曲靖市人民政府关于市政协六届二次会议第130号提案办理意见的函

发布时间:2023-09-19 17:21:00   索引号:    文号:曲政函〔2023〕144号   来源:曲靖市人民政府   

曹金宏委员:

你提出的《关于加强临时围挡整治 营造城市靓丽风景线的提案》(第130号),交由曲靖市人民政府办理,经认真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曲靖中心城市在建工地施工围挡设置情况

自曲靖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以来,市、区两级住建部门对辖区范围内工地严格按照创文标准和建筑工地围挡安全标准进行了全方位摸排,不留死角,同时安排工地监督员深入各建筑工地施工现场,督促建设单位或施工单位对破损、陈旧、材质、不达标的围挡进行修补、更换。针对存在的问题,约谈建设项目负责人,责令施工单位按《曲靖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条例》标准整改到位,并按创文测评要求,在围挡外设置不低于展示面积30%的公益广告。

严格按照《曲靖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条例》相关要求,细化规范围挡的设置标准,从高度、面积、样式等外观进行统一。扎实开展建筑工地围挡创文公益广告集中整治工作,拆除了一批体量小、档次低、存在安全隐患、与周边环境不相适应的公益广告19处;保留一批体量适中、宣传展示效果较好的公益广告1310处;更新增设一批艺术性、观赏性、耐久性强,与周边环境相融合,与城市历史文化相承接,与市民接受方式和欣赏习惯相契合的公益广告和景观小品,展示时代新风、文明风尚和地域特色等公益宣传1387处,总面积13112.86平方米。

二、中心城市临街实体围墙处置情况

2021年,按照市委、市政府要求,市城市综合管理局本着“应统尽统、应拆尽拆”的原则,制定了“三年行动计划”,拆墙透绿点位共131处、长23.63公里,并对具备条件的点位进行了绿化美化,增加了城市公共绿地;同时,市城市综合管理局统一制定了六个透视围挡方案,供产权单位参考选择,经规划部门审批后建设安装,有效提升城市通透性。

三、中心城市闲置地块收储地块围挡处置情况

经排查,中心城市闲置和未开工房地产用地187宗8350.72亩均设置了围挡,自创文以来,相关单位对闲置地块、收储地块四周设置了围挡,对老旧、破损的围挡进行更换修复,并在围挡上设置彩绘或喷绘的公益广告,提升闲置土地围挡美观性。

四、中心城市集体土地上围挡设置情况

按照创文实地测评要求,针对曲靖中心城市部分集体土地上存在无覆盖土块、垃圾等问题,辖区内街道社区设置了部分不同材质“遮丑”围挡,并在围挡设置了绿草皮及公益广告。

五、中心城市小散工程建筑围挡设置情况

督促小散工程建设单位按照《曲靖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条例》规定规范设置施工围挡,并将备案表放大后张贴于围挡的显著位置,标明建设工程的开工、竣工时间。占用城市人行道路的,公示临时占用城市道路许可;占用车行道严重影响道路交通的,经属地交警部门认可的交通组织方案向社会公示后,方可施工。加强施工过程监管,督促施工单位规范设置建筑围挡,工程竣工后拆除围挡、清理现场,做好恢复工作。2022年以来,共排查小散工程4795家,依法查处未备案44家,市级抽查249家,下发督办通知4家。加强法律法规的宣传,对存在问题的小散工程负责人采取“边执法,边普法”的方式,依法依规督促自行整改,对拒不整改的依法予以行政处罚。

六、工作措施

一是住建部门继续强化建筑工地围挡动态管理,采取有效措施,推进建筑工地围挡设置管理工作常态化、标准化、规范化,确保工地围挡设施的安全和美观,以扎实的作风打造整洁优美,文明有序的城市环境。

二是城管部门要建立健全常态长效监管机制,巩固曲靖中心城市拆墙透绿和改造工作成果,临街新建项目原则上不设实体性围墙;同时加强小散工程施工现场管理,督促施工单位按要求设置施工围挡,项目竣工后及时拆除施工围挡,恢复原状。

三是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加大对收储地块、代建地块上设置的围挡日常监管力度,及时更新维护老旧破损的围挡及公益广告,长期荒芜闲置的国有土地依照《土地储备管理办法》进行收储。

四是属地街道(社区)加大对集体土地上设置围挡的日常管理,及时更新维护老旧破损的围挡及公益广告。

感谢你对政府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以上答复,如有不妥,请批评指正。

曲靖市人民政府

2023年9月19日

(联系单位:市政府办公室秘书四科  联系电话:0874—31259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