商品房、保障性住房以外未纳入房屋开发建设成本的供气管线及配套设备设施的建设安装费用,由供用双方通过合同协商确定。城镇老旧小区燃气改造工程费用,由政府补贴、企业自筹、用户出资共同分摊。

3.统一收取方式。自2017年6月20日起,曲靖市居民新建住宅燃气工程安装费统一纳入房价收取,不得向用户单独收取。

4.规范收费行为。2017年6月20日以后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房地产开发企业,不得向用户单独收取燃气工程安装费。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燃气工程安装相关企业有建设违法行为、价格违法行为和垄断行为的,有权向城乡建设、市场监管等部门举报。

(三)规范收费对象及政策解答

1.督促城镇燃气经营企业在房地产开发项目安装天然气工作中要求由房地产开发企业统一将燃气工程安装费纳入房价收取,不得向用户单独收取燃气工程安装费。燃气公司严格执行曲靖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燃气工程安装收费标准、收费方式与房地产开发企业签订燃气工程安装施工合同并收取相关费用。

2.涉及房地产开发企业收取燃气工程安装费相关投诉,严格按照《曲靖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进一步明确燃气工程安装费有关事项的通知》(曲发改价费函〔2022〕43号),做好宣传解答工作。

三、下步工作

(一)做好政策解答。根据《曲靖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进一步明确燃气工程安装费有关事项的通知》(曲发改价费函〔2022〕43号)文件内容,配合曲靖市发展和改革委做好政策解答工作。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燃气工程安装费收费存在价格违法行为和垄断行为的,可向发改、市场监管等部门反馈举报,或通过司法途径解决。

(二)强化工作协调。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将极会同市发改委、市市场监管局等部门,加大对燃气工程安装费收取的常态化监管力度。严格落实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及收取费用相关规定,由房管(物业)监管部门进一步规范商品房销售管理,在商品房预售许可审批及商品房购销合同备案时,必须落实管道燃气工程安装费纳入房价,开发商不得再向购房人单独收取费用。

感谢你们对政府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以上答复,如有不妥,请批评指正。

曲靖市人民政府

2023年9月26日

(联系单位:市政府办公室秘书四科  联系电话:0874—31259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