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曲靖市托育服务发展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年)》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2023-12-07 17:21:00   索引号:    文号:    来源:曲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12月11日,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印发了《曲靖市托育服务发展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年)》(曲办通〔2023〕98 号),为便于贯彻落实、学习理解文件精神和规定要求,解读如下:

一、出台背景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决定》和《中共云南省委、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实施方案》,组织实施好三孩生育政策及配套支持措施,构建多形式多力量参与的托育服务体系,不断满足群众多元化托育服务需求,促进婴幼儿健康成长,切实减轻家庭生育养育负担,让幼有所育服务水平与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需要相适应,提高群众生育意愿,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曲靖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牵头起草了《曲靖市托育服务发展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年)》,以下简称《行动方案》。

二、主要内容

《行动方案》共分为5个部分,主要内容如下: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充分发挥政府的主导作用,强化政策支持保障,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加快构建多层次托育服务体系。推动托育服务高质量发展,释放生育潜力,为曲靖市建设云南省副中心城市提供人力资源,切实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全面提升城市软实力。

(二)目标任务

到2026年,基本建成布局合理、普惠可及、安全优质、覆盖城乡的托育服务体系。每千常住人口婴幼儿托位达4.6个,公办幼儿园托班覆盖率达80%,普惠托位占比达60%以上,各县(市、区)至少建立1所公办的托育综合服务中心,至少建立4个示范托育服务机构,各乡镇(街道)至少建立1所普惠托育服务机构。

(三)重点任务

1.推进普惠托育服务扩容行动。深入推进幼儿园托班建设,多渠道推进社区嵌入式托育服务,探索福利性托育服务设施建设,鼓励引导社会力量举办托育机构,推动家庭托育点、亲子小屋建设,推进市、县托育综合服务中心建设,不断增加托育服务供给。

2.开展优质托育服务提质行动。加强“医育结合”,加强对托育机构卫生保健、疾病预防、早期教育等工作的指导,加强人才队伍建设,扩大从业人员培养和培训规模,强化科学育儿普及,提高家庭照护和科学育儿能力,促进托育行业健康发展,逐步提升数字化托育服务水平,不断提升托育服务质量。

3.实施托育服务降本增效行动。全面落实托育服务各项优惠政策,落实土地用房保障,拓宽托育服务机构融资渠道,吸引和鼓励社会资本参与托育服务机构建设,健全普惠托育服务价格机制,优化价格动态调整机制,利用价格杠杆引导托育服务机构健康有序发展,促进托育服务成本降低。

4.推进托育服务治理行动。加强托育机构规范服务,做好托育机构的审批、登记、备案等工作,加强托育从业人员行为准则建设,加强托育机构综合监管,落实对托育机构安全防范、设施设备、消防、食品、饮用水等方面的监管责任,推进托育服务法治化和规范化。

(四)保障措施

从加强组织领导、加大经费投入、强化宣传引导、强化监测评估4方面明确了具体措施,保障全市托育服务发展三年行动方案落地见效。

(五)附件

为确保目标任务的圆满完成和取得实效,明确2024—2026年推进托育服务发展预期主要指标和建设任务。

原文链接:曲靖市托育服务发展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