曲靖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2021年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部分两高行业产能控制不力)整改完成情况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3-10-11 10:19:37   索引号:    文号:    来源:曲靖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根据《曲靖市贯彻落实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方案》(曲办发〔2021〕22 号),由曲靖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牵头整改的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指出问题“部分‘两高’行业产能控制不力”已整改完成,现将具体情况予以公示。

一、反馈问题

督察报告指出:部分“两高”行业产能控制不力,单位GDP能耗、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能耗、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等高于全国平均水平。2020年前三季度未完成能源消费总量控制进度目标,2021年一季度能耗强度不降反升,国家发展改革委向云南省分别发出一级预警和提醒,督促云南省进一步加大能耗双控工作力度。

二、整改目标

严控“两高”项目盲目发展,推进行业节能低碳改造,淘汰落后产能,能耗和排放达到国家强制标准。

三、整改时限

2023年年底

四、整改完成情况

(一)抓好整改组织部署。一是建章立制抓整改。制定专项整改方案,明确责任分工,建立通报制度,严格实行月报制度,开展了2次全面整改核查和1次生态环境问题及风险隐患排查,扎实推动整改。二是高位推动抓整改。2021年以来,市政府主要领导亲自抓落实,扎实推动反馈问题整改落实。先后2次作出重要批示,对积极稳妥做好能源“双控”、坚决遏制“两高”项目盲目发展、切实推动高质量转型发展等工作提出明确要求。市人民政府先后召开4次全市专题会议研究部署整改工作。三是责任倒逼抓整改。始终坚持把督察作为推动落实绿色发展的动力源泉,成立督导检查组,对环境保护重点工作、反馈问题整改工作事项开展了1次专项检查督办并给予督察建议,有效推动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主动改、坚决改、彻底改。

(二)扎实开展能耗双控。制定实施《曲靖市“十四五”节能减排综合工作实施方案》,印发《曲靖市2021年节能工作要点》、《曲靖市2022年节能工作要点》,科学分解各县(市、区)“十四五”能耗强度目标任务和年度目标任务。制定《“十四五”县市区节能目标责任评价考核实施方案的通知》,完成曲靖市2021年、2022年度节能目标自评和“十四五”节能目标中期评估工作。

(三)坚决遏制“两高”项目盲目发展。一是严格落实“两高一低”项目准入。深入贯彻落实《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开展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能源消费等量或减量替代工作促进经济转型升级高质量发展的通知》(云发改资环〔2023〕767号)有关要求,对“两高”项目落实能耗指标减量替代要求,从源头把关遏制两高项目盲目发展,保障项目合理用能需求。二是全面梳理排查,建立能效水平清单。先后7次核实摸底“十四五”拟投产达产重点项目清单,先后6次组织开展两高项目梳理排查和工业重点领域能效摸底调查工作。三是逐一评估依法依规分类处置。按照专项能源审计、整改、验收的程序,有序推进固定资产投资违规项目整改,督促企业建立能源管理系统,淘汰落后机电设备,进行节能技术改造,实现能效水平应提尽提达到准入值。

(四)加强节能管理和服务。一是严格落实节能审查制度。2021年以来全市开展节能审查158个,重点支持高附加值低耗能项目和对地区产业具有延链补链强链的项目。二是加强节能形势分析预警。按季印发规模以上能源消费情况简析,分析能源生产、消费和节能降耗形势,提出相应调控措施。三是圆满完成节能诊断服务。2021年至2022年全市43户工业企业完成节能诊断,向省工信厅推荐节能诊断优秀案例2个,有力挖掘企业节能潜力。四是推动能耗在线监测企业端建设。分别制定2021年和2022年建设任务计划,开展联合督导检查,争取390万元资金支持建设,截至目前143户企业建设能耗在线监测系统,实现实时监测、长效管理。五是加强节能技术推广。2022年组织遴选上报重点节能技术应用案例1个。六是认真落实价格税收优惠政策。全面落实电解铝企业阶梯电价政策,认真落实税收优惠政策,2021至2022年度全市38户纳税人免征增值税1.46万元、减免抵免企业所得税14777.28万元。

(五)坚决淘汰落后产能。一是加快产业绿色转型升级。加快推动钢铁、焦化、水泥等重点行业、企业能效水平整体提升达到标杆,凤凰钢铁在全省率先完成升级改造,呈钢钢铁转型升级项目一期建成投产。二是开展能效对标达标活动。对低于基准水平的企业按照明确要求3年内完成改造升级和淘汰时限,组织开展能效“领跑者”遴选活动,共3户企业入选,有效发挥示范作用。

(六)积极推进节能低碳改造。2022年争取省级节能降耗专项资金400万元,组织实施曲靖经开区新材料绿色低碳产业园建设等节能重点项目。争取中央预算内投资补助资金6310万元支持泽鑫铝业和索通云铝开展节能降碳技术改造、核心技术攻关。截至目前,曲靖经开区成功申报成为省级绿色低碳示范园区,正在组织申报国家碳达峰试点园区,2个技术改造或攻关项目有序推进。

(七)加强节能监察。2021年结合“双随机、一公开”、书面监察等方式,累计监察128户重点企业,对6家能耗超标企业下发限期整改通知书实施督察整改。2022年对全市76家重点用能单位、酒店、商场超市等企业(单位)开展现场或书面节能监察,经监察无违法用能单位,对19(钢铁、水泥)户工业企业完成了阶梯电价专项监察。

(八)积极开展节能培训宣传。2021年至2022年,先后开展节能方面专题培训5次,培训800余人。利用六五环境日、节能宣传周等平台,开展节能宣传进社区、节能座谈交流、“低碳体验活动”、能知识宣传等活动,发放宣传单5600余份、宣传品500余盒、招贴画320余份,悬挂横幅11条,发布节能宣传信息200余条、节能减排小妙招37条,强化节能知识普及、普法宣传和政策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