曲靖市中国京剧艺术普通纪念币余量兑换公告

发布时间:2023-12-05 15:32:00   索引号:    文号:    来源:中国人民银行曲靖市分行   

根据中国京剧艺术普通纪念币(以下简称京剧币)发行安排,现将曲靖市京剧币余量兑换事项公告如下:

一、承办银行机构。由中国建设银行曲靖市分行、中国农业银行曲靖市分行及其分支机构承担余量兑换工作。

二、可兑换数量。建设银行1405枚,农业银行1654枚,合计3059枚。

三、兑换方式。采取现场登记身份证信息兑换方式,先到先得,兑完即止。

四、兑换时间。京剧币余量兑换期为2023年12月6日至12月10日,分为“公众个人兑换期”和“公众个人兑换和单位团体兑换并行期”。

公众个人兑换期:2023年12月6日至12月8日为公众个人兑换期,承办银行网点只接受公众个人兑换。

公众个人兑换和单位团体兑换并行期:2023年12月9日至12月10日,并行开展公众个人兑换和单位团体兑换。

五、兑换限额。京剧币现场兑换、核实的有效身份证件必须为第二代身份证原件。代他人办理的,须持代办人和被代办人的第二代身份证件原件,且代办人数不超过5人。

六、监督举报电话:0874-3335876。

中国人民银行曲靖市分行

                          2023年1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