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读《曲靖市废旧物资循环利用体系建设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23-08-20 15:05:00   索引号:    文号:    来源:曲靖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3年8月20日,曲靖市人民政府印发了《曲靖市废旧物资循环利用体系建设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为便于各县(市、区)、各部门贯彻落实,帮助市场主体和社会公众更好了解掌握《实施方案》相关内容,现就《实施方案》出台的背景、主要内容等情况说明如下:

一、起草背景、依据及意义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等关于印发废旧物资循环利用体系建设重点城市名单的通知》(发改办环资〔2022〕649号)有关要求,国家选取60个城市作为废旧物资循环利用体系建设重点城市,全省范围内曲靖市、昆明市2个州(市)被列为国家废旧物资循环利用体系建设重点城市。为加快推进曲靖市废旧物资循环利用体系建设,促进经济社会全面绿色转型,市发展改革委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加快废旧物资循环利用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发改环资〔2022〕109号,以下简称《指导意见》)有关要求,结合曲靖市实际,牵头起草了《实施方案》。

二、主要内容

《实施方案》共分为四个部分:

第一部分,总体要求。明确了指导思想、工作原则以及到2025年具体建设目标。即到2025年,全市建成绿色分拣中心2个、回收站(点)1000个,快递包装绿色回收箱网点覆盖率达70%;力争全市二手商品经营企业达500家以上,二手商品交易量达4亿元以上;培育再生资源加工利用骨干企业数量达20家以上;全市废旧物资循环利用体系基本建成,在全省乃至全国形成示范效应。

第二部分,重点任务。针对工作目标要求,结合曲靖市工作基础,从完善废旧物资回收网络、提升再生资源加工利用水平、有序发展二手商品交易经营、打造废旧物资循环利用模式等4大方面提出18条重点工作任务,制定了重点项目清单,明确了部门责任,项目化、具体化、清单化推动任务落实。

第三部分,保障措施。从健全统计制度体系、加强土地要素保障、加大财税政策支持、加大金融政策支持、加强行业监督管理等5个方面明确了具体措施,突出强调要素保障和金融财税方面政策支持力度,确保曲靖市废旧物资循环利用体系建设取得实效。

第四部分,组织实施。提出通过加强组织和强化宣传引导2个方面来保障各项工作任务和政策措施落地见效,突出强调相关单位要加强工作协同,广泛开展废旧物资循环利用理念和措施的宣传推广,强化公众绿色意识和责任意识,践行绿色低碳生活方式。

三、贯彻落实国家级文件精神对比情况

市级在制定《实施方案》的过程中,以国家《指导意见》为根本遵循,4大重点任务主要内容与国家基本保持一致。结合曲靖实际,市级《实施方案》在围绕提升再生资源加工利用水平方面突出了以下5个方面重点建设内容:

一是提出要加强废旧电池回收加工利用。依托本地拥有核心技术的新能源电池企业,强化动力电池全生命周期溯源管理,推动全市新能源电池产业链上下游企业合作共建回收渠道,推进废旧动力电池回收体系建设。

二是提出要鼓励光伏材料循环加工利用。推动光伏材料固废回收利用,依托当地光伏行业龙头企业,加快构建光伏供应链溯源体系,鼓励龙头企业开展光伏组件回收利用技术研发及产业化应用。

三是提出要推动铝回收再生铝制造产业链延伸。大力引进铝合金材料设计、加工、制造、应用等领域优势企业,力争到2025年形成100万吨以上的再生铝产能,力争建成西南地区重要的废铝资源综合回收交易平台,建设成为全省重要的绿色铝精深加工产业基地。

四是提出要探索新兴产业废旧物资利用。依托全市有机硅新材料、稀贵和液态金属、高端钢材、精细化工等产业,促进全市新兴产业聚集发展,鼓励各产业园区因地制宜发展再生资源加工利用产业。

五是提出要推动工业固废高值化利用。在全市范围内扩大工业副产石膏、粉煤灰、煤矸石、大修渣等在生态修复、绿色建材、交通工程领域高值化利用规模。

原文链接:曲靖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曲靖市废旧物资循环利用体系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