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计结果公告2023年第2号

发布时间:2023-05-25 17:10:43   索引号:    文号:    来源:曲靖市审计局   

审计结果公告2023年第2号:

 

对曲靖市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2021年度

资产负债损益情况审计结果等

 

2023年第2号

(二0二三年五月二十五日公告)

 

 

目    录

 

1.曲靖市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2021年度资产负债损益情况审计结果

2.云南能源职业技术学院财务管理及往来款情况专项审计调查结果

 

 

 曲靖市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2021年度

资产负债损益情况审计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曲靖市审计局派出审计组于2022年11月19日至12月24日,对曲靖市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市发投集团”)2021年度资产负债损益情况进行了审计。  

一、基本情况

市发投集团2014年2月组建,主要业务依托曲靖市开发投资有限公司。2019年10月,以原曲靖市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为整合主体,整合部分市属企业,重组曲靖市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截至2021年末注册资本170468.35万元,曲靖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履行出资人职责。2021年末拥有全资和控股子公司59家,法人层级有3级,现有正式员工426人,其中集团本部22人,开设银行基本账户1个,一般账户8个,年末存款余额2.82亿元。主要职责是经营和管理市级基本建设资金和其他委托的市级专项建设基金;采取参股、控股、融资、转借款、资产重组等资本经营方式,对市政府安排的基础设施、基础产业、支柱产业、重点建设项目进行投资和经营管理;对市政府授权的国有资产进行运营管理;具体业务涉及土地开发、房地产开发、粮油购销等19项。

审计结果表明,市发投集团(本部)2021年会计核算基本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的要求,会计资料基本客观地反映了2021年度的资产负债损益情况。但审计也发现还存在国有资本投资收益收缴不及时、利润不实等问题。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国有资本收益收缴不及时4603.59万元。

(二)无依据计提财务费用1684.91万元。

(三) 2021年度利润不实288.78万元。

(四)未按时完成2021年薪酬清算 。

三、审计处理情况及建议

对上述问题,曲靖市审计局已依法出具了曲审企报〔2023〕1号审计报告。对国有资本收益收缴不及时4603.59万元问题,责成市发投集团采取有效措施及时收缴并上缴国有资本收益;对无依据计提财务费用1684.91万元问题,责成市发投集团补充完善审批手续及原始依据,调整会计账目;对2021年度利润不足288.78万元问题,责成市发投集团调整会计账目,真实反映2021年度利润;对未按时完成2021年薪酬清算问题,责成市发投集团及时清算2021年度薪酬。

针对存在问题,审计提出以下建议:及时收缴上缴国有资本投资收益;加强债务清理工作;加强财务管理,规范会计核算。

四、审计发现问题整改情况

对此次审计发现的问题,市发投集团高度重视,及时研究部署,周密组织实施,推动整改工作有力有序快速推进,向市审计局报送了整改情况报告。关于国有资本收益收缴不及时4603.59万元问题,已完成整改,市发投集团已于2022年12月31日前收回子公司应上缴的4603.59万元国有资本收益;关于无依据计提财务费用1684.91万元问题,已完成整改,市发投集团已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的规定,调整了会计账目;关于2021年度利润不实288.78万元问题,已完成整改,市发投集团已于2022年8月30日向市财政局缴纳市投融资担保公司上缴的投资收益186.77万元,已收缴2021年曲靖市国有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代收的租金102.01万元;关于未按时完成2021年薪酬清算问题,已完成整改,市国资委于2023年1月5日下发了工资总额清算通知。

 

 

云南能源职业技术学院财务管理及往来款

情况专项审计调查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及《云南省审计厅关于授权审计部分省属高校财务管理及往来款情况的通知》,曲靖市审计局于2022年4月对云南能源职业技术学院(以下简称能源学院)2019年1月至2021年12月财务管理及往来款情况进行了专项审计调查。

一、基本情况

能源学院是负责面向社会提供能源类为主的高职教育和继续教育公益服务、开展科学研究及学术交流的公办高等职业院校,为云南省教育厅所属二级预算单位,内设13个党政机构,9个教学机构,2个群团组织,8个教辅机构。截至2021年12月31日,能源学院生源规模为12491人;学费、住宿费、生均拨款收入19269万元;在编教职工人数301人,支出总额5619.77万元;编外人员人数72人,支出总额572.72万元,经费来源主要为生均拨款。

审计结果表明,能源学院的财务资料基本能够反映单位财政财务收支情况,年度财政财务收支基本符合预算法和政府会计制度的规定。但审计也发现,能源学院还存在违规收取学生食堂水电费、违规收取教材费、应缴未缴财政结余资金等方面的问题。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违规收取学生食堂水电费155.89万元。

(二)应缴未缴财政结余资金24.42万元。

(三)违规收取教材费79.42万元。

(四)自主经营学生食堂比例低于60%。

(五)未设立学生食堂饭菜价格平抑基金。

(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不精准,未实现应助尽助。

(七)在职教职工经商办企业未经学校批准并报备。

(八)未及时清理往来款330.49万元。

(九)未及时核销其他应收款81万元。

三、审计处理情况及建议

对上述问题,曲靖市审计局已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依法出具了审计调查报告及审计决定。1.对违规收取学生食堂水电费155.89万元留在学校专项用于学生食堂平抑基金,确保学生食堂菜价得到有效降低,让广大学生真正享受到实惠;2.对应缴未缴财政结余资金24.42万元作收缴省级财政处理;3.对违规收取教材费79.42万元作收缴省级财政处理;4.对自主经营学生食堂比例低于60%,能源学院应合理设置自主经营学生食堂与引入社会力量经营食堂比例,提高自主经营学生食堂的比例;5.对未设立学生食堂饭菜价格平抑基金,能源学院应尽快建立学生食堂饭菜价格平抑基金制度,并用于学生食堂基本大伙(包括社会企业经营的食堂)进行补贴,抑制饭菜价格过快上涨;6.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不精准,未实现应助尽助,能源学院应严格落实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及资助政策,确保重点保障学生应助尽助,仍在校就读学生应尽快纳入资助系统管理,享受资助优惠政策;7.对在职教职工经商办企业未经学校批准并报备,省审计厅已统一移送有关部门处理;8.对未及时清理往来款330.49万元,能源学院应对往来款项及时清理结算,不得长期挂账;9.对未及时核销其他应收款81元,能源学院应按规定调整账务及核销已批准的其他应收款81元。

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曲靖市审计局建议:规范学生食堂管理及代收费管理;规范在编教职工兼职或者在职创办企业管理;加强对政府会计准则、准则应用指南、政府会计制度等政府会计标准体系的学习,规范账务处理;整合完善学生数据资源,精准识别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努力做到应助尽助。

四、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学校专题研究部署整改工作,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整改方案。违规收取学生食堂水电费155.89万元;应缴未缴财政结余资金24.42万元;违规收取教材费79.42万元;未设立学生食堂饭菜价格平抑基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不精准,未实现应助尽助;在职教职工经商办企业未经学校批准并报备;未及时清理往来款330.49万元7个问题已整改完成,自主经营学生食堂比例低于60%及未及时核销其他应收款81万元2个问题分阶段整改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