曲靖市人民政府关于市政协六届二次会议第63号提案办理意见的函

发布时间:2023-09-19 11:23:00   索引号:    文号:曲政函〔2023〕139号   来源:曲靖市人民政府   

潘虹委员:

你提出的《关于增设老旧小区新能源汽车公用充电桩的提案》(第63号),交由曲靖市人民政府办理,经认真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充电基础设施建设推进情况

(一)当前充电基础设施建设情况。截至2023年7月底,全市新能源汽车20635辆,充电基础设施2851枪,车桩比约为7.24:1,优于省级充电基础设施建设三年行动计划规划的车桩比15:1,现有充电基础设施可满足约35000辆新能源汽车使用。2023年1—7月累计建成投产充电基础设施288桩、492枪,其中,交流桩47桩、52枪,功率350千瓦,直流桩241桩、440枪,功率29188千瓦,已超额完成2023年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目标(年度建设目标任务450枪),预计到2023年末,全市充电基础设施建设乡镇覆盖率达到100%。

(二)全市公用充电基础设施建设主要措施。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 国家能源局关于加快推进充电基础设施建设 更好支持新能源汽车下乡和乡村振兴的实施意见》(发改综合〔2023〕545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构建高质量充电基础设施体系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3〕19号)、省能源局等四部门《关于印发云南省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的通知》(云能源电力〔2023〕203号)等有关文件精神和要求,形成《曲靖市新能源汽车充换电基础设施建设三年行动计划((建议:未成对)2023年—2025年》,重点对居民小区、企事业单位、公路两侧、公共停车场、景区等重点位置布局和推进公用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同时鼓励拥有相对固定车位的新能源汽车车主建设私用充电基础设施,以补充和完善全市公用新能源汽车公用充电基础设施网。

(三)老旧小区新能源汽车公用充电基础设施建设推进情况。市能源局完成全市1307个老旧小区排查,其中,505个老旧小区具备安装充电基础设施条件,但由于老旧小区内公共停车位布局困难,制约公共充电基础设施建设。根据核查情况,全市仅有十余个老旧小区具备安装公用充电基础设施条件,将具建设条件的小区列入公共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计划,逐步推进;同时鼓励具备电力条件的小区有固定车位的业主安装私用充电基础设施,以满足新能源电动汽车的充电需求。

二、下步工作

我们将结合你提出的建议,根据国家、省、市新能源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有关要求,全力推进全市新能源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

(一)逐年落实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实施方案。按照《三年行动方案》逐年抓好年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2023年底实现充电基础设施建设乡镇覆盖率达100%;到2025年末,全市形成功能齐全公用新能源充电基础设施网,保证全市车桩比(公用充电桩)优于15:1。

(二)不断完善充电网建设。与住建、交通、文旅、商务、城市管理等部门联动,逐步形成城市公共快速充电网、居民小区充电网、物流专用充电网、景区充电网等不同需求和形态的专用充电网,进一步完善全市充电网架构,满足不同充电需求。各级能源部门牵头协调解决项目建设过程中出现的困难问题,各部门按职能职责做好充电基础设施安全工作。

感谢你对政府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以上答复,如有不妥,请批评指正。

 

 

曲靖市人民政府

2023年9月19日

(联系单位:市政府办公室秘书四科  联系电话:0874—31259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