曲靖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举行《曲靖中心城市城镇土地定级与基准地价更新测算成果(草案)》《曲靖市城市规划区标定地价体系建设成果(草案)》听证会的公告(第3号)

发布时间:2023-11-29 09:53:00   索引号:    文号:    来源:曲靖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为使政府决策更加科学,更能体现群众意愿,本着发扬民主、反映民意、集中民智、增加工作透明度和公众参与度的原则,推动重大决策听证制度实施。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重大决策听证制度实施办法》的规定,曲靖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于2023年11月22日组织召开了《曲靖中心城市城镇土地定级与基准地价更新测算成果(草案)》《曲靖市城市规划区标定地价体系建设成果(草案)》听证会。现将听证情况及听证结果公告如下:

一、听证会基本情况

(一)听证事项

《曲靖中心城市城镇土地定级与基准地价更新测算成果(草案)》《曲靖市城市规划区标定地价体系建设成果(草案)》。

(二)听证会准备情况

由曲靖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具体组织该听证。为组织好这次听证会,曲靖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对召开听证会工作进行了周密安排,制定了具体的听证工作方案,并作了以下准备工作:

1.发布第1号听证公告

2023年10月25日,在曲靖市政府信息公开网站上公布了《曲靖中心城市城镇土地定级与基准地价更新测算成果(草案)》《曲靖市城市规划区标定地价体系建设成果(草案)》听证会的公告(第1号),公布了听证事项、听证代表和旁听人名额的确定原则,以及报名时间、方式和要求等内容。

2.确定听证会参会人员

2023年11月10日前,确定了听证会主持人、决策发言人、听证代表、听证监察人和旁听人员。听证会参加人员包括:听证代表34名(其中:人大代表、政协委员3名,市民代表3名,市直部门代表3名,区(县)代表21名,企业代表4名),主持人1名,决策发言人4名,听证监察人1名,听证旁听人4名,听证记录员2名,群众1名。

3.发布听证会第2号公告

2023年11月10日,在曲靖市政府信息公开网站上公布了《曲靖中心城市城镇土地定级与基准地价更新测算成果(草案)》《曲靖市城市规划区标定地价体系建设成果(草案)》听证会的公告(第2号),公布了听证会的时间地点,听证主持人、决策发言人、听证记录人、听证监察人及听证代表人员名单等事项。同时,在听证会举行3个工作日前,于11月18日将《曲靖中心城市城镇土地定级与基准地价更新测算成果(草案)》《曲靖市城市规划区标定地价体系建设成果(草案)》成果等听证资料送达听证代表。

4.准备材料和会场布置

2023年11月22日前,起草并准备好了听证会主持人、决策发言人使用的材料和会场发放的材料,完成了会场布置的各项工作。

(三)听证会举行情况

2023年11月22日上午9时,听证会在曲靖市规划馆四楼规委会会议室举行,听证会由曲靖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副局长孙海彦主持,决策发言人为曲靖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四级调研员毛木奎、开发利用和权益科科长张丽莉。其他参会人员的到会情况为:34名听证代表,28人到会,听证监察人1名,听证记录人2名,听证旁听人4名均到会。

按规定,听证会实到会的代表少于应到会代表的三分之二,听证会不能进行。听证会实到会代表人数大于三分之二,符合规定,听证会可以举行。

听证会按照下列议程进行:

一是听证主持人介绍了参会人员情况和听证会纪律,告知听证代表权利义务;

二是听证主持人就举行听证会的有关事项作了说明;

三是曲靖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就《曲靖中心城市城镇土地定级与基准地价更新测算成果(草案)》《曲靖市城市规划区标定地价体系建设成果(草案)》的编制情况作了说明,并由编制技术单位汇报;

四是各位听证代表对《曲靖中心城市城镇土地定级与基准地价更新测算成果(草案)》《曲靖市城市规划区标定地价体系建设成果(草案)》发表意见和提问;

五是决策发言人结合实际编制情况回答了提问;

