曲靖市民政局召开全市低收入人口认定管理工作推进会议

发布时间:2023-09-06 20:25:00   索引号:    文号:    来源:曲靖市民政局   

为进一步深入贯彻落实今年6月省民政厅联合16个省级部门共同出台的《云南省低收入人口认定管理暂行办法》,9月6日,曲靖市民政局召集各县(市、区)民政局分管领导、社会救助科长、核对中心主任召开了全市低收入人口认定管理工作推进会议。此次会议进一步统一了各县(市、区)做好低收入人口认定管理工作的思想认识,分析了当前全市低收入人口认定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短板,并就如何做好低收入人口认定管理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

会议强调,全面开展低收入人口认定管理、建立健全低收入人口常态化监测救助机制,是推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重要举措,是建立健全分层分类社会救助体系的现实要求,各级民政部门一定要提高政治站位,从服务全市经济社会发展、促进共同富裕的大局出发,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强化跟踪调度,切实增强做好低收入人口认定管理工作的使命感、责任感、紧迫感。

会议要求,各级民政部门要切实履行好民政部门低收入人口认定管理工作的职责,一是要严格贯彻落实《暂行办法》有关规定,通过线下走访排查核实、线上分析比对发现相结合的方式,加大低收入人口排查力度。并在排查认定过程中,要按“一次申请、逐层认定”的方法进行,合理认定低保边缘家庭、支出型困难家庭类别。同时,针对申请临时救助的家庭或个人,同步核实是否符合低保边缘家庭或支出型困难家庭的条件,确保对象认定全面,不漏一人。二是要严格规范低收入人口认定程序,注意区分直接认定和依申请认定的类型,对于在保的城乡低保对象、特困供养对象和乡村振兴部门认定的防止返贫监测对象系统直接予以认定。对于在库的未经认定程序而纳入的低保边缘家庭、支出型困难家庭以及新申请对象要按照个人申请、乡镇(街道)受理、家庭经济状况调查、初审、公示,县级民政部门审核确定等程序办理,确保入库人员认定程序规范,数据真实精准。三是要加强低收入人口认定管理政策宣传培训。各地要通过微信推送、专题报道、入户宣传、制作小册子等多种方式加强低收入人口认定工作的宣传,引导协助群众提出申请,提升全市低收入人口的申办质量。并逐级开展培训,切实提高基层经办人员政策知晓率,提升基层低收入人口认定经办服务能力,确保认定信息精准有效,为各级各部门开展低收入人口帮扶救助工作提供支撑和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