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背景和依据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优化调整稳就业政策措施全力促发展惠民生的通知》(国办发〔2023〕11号)和《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进一步稳就业促发展惠民生20条措施的通知》(云政办发〔2023〕28号)精神,深入实施就业优先战略,多措并举稳定和扩大就业岗位,全力促发展惠民生,制定23条措施。
二、主要内容
《曲靖市进一步稳就业促发展惠民生23条措施的通知》分为扩大就业容量、加大金融支持、促进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创业、强化就业帮扶和优化服务机制五个部分。
(一)激发市场活力,扩大就业容量。一是促进产业发展增加岗位供给,聚焦全市构建“3+2+6”现代产业体系,加强统筹规划和政策引导,加强中小企业服务体系建设,支持和促进中小企业发展。二是鼓励经营主体开发岗位吸纳就业,落实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政策。三是培育创业主体带动更多就业,落实“彩云雁归”创业计划,打造返乡创业园,支持各类就业群体入驻创业载体。四是落实税费优惠政策,继续实施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减免、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六税两费”减征、小型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所得税优惠、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等政策。五是加大职业技能培训,深入实施“技能曲靖”行动,开展重点行业、急需紧缺职业(工种)技能培训,持续开展农村电商人才培育,落实职业培训补贴政策和使用保险技能提升补贴政策。六是继续实施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政策,2022年底前足额缴纳失业保险费12个月以上且当前处于正常缴费状态,2022年度未裁员或裁员率不高于全国城镇调查失业率5.5%的控制目标,30人及以下的参保企业裁员率不高于参保职工总数20%的,可申请失业保险稳岗返还。七是发挥人力资源产业促就业作用,推动人力资源产业服务向专业化、规模化、集约化和价值链高端延伸,分类建设国家级、省级、市级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
(二)加大金融支持,促进稳岗扩岗。一是鼓励金融机构加大稳岗扩岗类信贷投放,支持金融机构在依法合规、风险可控的前提下,优化贷款审批流程,合理确定贷款额度,增加信用贷,为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提供信贷支持。二是落实创业担保贷款及贴息政策,继续支持重点群体和吸纳重点群体就业的小微企业申请创业担保贷款。
(三)拓宽就业渠道,促进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创业。一是挖掘公共部门岗位资源,挖掘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编制存量,统筹自然减员,加大补员力度。二是稳定国有企业招聘规模。三是加大政策扶持增加市场化就业岗位,按规定落实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四是支持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创业,符合条件的给予免费网络创业培训、创业担保贷款、吸纳就业补贴、一次性创业补贴等政策扶持,对符合条件的创业园区按规定给予一次性创业服务补贴。五是做好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就业帮扶工作,深入实施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促进计划,建立实名制服务清单。六是引导高校毕业生服务乡村振兴,落实各项鼓励扶持政策。七是鼓励高校毕业生参加就业见习,动员各类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等,募集公示就业见习岗位,按规定给予就业见习补贴。
(四)强化就业帮扶,兜牢民生底线。一是精准帮扶就业困难人员,完善就业困难人员实名信息库,实施精准分类帮扶,提供“一人一档”“一人一策”精细化帮扶,运用公益性岗位予以安置保障,确保“零就业”家庭至少一人就业。二是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做好常规性保生活待遇发放工作,将符合条件的生活困难失业人员及家庭纳入社会救助范围,保障基本生活。
(五)优化服务机制,提升服务水平。一是创建劳务品牌,擦亮就业名片,健全劳务品牌建设机制和支持体系,推荐创建、认定授牌一批国家级、省级劳务品牌。二是健全重点企业常态化联系服务机制,梳理企业清单,建立岗位收集、技能培训、稳岗用工、政策服务联动机制。三是持续优化经办流程,推行“直补快办”,做好就业创业政策汇编、宣传。四是完善就业创业公共服务体系,加快推进就业信息化建设和应用,推动数据共享,争取国家公共就业服务能力提升示范项目在曲靖市落地见效。五是加强组织领导和资金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