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计结果公告2023年第3号

发布时间:2023-06-27 10:41:48   索引号:    文号:    来源:曲靖市审计局   

对云南省曲靖区域医疗中心建设项目实施

情况阶段性跟踪审计结果等

 

2023年第3号

(二0二三年六月二十六日公告)

 

 

目    录

 

  1. 云南省曲靖区域医疗中心建设项目实施情况阶段性跟踪审计结果
  2. 曲靖职业技术学院财务管理及往来款情况专项审计调查结果
  3. 上海市对口帮扶曲靖市本级2020年至2021年项目资金分配管理使用情况专项审计调查结果

 

 

云南省曲靖区域医疗中心建设项目实施

情况阶段性跟踪审计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二十三条的规定,曲靖市审计局派出审计组,自2022年9月20日至2023年1月10日,对曲靖市城镇建设投资有限公司负责实施的云南省曲靖区域医疗中心建设项目实施情况进行了阶段性跟踪审计。

一、基本情况

曲靖区域医疗中心是云南省区域医疗中心之一,通过加强医疗服务体系建设,优化医疗资源结构,调整医疗资源布局,解决群众看病难、看病贵,满足群众多元化医疗服务需求。推进曲靖区域医疗中心建设,是深化医疗体制改革的重点任务,也是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推动曲靖医疗事业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民生工程,对补齐曲靖医疗卫生短板具有重大意义。

曲靖区域医疗中心为政府投资为主的公立医疗机构,选择死亡率高、疾病负担重、转外就医集中、严重危害群众健康的病种,重点建设肿瘤、心脑血管、肛肠、肝胆、骨科五个专科,结合当地发病率和专科诊疗水平,科学设置其他专科。

本次阶段性跟踪审计范围为肿瘤、心脑血管、肝胆、骨科医院的实施情况,不含由曲靖市中医医院建设并已开诊的肛肠医院。项目规划用地面积1533亩,规划总建筑面积755554平方米,其中,地上面积506987平方米,地下面积248567平方米,设置床位5000张。

二、审计调查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建设程序执行情况方面的问题

1.15项已完工并交付使用的前期建设工程未按相关规定进行实质性竣工验收。

(二)建设制度执行情况方面的问题

2.部分施工合同签订不及时。

3.2个工程未执行工程监理制。

4.曲靖市城镇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对工程监理单位的管理不够到位。3家工程监理单位未按《招标文件》要约、投标文件承诺和《监理合同》约定派驻监理人员和投入必要的工程监理检测仪器、设备,不能很好地发挥工程监理的作用。

5.未按招标文件要约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承诺签订《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

6.造价咨询单位进度产值审核把关不严,存在造价不实的情况。

7.曲靖市城镇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工程造价控制管理不够到位,造价咨询单位未严格按照合同约定审核把关。

(三)项目建设资金筹集、管理、使用情况方面的问题

8.项目资金未到位430800万元。

(四)非医疗板块建设和运营统筹情况方面的问题

9.非医疗板块运营方案尚未上报。

三、审计处理处罚情况及建议

对上述问题,曲靖市审计局已依法出具了审计调查报告。

(一)对15项已完工并交付使用的前期建设工程未按相关规定进行实质性竣工验收的问题,曲靖市城镇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应及时制定切实可行、务实管用的工程竣工验收管理制度和办法,保证后续工程的竣工验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六十一条、《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279号))第十六条的规定。

(二)对部分施工合同签订不及时的问题,曲靖市城镇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应及时制定切实可行、务实管用的相关合同管理制度和办法,保证后续工程相关合同的签订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四十六条和《云南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条例》第十九条的规定。

(三)对2个工程未执行工程监理制的问题,曲靖市城镇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应及时制定切实可行、务实管用的工程建设监理制管理制度和办法,严格落实工程建设监理制,保证后续工程的管理符合《建设工程监理范围和规模标准规定》和《云南省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修正)》第三十条的规定;

(四)对曲靖市城镇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对工程监理单位的管理不够到位。3家工程监理单位未按《招标文件》要约、投标文件承诺和《监理合同》约定派驻监理人员和投入必要的工程监理检测仪器、设备,不能很好地发挥工程监理的作用的问题,曲靖市城镇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应及时整改,并制定切实可行、务实管用的管理制度和办法,确保各参建单位作用发挥到位。

(五)对未按招标文件要约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承诺签订《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的问题,曲靖市城镇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应严格按照招标文件要约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承诺,对不符合规定的合同条款进行修改。

