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计结果公告2023年第4号

发布时间:2023-07-19 15:52:58   索引号:    文号:    来源:曲靖市审计局   

 对陆良县2021年度财政决算情况审计结果等

 

2023年第4号

(二0二三年七月十九日公告)

 

目    录

 

1. 陆良县2021年度财政决算情况审计结果

2. 曲靖市2021年度市本级财政预算执行及决算草案编制情况审计结果

 

     陆良县2021年度财政决算情况审计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十八条的规定,曲靖市审计局派出审计组,自2022年9月20日至10月28日,对陆良县人民政府2021年度地方财政收支决算进行了审计,并延伸审计了陆良县烟草领导小组办公室、县自然资源管理局、县土地储备中心、县水务局、县搬迁安置办、中枢街道办事处、同乐街道办事处、县开发投资公司、县城市建设控股集团公司、县屹垣土地开发投资经营有限公司等单位的部门决算及其他财政财务收支情况,对重要事项进行了必要的延伸和追溯。

一、基本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决算情况

2021年,陆良县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119,059万元,比2020年决算数增收20,380万元,增长20.65%;其中:税收收入完成69,86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的58.68%;非税收入完成49,19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的41.32%。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完成417,189万元,比2020年决算数增支67万元,增长0.02%。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

2021年,陆良县政府性基金收入完成92,250万元,比2020年决算数减收78,372万元,下降45.93%。政府性基金支出完成93,561万元,比2020年决算数减支132,148万元,下降58.55%。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决算情况

2021年,陆良县国有资本经营收入705万元,比2020年决算数增收26万元,增长3.83%。国有资本经营支出37万元,比2020年决算数减支190万元,下降83.7%。

(四)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

2021年,陆良县社会保险基金收入107,406万元,比2020年决算数减少102,748万元(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和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2021年由市级决算),其中: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55,338万元,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24,075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23,958万元,工伤保险基金2,409万元,失业保险基金1,626万元。

社会保险基金支出100,204万元,比2020年决算数减少92,273万元(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和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2021年由市级决算),其中,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52,920万元,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13,568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29,680万元,工伤保险基金2,409万元,失业保险基金1,626万元。

社会保险基金当年结余7,202万元,年终滚存结余101,429万元。

(五)地方政府债务年末余额情况

2021年曲靖市下达陆良县地方性债务限额287,400万元,其中,一般债务限额98,800万元,专项债务188,600万元。至2021年末,陆良县政府性债务余额233,115万元,其中,一般债务55,115万元,专项债务177,700万元,政府负有担保责任的债务300万元。

审计结果表明,2021年,陆良县的财政工作在陆良县委、县政府的领导和上级财政部门的指导下,深化财税体制改革,认真落实一系列稳增长政策,做好“六稳”“六保”工作,充分发挥直达资金作用,实现财政收支平稳。从审计情况看,县财政部门基本能够按照预算法的规定编制、调整预算和办理决算,各项财政收支基本真实合法。但审计也发现,还存在滞留上级专款、收回部门存量资金未纳入预算管理、部分单位应缴未缴非税收入、未按规定清退已发放的文明单位奖等问题。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滞留上级专款1,844,736,575元。

(二)收回部门存量资金1,401,879.52元未按规定纳入预算管理。

(三)未按规定程序核销暂付款4,405,000元。

(四)专户借出款项611,899.5元长期未收回。其中,三岔河财政所200,000元、马街镇财政所411,899.5元。

(五)陆良县财政2021年未按规定足额安排基本养老保险基金139,545,700元。

(六)2个部门应缴未缴项目结余资金2,180,601.67元。其中,陆良县搬迁安置办应缴未缴财政移民信贷贴息结余资金425,871.67元,应缴未缴财政移民直补结余资金1,154,730元;陆良县中枢街道办春光东路建设项目结余资金600,000元未上缴财政。

(七)3个部门应缴未缴非税收入130,112,598.74元。其中,陆良县自然资源局(土地储备中心)应缴未缴已结算地块失地农民保障金113,539,006元和已结算地块耕地开垦费13,816,902元;陆良县水务局应缴未缴非税收入16,719元;陆良县城投控股集团有限公司2021年应缴未缴非税收入2,739,971.74元。