六是听证会监察人对该听证会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云南省人民政府重大决策听证制度实施办法》之规定作了监察意见;

七是听证主持人对听证会作了简要总结。

二、听证意见和建议的采纳情况

(一)听证代表主要意见与建议

听证会上,28名听证代表进行了准备充分、联系实际、观点明确的发言,分别从科学、合理制定公示地价价格、级别划分、标准宗地选取、标定区域划分、公众参与力度、验收备案程序推进、图件文本等方面对《公示地价》各抒己见,共发表了30余条意见和建议。主要意见和建议归纳为以下几方面:

第一,加强房地产土地市场状况的分析,调整公示地价的价格使其符合曲靖市房地产土地市场的实际;

第二,优化调整级别划分,结合现行基准地价级别、土地利用现状、保证宗地完整性的基础上对级别进行精细化调整;

第三,更新成果图件中的影像及路网,保持图件的现实性;

第四,加强公示地价成果的规范性。按照城镇土地定级、估价规程,完善修正体系、附表、图集等内容;

第五,强化公众参与。认真听取广大市民意见,尽快结合相关意见修改完善成果并上报。

(二)对听证代表意见建议的采纳情况及理由

参加听证会的28名听证代表,共发表了31条意见和建议,曲靖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对听证代表的意见和建议进行了逐条梳理和研究,各意见建议采纳情况如下:

1.商服用地价格较高,企业对商服用地的开发利用压力较大

意见予以采纳。本次曲靖市中心城区基准地价商服用地在现行基准地价的基础上进行下调,且Ⅲ-Ⅶ级调整后的商服用地价格低于同级别居住用地价格。后续将会进一步结合曲靖市商服用地土地当地产市场状况修改调整商服用地基准地价使之更加符合曲靖市商服用地土地房地产市场状况。

2.土地报批成本增加,提高工矿仓储用地价格,并调整扩大经开区范围内5级工矿仓储用地级别。

意见予以采纳。本次曲靖市工业用地基准地价在降低工业用地成本的背景下制定,本次中心城区(含麒麟区、经开区)工业用地基准地价在现行工业用地基准地价专项调整的基础上保持和稍微上调,后续将根据土地报批成本,结合工业用地市场状况,调整修改工矿仓储用地价格,优化调整经开区范围内Ⅴ级工矿仓储用地级别。

3.优化调整沾益区各级别面的划分,确保界限范围清晰,几个安置小区由三级划为四级。

意见予以采纳。根据本次选取的各类用地的定级因素因子,在采用多因素法分类定级的基础上结合用地现状、线状地物和现行基准地价级别,在保证宗地完整性下优化调整基准地价级别的划分。

4.加大信息公开公示力度,为市场主体和相关单位提供必要的咨询服务。

意见予以采纳。本次听证会后,会将本次公示地价听证情况在曲靖市政府信息公开网站上公布,后续将按照程序上报省级验收后报请市政府公布实施,公布实施后将在曲靖市政府信息公开网站上公布,加大信息公开,为市场主体和相关单位提供地价指导基础。

5.建议成果中分析曲靖市房地产市场,土地交易市场状况。

意见予以采纳。本次听证的公示地价草案为工作和结果报告,后续按照规程完善成果,在技术报告中增加曲靖市房地产市场,土地交易市场状况的分析情况。

6.更新成果图件中的影像及路网,保持图件的现实性。

意见予以采纳。根据最新的影像和土地利用状况,更新工作底图。

7.加强公示地价成果的规范性、图文的一致性,优化成果。

意见予以采纳。按照规程和听证意见规范完善文本和图件,加强文本图件的校核,优化成果。

(三)针对听证代表所提出的意见和建议,曲靖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将充分吸收采纳,将进一步修改完善《曲靖中心城市城镇土地定级与基准地价更新测算成果(草案)》《曲靖市城市规划区标定地价体系建设成果(草案)》,让其更具有科学性、指导性和实施性。


曲靖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3年1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