(六)对造价咨询单位进度产值审核把关不严,存在造价不实的问题,曲靖市城镇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应举一反三,对两家造价咨询单位的审核成果文件进行认真核实,对审核把关不严,造价不实的情况根据合同约定进行处理。

(七)对造价控制管理不够到位,造价咨询单位未严格按照合同约定审核把关的问题,曲靖市城镇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应及时制定切实可行、务实管用的工程造价质量控制管理办法,确保工程造价合理准确。

(八)对项目资金未到位430800万元的问题,曲靖市城镇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应抓紧制定项目资金筹措方案,加大项目资金筹措力度,主动向省、市有关部门沟通汇报,争取中央、省级补助资金和自筹资金安排落实到位,确保项目顺利建成投入使用。

(九)对非医疗板块运营方案尚未上报的问题,曲靖市城镇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应尽快完善方案,报曲靖市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研究批复。

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曲靖市审计局建议:一是曲靖市城镇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在云南省曲靖区域医疗中心建设项目实施过程中,应严格对施工、工程监理、第三方检测、造价咨询等单位的管理,切实履行好项目法人职责,督促各方认真履职尽责,充分发挥各方在工程建设中的作用,防范和化解工程建设风险,有效控制工程造价和建设投资,确保曲靖区域医疗中心如期建成投入使用,早日发挥项目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二是曲靖市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曲靖市城镇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应按照《曲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充实曲靖区域医疗中心项目建设指挥部人员的通知》明确的职责要求,从云南省曲靖区域医疗中心非医疗板块项目及有关产业筹划和培育方面延伸挖掘,进一步完善方案,开辟一条可复制的资产运营路子。

四、审计发现问题整改情况

市城镇投公司高度重视本次阶段性跟踪审计审计调查报告指出的问题,针对问题,积极整改。

(一)对15项已完工并交付使用的前期建设工程未按相关规定进行实质性竣工验收的问题,审计期间,曲靖市城镇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及时制定了《项目管理办法》,保证后续工程竣工验收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已完成了整改。

(二)对部分施工合同签订不及时的问题,审计期间,曲靖市城镇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及时制定了曲靖区域医疗中心建设项目《合同管理办法》,保证后续工程相关合同签订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已完成整改。

(三)对2个工程未执行工程监理制的问题,审计期间,曲靖市城镇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及时制定了曲靖区域医疗中心建设项目《工程建设监理制度》,保证后续工程的管理符合《建设工程监理范围和规模标准规定》和《云南省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修正)》第三十条的规定,已完成整改。

(四)对曲靖市城镇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对工程监理单位的管理不够到位。3家工程监理单位未按《招标文件》要约、投标文件承诺和《监理合同》约定派驻监理人员和投入必要的工程监理检测仪器、设备,不能很好地发挥工程监理的作用的问题,审计期间,曲靖市城镇建设投资有限公司修改完善了《监理单位管理办法》《第三方检测技术服务管理办法》;对3家监理单位人员配备、变更存在的问题按合同约定进行了116.5万元处罚;监理单位调整配备了基本符合要求的监理人员和根据工程进展情况投入了必要的监理检测仪器设备,已完成整改。

(五)对未按招标文件要约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承诺签订《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的问题,2023年3月16日,曲靖市城镇建设投资有限公司与天一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签订补充协议,已完成整改。

(六)对造价咨询单位进度产值审核把关不严,存在造价不实的问题,曲靖市城镇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根据《云南省曲靖区域医疗中心建设项目心脑血管医院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的约定,对云南天一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进行了10万元的处罚,已完成整改。

(七)对造价控制管理不够到位,造价咨询单位未严格按照合同约定审核把关的问题,曲靖市城镇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按照审计建议,结合项目建设实际,并参照股东方云南省城乡建设投资有限公司相关管理制度。制定了《曲靖市城镇建设投资有限公司造价单位管理办法》《曲靖市城镇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施工进度验工计价管理办法》《曲靖市城镇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建设项目预、结(决)算管理办法》《曲靖市城镇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合同评审管理办法》,进一步加强对曲靖区域医疗中心项目造价单位的有效监管,明确对造价工作的具体要求,规范施工现场造价人员行为,确保严格按照《工程造价合同》及法律法规执行,已完成整改。