(八)2个部门截留坐支应当上缴的非税收入2,939,000.24元。其中,陆良县中枢街道办截留坐支应当上缴的非税收入1,209,000.24元;陆良县同乐街道办截留坐支非税收入1,730,000元。

(九)陆良县自然资源局(土地储备中心)土地出让收入应缴未缴财政184,420,714.59元。

(十)2个部门未按规定清退已发放的精神文明奖1,091,580.77元。其中,陆良县中枢街道办未按规定清退已发放的精神文明奖780,864.77元;陆良县同乐街道办未按规定清退已发放的精神文明奖310,716元。

(十一)陆良县搬迁安置办未将管理费1,631,100元纳入部门预算管理。

(十二)陆良县搬迁安置办未经财政部门批准自行调剂安排结余资金。

(十三)陆良县搬迁安置办公室以拨作支,虚列支出2,000,000元。

三、审计处理情况及建议

对上述审计发现的问题,曲靖市审计局已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出具了审计报告和审计决定。一是对滞留上级专款1,844,736,575元的问题,已责成陆良县人民政府督促陆良县财政局加强对预算支出的管理,切实采取措施及时拨付滞留的上级专款,今后严格按预算拨付专项资金,杜绝此类问题再次发生;二是对收回部门存量资金1,401,879.52元未按规定纳入预算管理的问题,已责令陆良县人民政府督促陆良县财政局将收回部门存量资金1,401,879.52元缴入县级国库;三是对未按规定程序核销暂付款4,405,000元的问题,已责成陆良县人民政府及时补齐相关手续,今后应严格执行相关规定,按程序核销;四是对专户借出款项611,899.5元长期未收回的问题,已责成陆良县人民政府督促陆良县财政局及时清理往来款项,收回借出款项611,899.5元,杜绝往来款长期挂账;五是对陆良县财政2021年未按规定足额安排基本养老保险基金139,545,700元的问题,已责成陆良县人民政府督促陆良县财政局筹措资金,及时足额安排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六是对2个部门应缴未缴项目结余资金2,180,601.67元的问题,已责令陆良县人民政府督促陆良县财政局及时清理部门结余资金,并收缴入县级财政,今后上述部门如发生项目支出再按程序报陆良县财政局审批拨付;七是对3个部门应缴未缴非税收入130,112,598.74元的问题,已责令陆良县人民政府督促相关单位及时足额将应缴未缴非税收入130,112,598.74元缴入县级国库;八是对2个部门截留坐支应当上缴的非税收入2,939,000.24元的问题,已责令陆良县人民政府督促相关单位及时足额将截留的非税收入2,939,000.24元缴入县级国库;九是对陆良县自然资源局(土地储备中心)土地出让收入应缴未缴财政184,420,714.59元的问题,已责令陆良县人民政府督促陆良县自然资源局(土地储备中心)及时将应缴未缴的政府性基金收入184,420,714.59元缴入县级国库;十是对2个部门未按规定清退已发放的精神文明奖1,091,580.77元的问题,已责令陆良县人民政府督促相关单位对已发放的精神文明奖按50%进行清退,陆良县中枢街道办清退780,864.77元,陆良县同乐街道办清退310,716元;十一是对陆良县搬迁安置办未将管理费1,631,100元纳入部门预算管理的问题,已责成陆良县人民政府督促陆良县搬迁安置办将管理费纳入部门预算管理;十二是对陆良县搬迁安置办未经财政部门批准自行调剂安排结余资金的问题,已责令陆良县人民政府督促陆良县搬迁安置办及时清理部门结余资金,并将结余资金190,078.97元收缴入省级财政;十三是对陆良县搬迁安置办公室以拨作支,虚列支出2,000,000元的问题,已责令陆良县人民政府督促陆良县搬迁安置办及时收回虚列支出的2,000,000元,并收缴入县级财政。

