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曲靖市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方案总体情况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3-03-21 10:33:31   索引号:    文号:    来源:曲靖市林业和草原局   

根据《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办公室 自然资源部办公厅 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关于报送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方案的函》(办函保字〔2023〕33号)和《云南省林业和草原局 云南省自然资源厅 云南省生态环境厅关于编报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方案的函》(云林函〔2023〕52号)要求,现将《曲靖市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方案》总体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3月21日至3月27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反馈我局。

曲靖市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前有不同类型不同级别的自然保护地38个,其中自然保护区22个,各类自然公园16个,总面积366360.98公顷(含交叉重叠面积),占国土面积的12.60%。各类保护地矢量面积369617.32公顷,批复面积较矢量面积少5240.73公顷。

全市整合优化后有各类保护地26个,其中自然保护区6个,自然公园20个,保护地面积313666.45公顷,占国土面积的10.79%。

整合优化后,各保护地间不存在交叉重叠现象,并将原保护地内存在的建制镇和村庄、永久基本农田、其它耕地、人工商品林等主要矛盾冲突,通过调出、管控措施等进行了优化,解决了原保护地内主要的保护与发展的主要问题。

《曲靖市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方案》在全面调查梳理曲靖市自然保护地现状及问题、编报并按国家审核意见修改完善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预案的基础上,严格按照自然资函(2020) 71号、自然资办发(2020) 42号、自然资函(2020) 861号、自然资办函(2021)458号、办函保字(2022 )99号等文件明确的整合优化规则编制完成,方法科学、内容完备,并严格履行意见征求、评估论证等程序,决策风险较低。

 

附件:1.曲靖市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方案

      2.曲靖市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方案编制说明

 

曲靖市林业和草原局

2023年3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