(八)对项目资金未到位430800万元的问题,2023年2月22日,中央补助资金5000万元已到位,资金尚未到位425800万元,曲靖市城镇建设投资有限公司编制《曲靖区域医疗中心建设项目投融资方案(讨论稿)》,方案中暂定资金筹集途径为:中央补助资金15000万元,省级预算内基本建设投资资金40000万元,政府专项债券112900万元,医院自行筹资购买医疗设备74940万元,银行融资贷款132960万元,曲靖市城镇建设投资有限公司筹集资金50000万元。截至2023年3月16日,已获得批准政府专项债券100000万元,剩余12900万元,根据项目进度在后续批次中积极申报;银行融资贷款已与农业银行、兴业银行等多家金融机构达成合作意向,已完成整改。

(九)对非医疗板块运营方案尚未上报的问题,曲靖市城镇建设投资有限公司于2023年3月16日编制了《曲靖区域医疗中心非医疗运营管理方案(讨论稿)》,由于曲靖市中心医院学科布局、管理模式等问题仍处于研讨深化阶段,未最终明确,故项目投融资方案、非医疗运营管理方案还不具备向市委、市政府汇报的条件,已完成整改。

 

 

曲靖职业技术学院财务管理及往来款情况

专项审计调查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曲靖市审计局2022年4月对曲靖职业技术学院(以下简称曲靖职院)2019年至2021年财务管理及往来款情况进行了专项审计调查。

一、基本情况

曲靖职院是一所经云南省人民政府批准,教育部备案的全日制公办普通高等职业学院,由曲靖市人民政府举办,业务接受云南省教育厅指导。2017年9月,云南省教育厅正式批准筹建;2018年10月,曲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正式印发筹建方案,同时成立筹建工作组,全面开展筹建工作;2019年3月,云南省人民政府正式批复组建曲靖职业技术学院;2019年5月,通过教育部备案;2019年8月28日正式挂牌成立;2019年9月6日,首届新生报到入学。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曲靖职院生源规模为5037人;学费、住宿费、生均拨款收入5,434.56万元;在编教职工人数134人,支出总额1,510.99万元;编外人员人数9人,支出总额19.32万元,经费来源主要为生均拨款。

审计调查结果表明,曲靖职院的财务资料基本能够反映单位财政财务收支情况,单位财政财务收支基本符合预算法和政府会计准则等相关财经法规的规定。但审计调查也发现,曲靖职院还存在超过规定标准发放市级五星级文明单位奖、无依据发放兼职人员劳务费、超范围在单位办公费中列支应由工会经费开支的支出、违规使用三联收据代收费并且未纳入单位财务账内核算管理、自主经营学生食堂比例低于60%和未设立食堂饭菜价格平抑基金、94名符合条件的学生未获得助学金补助等问题。

二、审计调查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超过规定标准多发市级五星级文明单位奖44.64万元。

(二)违规在单位办公费中列支应由工会经费开支的支出6.82万元。

(三)无依据发放兼职人员劳务费52.52万元。

(四)违规使用三联收据代收军训费、体检费等30.55万元。

(五)自主经营学生食堂比例低于60%,未设立学生食堂饭菜价格平抑基金。

(六)94名符合条件学生未获得助学金补助,未实现应助尽助。

三、审计处理情况及建议

对上述问题,曲靖市审计局已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依法出具了专项审计调查报告。1.对超过规定标准多发市级五星级文明单位奖44.64万元,责成曲靖职院全额清退收回,并归还原资金渠道;2.对违规在单位办公费中列支应由工会经费开支的支出6.82万元,责成曲靖职院从工会账户收回资金,归还原资金渠道;3.对无依据发放兼职人员劳务费52.52万元,责成曲靖职院停止依据发放兼职人员劳务费的做法,严格执行国家和我省机关事业单位各项工资政策;4.对违规使用三联收据代收军训费、体检费等30.55万元,责成曲靖职院严格按照代收费管理办法规范票据使用和核算管理,杜绝使用不合法票据和不按规定核算管理的情况再度发生;5.对自主经营学生食堂比例低于60%,未设立学生食堂饭菜价格平抑基金,责成曲靖职院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尽快建立学生食堂饭菜价格平抑基金制度,抑制饭菜价格过快上涨;6.对94名符合条件学生未获得助学金补助,责成曲靖职院严格落实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及资助政策,确保重点保障学生应助尽助,仍在校就读学生应尽快纳入资助系统管理,享受资助优惠政策。