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曲靖市审计局建议:一是加强预算管理,加快预算资金拨付进度。科学编制预算,有保有压,兜牢“三保”底线。加强对各部门财政资金的管理,将应纳入预算管理的财政资金及时纳入预算管理。加快预算资金拨付进度,确保专项资金专款专用,充分发挥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二是规范非税收入管理,严格执行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县政府应督促县财政局切实履行职责,强化非税收入的管理,避免非税收入滞留在执收单位,缓解财政收支压力。强化预算约束,杜绝各部门将资金从零余额账户划拨至实有资金账户;三是进一步加大对清理盘活财政存量资金的力度。积极组织相关部门对专户资金和往来款项进行清理,严禁财政资金长期沉淀在专户及往来款项长期挂账;加强对各部门(单位)预算结转结余资金管理清理力度,积极盘活存量资金,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四是加强债务管理,防范债务风险。坚决遏制违规违法举债新增隐性债务,守牢债务风险底线。严禁挪用政府专项债券资金,确保专项债券资金按规定用途使用。努力拓宽偿债渠道,积极化解政府隐性债务;五是加大土地出让金的清收力度。及时组织相关部门清理收缴2021年7月1日前欠缴的土地出让金,特别是对行政事业单位欠缴的土地出让金,要进一步加大清收力度,增加财政综合财力。

四、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陆良县人民政府高度重视审计发现的问题,采取措施积极整改,已按审计决定的要求一是督促陆良县财政局将收回部门存量资金1,401,879.52元纳入预算管理;二是督促陆良县搬迁安置办于2023年2月20日将移民信贷贴息结余资金425,871.67元和移民直补结余资金1,154,730元缴入县级国库、陆良县中枢街道办项目结余资金600,000元正在积极与县财政对接,计划于2023年12月底前整改完毕;三是陆良县自然资源局(土地储备中心)已协调县财政局拨付土地征收成本并上缴失地农民保障金和耕地开垦费,计划于2023年12月底前整改完毕;四是已督促陆良县水务局将应缴未缴的非税收入16719元于2023年7月11日缴入县级财政;五是已督促陆良县城投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于2022年12月30日将应缴未缴的非税收入2739971.74元缴入县级财政;六是督促中枢街道办进一步完善街道非税收入管理办法,并进一步落实应当上缴的非税收入1209000.24元的收支具体情况,计划于2023年12月底前整改完毕;七是督促陆良县同乐街道办事处制定计划,分年度分批次上缴截留坐支的非税收入1730000元,计划2028年12月底前整改完毕;八是督促陆良县自然资源局(土地储备中心)对已成交未缴清的土地出让收入加大催缴力度尽快缴清,计划于2023年12月底前整改完毕;九是督促陆良县中枢街道办于2023年5月20日前清退违规发放的精神文明奖780864.77元、同乐街道办于2023年3月20日清退违规发放的精神文明奖310716元;十是督促陆良县搬迁安置办于2023年2月26日将未经财政部门批准自行调剂安排的结余资金190,078.97元缴入省级财政;十一是督促陆良县搬迁安置办公室于2023年2月21日收回虚列支出的2,000,000元,并收缴入县级财政。

已按审计报告的要求一是督促陆良县财政局制定计划,逐步将缓拨的上级专项资金拨付到位,截至2023年7月,已安排拨付滞留的上级专款127487274元;二是督促陆良县财政局及时补齐核销暂付款4,405,000元的相关手续,目前正准备报政府常务会研究,计划于2023年9月底前整改完毕;三是安排陆良县财政局督促两个乡镇制定还款计划,于2026年12月底前将专户借出款项611,899.5元归还;四是督促陆良县财政局制定计划将2021年未按规定足额安排的基本养老保险基金139,545,700元逐步安排到位,截至2023年6月,已安排109730000元,计划2023年12月底前整改到位;五是督促陆良县搬迁安置办将未纳入部门预算管理的管理费1,631,100元纳入部门预算管理。审计建议得到较好采纳。

 

 

