曲靖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召开曲靖市中心城区城市供排水价格调整方案听证会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3-04-12 08:43:35   索引号:    文号:    来源:曲靖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第  1 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政府制定价格行为规则》《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和《云南省人民政府重大决策听证制度实施办法》等有关规定,为增强行政决策的科学性、民主性和透明度,规范行政决策行为,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表达权、参与权、监督权,曲靖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将组织召开曲靖市中心城区城市供排水价格调整方案听证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事项

曲靖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拟于2023年5月上旬召开调整曲靖市中心城区城市供排水价格收费标准的听证会。

二、听证会人员构成及产生方式

(一)听证参加人

本次听证会设27名听证参加人,具体构成及产生方式为:

1.消费者代表11名。采取网上公开征集、自愿报名、邀请、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报名人数不足或无人报名时,由曲靖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委托市消费者协会或其他群众组织推荐产生。

2.经营者代表5名。其中分别由曲靖市水务投资有限公

司、曲靖创业水务有限公司、曲靖经开区公用事业管理有限公司、曲靖市麒麟区城南片区污水处理厂、曲靖润靖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各推荐1名。

3.人大、政协代表共2名。分别由市人大、市政协各推荐1名。

4.相关领域的专家、学者共3名。由市水务投资有限公司推荐、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聘请。

5.政府部门、社会组织人员共6名。其中分别由曲靖市财政局、曲靖市司法局、曲靖市生态环境局、曲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曲靖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各推荐1名,市消费者协会1名。

(二)听证旁听人

本次听证会设旁听席3位,从未被选为听证参加人的消费者代表中随机抽取,名额不足的,由曲靖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委托市消费者协会推荐产生。

(三)听证会新闻媒体单位

本次听证会设新闻媒体2席,自愿报名方式产生,需携带单位介绍信和记者证。

三、听证会参加人应具备的条件

(一)年龄在18周岁以上,65岁以下,曲靖市户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二)具有社会责任感,对供排水价格政策有一定了解,能够真实、客观、公正地反映意见;

(三)具有调查研究、分析论证、议事和语言表达能力;

(四)同意公开必要的个人信息,能够按要求出席听证会,遵守听证会纪律。

四、具体报名办法

(一)推荐参加听证会的人员由推荐单位于2023年4月25日前将参加人员的姓名、单位、职务、联系电话和通讯地址等相关信息函告曲靖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二)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下载《曲靖市中心城区城市供排水价格调整方案听证会报名表》,并按要求如实、完整填写报名信息。报名截止时间为2023年4月25日17:00时,具体报名方式有2种:

1.现场报名。工作日及工作时间内携带个人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到曲靖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价格收费管理科现场报名(麒麟区南宁东路21号中和苑A栋14楼1415室)。

2.网上报名。将填好的《曲靖市中心城区城市供排水价格调整方案听证会报名表》电子版和个人身份证扫描件(清晰可辨),通过电子邮箱发送至曲靖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邮箱。

五、其他事项

曲靖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将于2023年4月30日前核实并确定听证人、听证参加人、旁听人等名单,在曲靖市人民政府门户网“政务公开”、曲靖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微信公众号公布听证会举行的具体时间、地点和听证人、听证参加人、旁听人等名单,并在听证会举行15日前将听证会相关资料送达听证参加人。

曲靖市人民政府门户网:https://www.qj.gov.cn/

报名邮箱:qjsfgwjgk@163.com

电话:0874-3124723(兼传真)

报名地址:曲靖市麒麟区南宁东路21号中和苑A栋14楼曲靖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价格收费管理科(1415室)

特此公告。

 

附件:曲靖市中心城区城市供排水价格调整方案听证会报名表   

 

曲靖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3年4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