曲靖市残疾人联合会关于进一步加强曲靖市残疾人创业就业示范户示范点及示范基地建设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8-14 09:23:00   索引号:    文号:    来源:曲靖市残疾人联合会   

各县(市、区)残联、曲靖经开区地方事务局: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残联《关于印发云南省“助残就业同奔小康”残疾人创业就业扶持行动方案及其配套管理办法的通知》(云残发〔2019〕7号)和省残联、省发改委等15个部门《关于扶持云南省残疾人自主就业创业的实施意见》(云残发〔2019〕52号)的文件精神,切实做好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的残疾人创业就业工作,促进曲靖市残疾人创业就业示范户、示范点及示范基地建设数量及质量得到更大提升,对广大残疾人的辐射效应得到进一步扩大。现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加强残疾人创业就业示范户、示范点、示范基地建设的重要意义

残疾人是一个特殊困难的群体,关心关爱残疾人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和义务。加强残疾人创业就业示范户、示范点及示范基地建设是关心关爱残疾人的具体体现。通过创建残疾人创业就业示范户、示范点、示范基地,充分发挥残疾人自主创业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示范带动更多的残疾人实现自己的创业就业梦想,提高残疾人及其家庭收入水平,改善残疾人生活质量,让残疾人生活得更加殷实、更加幸福、更有尊严,共享社会发展成果。因此,请各县(市、区)残联、曲靖经开区地方事务局充分认识加强残疾人创业就业示范户、示范点、示范基地建设的重要性,进一步增强做好残疾人示范户、示范点及示范基地建设的责任感和使命感,采取更加有力的措施推进全市残疾人创业就业示范户、示范点及示范基地的建设工作。

二、市级残疾人创业就业示范户、示范点、示范基地的年度建设目标

以“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为契机,加大残疾人创业就业工作力度,每年计划建设2个市级残疾人创业就业示范基地、6个市级残疾人创业就业示范点、50个市级残疾人创业就业示范户,进一步带动更多残疾人创业就业,促进更多残疾人及其家庭增收致富。

三、残疾人创业就业示范户、示范点及示范基地的申报

(一)申报条件

1.残疾人创业就业示范户。由残疾人本人或者其家庭创办,从事农村种植、养殖、加工、服务业等。

2.残疾人创业就业示范点。正常经营半年以上,安置5人以上残疾人就业的经济实体,专业合作社、民办非企业、盲人按摩店等。

3.残疾人创业就业示范基地。具有法人资格,合法经营,经济效益良好,安置残疾人就业10人以上。与残疾人依法签订一年以上用工协议,实际支付给残疾人的月工资不低于所在地最低工资标准。有适合残疾人工作生活的无障碍设施设备,有尊重残疾人的企业文化和扶残助残氛围,能发挥安置残疾人就业的区域示范引领作用。

(二)申报材料

纸质材料和电子版材料一式两份。

1.残疾人创业就业示范户。残疾人创业就业示范户审批表;残疾人创业就业示范户申请报告(含经营情况和规模介绍);《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复印件。

2.残疾人创业就业示范点。残疾人创业就业示范点申请报告;残疾人创业就业示范点审批表;法人代表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残疾人创业就业示范点经营情况和规模介绍;残疾人职工花名册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复印件。

3.残疾人创业就业示范基地。残疾人创业就业示范基地认定申请书;残疾人创业就业示范基地审批表;单位职工总人数的有效证明材料(职工工资表或单位缴纳社会保险清单)、残疾人职工花名册;用人单位与残疾职工签订的《劳动合同书》或协议;残疾职工工资发放原始凭证。

(三)申报时间

各县(市、区)残联和曲靖经开区地方事务局于每年1月底前将申报材料报送曲靖市残疾人就业服务中心。

四、残疾人创业就业示范户、示范点及示范基地的扶持资金

   (一)资金来源

扶持资金从市级残疾人就业保障金中安排,各年根据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收入情况适当调整。

(二)补助标准

曲靖市残疾人创业就业示范户每个补助1万元,曲靖市残疾人创业就业示范点每个补助5万元,曲靖市残疾人创业就业示范基地每个补助10万元。

五、加强残疾人创业就业示范户、示范点、示范基地的管理

(一)残疾人创业就业示范户、示范点、示范基地实行自主经营、自担风险、自负盈亏。各级残联不得为残疾人创业就业示范户、示范点、示范基地提供任何形式的担保,对残疾人创业就业示范户、示范点、示范基地的民事纠纷不承担法律责任。

(二)残疾人创业就业示范户、示范点、示范基地需经市残联审批和发文认定,以市残联统一制作的“曲靖市创业就业示范户”、“曲靖市残疾人创业就业示范点”、“曲靖市残疾人创业就业示范基地”牌匾为标志。

(三)各级残联每年对经过评定的残疾人创业就业示范户、示范点、示范基地进行评价考核,实行动态管理。对考核不合格的示范户、示范点、示范基地限期整改,经整改仍不合格的,取消示范户、示范点、示范基地称号并收回牌匾。

(四)市级创业就业示范户、示范点、示范基地可申报省残疾人创业就业示范户、示范点、示范基地。

六、此文件自印发之日起执行。《曲靖市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曲靖市“助残就业同奔小康”残疾人创业就业扶持行动方案的通知》(曲残发〔2018〕51号)及其他与本通知不符的规定同时废止。

 

附件:1.曲靖市残疾人创业就业示范户审批表

          2.曲靖市残疾人创业就业示范点审批表

         3.曲靖市残疾人创业就业示范基地审批表

         4.残疾人就业职工花名册

 

 

                              曲靖市残疾人联合会

                               2019年7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