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读《曲靖市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试行)》

发布时间:2023-11-07 19:24:00   索引号:    文号:    来源:市政府食品安全办   

2023年11月7日,曲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修订印发《曲靖市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试行)》(曲政办发〔2023〕63号),以下简称《预案》)。

一、修订背景

2014年3月6日,市政府办公室印发了《曲靖市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曲政办发〔2014〕145 号),为有效预防、积极应对食品安全事故,迅速、有序、高效组织开展好应急处置工作,最大程度减少食品安全事故危害,保障公众健康与生命安全,根据《国家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云南省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关于重申食品经营领域食品安全事故信息报送工作相关要求的通知》及市政府工作要求,结合2019年机构改革之后市政府食安委各成员单位职责变更情况,由市政府食品安全办会同有关部门,对2014年制定的《曲靖市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进行修订,经认真研究、广泛征求意见、专家评审、司法审查等环节后,报市人民政府同意,由市政府办公室印发实施。

二、主要内容

《预案》主要包括总则、组织机构及职责、监测预警和事故报告与评估、应急响应、应急保障、附则6个部分:

总则包括编制目的、编制依据、适用范围、事故分级、处置原则。其中,适用范围对预案按正常程序启动的例外情形及对未达到Ⅳ级且致病原因基本明确的食品安全事故处置情形进行了补充说明。

组织机构及职责包括领导机构、应急联动机构、指挥机构、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职责、应急指挥部各工作组及职责、应急处置专业技术机构、县级应急指挥机构及职责。在2014版本基础上,结合《曲靖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总要求,完善了领导机构、应急联动机构,并根据2019年机构改革之后市人民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各成员单位职责变更情况,对预案涉及的指挥部成员单位职责进行了完善。

监测预警、事故报告与评估部分包括监测预警、事故报告、事故评估。其中,在2014版本基础上,结合市场监管总局对食品经营领域食品安全事故信息报送工作最新要求及市委市政府关于紧急信息报告的相关要求,事故报告时限要求部分细化了电话报告与书面报告时限,补充了不同级别食品安全事故报告时限;事故报告的报告主体及程序,补充了不同主体相应的报告程序。

应急响应部分包括分级响应、先期处置、应急处置措施、检测分析评估、响应级别调整及终止、后期处置。其中,分级响应中增加了食源性疾病中涉及传染病疫情的应急响应情况。后期处置中总结报告的上报时间由10日内修改为7日内。

应急保障部分包括信息保障、医疗保障、人员及技术保障、物资经费保障及社会动员保障。在2014版本基础上无修改内容。

附则包括演习演练、预案更新、预案备案、预案解释及预案实施。其中,预案备案中“本预案报省政府应急办、省政府食安办备案”修改为“本预案按规定送市政府同级应急管理部门备案、并抄报省政府食品安全办”。预案解释的主体增加了市政府食品安全办。预案实施部分对时间及内容进行了相应修改。

三、组织实施

下步,市政府食品安全办将会同有关部门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食品安全的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的工作要求,强化应急演练及《预案》实施,不断提升应急管理和食品安全工作水平,全力保障人民群众饮食健康安全。

原文链接:曲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曲靖市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试行)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