曲靖市2021年度市本级财政预算执行

及决算草案编制情况审计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十九条的规定及曲靖市审计局2022年度审计项目计划的安排,曲靖市审计局派出审计组,自2022年2月21日至2022年4月16日,对曲靖市本级2021年度的预算执行及决算草案编制情况进行了审计。

一、基本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决算情况

2021年,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393405万元,同比增加19168万元,增长5.1%。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完成568804万元,同比减少23414万元,下降4%。

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平衡情况: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393405万元,加上级补助收入2994936万元,下级上解收入278870万元,上年结余8066万元,调入资金58541万元,省转贷政府债券收入80000万元,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20023万元,收入总计3833841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568804万元,加上解上级支出207116万元,补助下级支出2917785万元,地方政府一般债务还本支出80443万元,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28400万元,支出总计3802548万元。收支相抵,年终结余31293万元。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

2021年,市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完成193493万元,同比增加84842万元,增长78.1%。市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完成574129万元,同比减少112211万元,下降16.3%。

市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平衡情况: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完成193493万元,加上级补助收入44351万元,上解收入50万元,上年结余49129万元,省转贷政府专项债券收入419700万元,收入总计706723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完成574129万元,补助下级支出55708万元,上解支出50万元,调出资金10000万元,地方政府专项债务还本支42800万元,支出总计682687万元。收支相抵,年终结余24036万元。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决算情况

2021年,市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完成521万元,同比减少24万元,下降4.4%。市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完成84万元,同比减少9万元,下降9.7%。

市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平衡情况: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完成521万元,上级补助收入-1572万元,收入总计-1051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完成84万元,加补助下级支出-1387万元,调出资金252万元,支出总计-1051万元。收支相抵,年终无结余。

(四)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

2021年,市本级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完成912222万元,为年初预算的347.19%,比上年决算数增长296.59%。市本级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完成876704万元,为年初预算的201.94%,比上年决算数增长93.07%。

市本级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支平衡情况: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912222万元,专项补助收入6366万元,上年结余898825万元,收入总计1817413万元。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876704万元。收支相抵,年终滚存结余940709万元。

审计结果表明,2021年,曲靖市的财政工作在曲靖市委、市政府的领导和上级财政部门的指导下,深化财税体制改革,认真落实一系列稳增长政策,做好“六稳”“六保”工作,充分发挥直达资金作用,增强基层财政保障能力,全力推动教育、医疗、社会保障等事业发展,不断加强政府债务管理,防范政府债务风险。从审计情况看,市财政部门能够按照预算法的规定编制预算和执行预算,能够按照中央及省级的各项决策部署要求,基本盘活财政存量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确保经济社会健康发展。但审计也发现,还存在非税待结算收入长期挂账等问题。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非税待结算收入长期挂账362.13万元。

(二)代管资金专户暂存款长期挂账215.34万元。

三、审计处理情况及建议

对上述审计发现的问题,曲靖市审计局已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出具了审计报告。针对非税待结算收入长期挂账362.13万元的问题,已责成市财政局按照规定,及时清理往来款项,将长期挂账的待结算收入362.13万元清理后及时缴入国库;针对代管资金专户暂存款长期挂账215.34万元的问题,已责令市财政局及时清理代管资金专户往来款项,将长期挂账的暂存款215.34万元缴入国库。

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曲靖市审计局建议:一是进一步规范非税收入征收管理,确保非税收入及时足额缴库。加强非税票据核算管理,定期开展票据核对工作,对票据使用情况进行核实,避免非税收入滞留在执收单位;二是加强预算管理,硬化预算约束。加强对各部门财政资金的管理,将应纳入预算管理的财政资金及时纳入预算管理。加快预算资金下达进度,充分发挥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三是进一步加大对清理盘活财政存量资金的力度,及时清理暂存暂付款规模,大力盘活财政存量资金,按规定及时收回长期沉淀资金,增强基层财政保障能力。

四、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曲靖市财政高度重视审计发现的问题,采取措施积极整改,已按要求清理长期挂账的待结算收入362.13万元和代管资金专户长期挂账的暂存款215.34万元,并及时缴入国库。审计建议得到较好采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