针对审计调查发现的问题,曲靖市审计局建议: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财经法规,规范津补贴和劳务报酬发放行为;规范代收费票据使用和资金管理;按照学院发展规划,加快基础设施建设,不断完善内部管理制度和机制;加强学院资产管理,合理配置和有效利用资产;加强对学院经济活动的内部检查和监督,防范财务风险;精准识别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努力做到应助尽助。

四、审计调查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对审计调查发现的问题,曲靖职院在审计调查期间和审计调查结束后,及时组织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整改工作,结合学院实际,制定整改措施。对超过规定标准多发市级五星级文明单位奖44.64万元,已于2022年6月至10月从职工绩效工资中足额扣回;对违规在单位办公费中列支应由工会经费开支的支出6.82万元,至2022年10月已将资金从工会账户全额退回学院基本账户;对无依据发放兼职人员劳务费,从2022年3月起停止发放,严格执行国家和我省各项工资政策;对违规使用三联收据代收军训费、体检费,学院已对未使用的三联收据进行清理封存,杜绝使用不合法票据和不按规定核算管理的情况再度发生;对自主经营学生食堂比例低于60%,未设立学生食堂饭菜价格平抑基金,由于学院没有学生食堂(学生在曲靖财经学校学生食堂就餐),学院与曲靖财经学校协商,通过承担部分食堂工人工资、食堂维修改造费、购买食堂餐具等途径,尽可能减低食堂运营成本,确保饭菜价格稳定,切实提高学生生活质量;对94名符合条件学生未获得助学金补助,学院全面清查落实,有55名同学仍然在校,其中4名同学入学前已脱贫,3名同学确认自己入学时已不是建档立卡户家庭,7名同学本人告知非低保特困户,剩余41名学生全部纳入2022年秋季学期助学金资助名单,学院进一步做细做实学生资助工作,设立收支专用账户,确保专款专用,应助尽助。

 

 

上海市对口帮扶曲靖市本级2020年至2021年项目资金分配管理使用情况专项审计调查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曲靖市审计局2022年10月对上海市对口帮扶曲靖市本级2020年至2021年项目资金管理使用情况进行了审计。

一、基本情况

曲靖市与上海市宝山区自2017年正式确立东西部扶贫协作关系。按照上海市委、市政府和云南省委、省政府关于深入推进东西部协作工作的要求,市委、市政府全面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了沪滇扶贫协作工作领导小组,并根据机构改革情况,及时调整充实。认真落实沪滇扶贫协作的重大决策部署,深化两地党政领导互访会商,抓好对口帮扶有关事宜的沟通衔接和对接落实工作,严格规范曲靖市沪滇项目资金的管理使用。

上海市对口帮扶曲靖市项目资金中,2020年下达市本级580万元,2021年下达市本级700万元。下达市本级的项目资金,由曲靖市审计局负责审计;分配给会泽县、宣威市、罗平县、师宗县、富源县的项目资金,由相关县(市)审计局负责审计。

审计结果表明,市东西部协作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市乡村振兴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供销社严格执行对口支援项目管理办法和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规范沪滇协作资金财务管理。切实抓好项目实施,深入推进沪滇扶贫协作项目,为如期打赢脱贫攻坚战作出了重要贡献。但审计也发现下达市本级的专项资金支出中,存在申领劳动力转移补助资金相关资料不符合规定的问题。

二、审计发现的问题

2020年10月,曲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曲靖火车站集中开展1次沪滇劳务协作秋季转移就业活动,集中组织欢送500人外出务工,从沪滇协作资金中给予组织单位人均200元补助。参加此次集中欢送活动的云南安耀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向市劳动就业管理服务中心申报转移劳动力413名的补助资金,市劳动就业管理服务中心审核同意给予335人补助共6.7万元。申报材料中没有车票复印件,不符合《曲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关于开展2020年秋季集中组织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活动的通知》中“申报补助需要提供外出务工人员集中转移输出工作台账,身份证复印件,车票复印件”的规定。

三、审计处理情况及建议

对上述审计情况,曲靖市审计局已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依法出具了审计报告。曲靖市审计局建议:市本级项目实施单位要加强项目实施过程的痕迹管理和台账资料收集,做好项目资金支付审核和绩效评价工作,及时掌握资金使用管理情况,充分发挥资金使用效益。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市人利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高度重视,专门安排市劳动就业管理服务中心积极配合,对云南安耀企业管理有限公司申领补助情况进行调查核实。2022年11月22日,云南安耀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主动将已申领的补助资金6.7万元退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计发现问题在审计期间整改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