曲靖市人民政府关于市六届人大二次会议第89号建议办理意见的函

发布时间:2023-09-20 09:20:00   索引号:    文号:曲政函〔2023〕117号   来源:曲靖市人民政府   

孙金良代表:

你提出的《关于加大会泽国家级历史文化名城保护的建议》(第89号),交由曲靖市人民政府办理,经认真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成立正处级的会泽国家历史文化名城管理委员会

会泽县印发《中共会泽县委办公室会泽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充实会泽县历史文化名城保护管理委员会的通知》(会办通〔2023〕11号)、《会泽县历史文化名城保护管理委员会关于设立会泽历史文化名城保护管理委员会咨询委员会、办公室和工作组的通知》,由县委书记、县长兼任管委会主任,设立咨询委员会、办公室和9个工作组,管委会下设办公室在县城市综合管理局(县名城保护管理局),负责做好管委会日常事务;并成立咨询委员会,人员由管委会成员单位和民间协会会员组成。

(二)积极争取名城保护资金,开展名城保护工作

近年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积极向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汇报名城保护有关工作,为会泽名城保护工作争取省级专项资金1776万元。其中,用于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编制费用40万元,历史文化名城风貌提升项目资金800万元,古城街区改扩建项目资金936万元。

二、下步工作

(一)积极争取上级资金

结合会泽县历史文化名城现状及城市发展需要,科学制定2023至2025年度重点项目计划,强化名城基础设施建设力度,着力补齐短板,持续加大对历史建筑修缮力度,不断提高名城品质,打造宜居宜业宜游的历史文化名城。同时,依托会泽历史文化保护与利用项目、会泽县城市棚户区(老街片区)改造项目,城市排水防涝项目,提前谋划,多渠道争取国家和省级资金支持,实施历史文化名城提升改造。

(二)理清思路,实施分类保护

遵循《曲靖市会泽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条例》,严格落实“管、控、修、复”和“改造、经营”八字工作思路,进行名城保护管理及利用。“管”好一片,“控”制乱拆乱建,“修”缮一批,“复”原一些,按照规划的流线脉络和总体要求,为达到提升名城品位、完善名城功能、提升经营档次、改善市民生活质量的目的,对现有建筑进行适当拆除或功能“改造”,以“经营”凸显其价值,实现持续发展。确保历史文化名城“古风犹存、骨架不散、内涵丰富、功能完善、显其价值、持续发展”。

(三)加强宣传,调动全民参与名城保护

名城保护与利用要想见成效,既离不开各级各部门的关心帮助,也离不开社会各界的鼎力支持,更离不开广大市民的理解参与。为此,必须把宣传发动工作作为一项重点工作常抓不懈,真正让名城保护与利用深入人心,初见成效,逐步形成“各级各部门共同关心关注、社会各界积极献计献策、广大市民主动参与支持”的良好氛围。

(四)合理利用,谋划名城价值

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城市发展之间的竞争也更加激烈,尤其是随着中国(云南)自由贸易试验区相关工作的深入推进,以及渝昆高铁建成通车,会泽的发展必将迎来前所未有的历史机遇。为此,我们一定要抓住机遇、乘势而上,励志前行把会泽的历史文化软实力转变为核心竞争力,真正将历史文化名城打造成为推动会泽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强力引擎,实现保护名城就是发展经济的双重目的,彰显名城价值。

感谢你对政府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以上答复,如有不妥,请批评指正。

曲靖市人民政府

2023年9月20日

(联系单位:市政府办公室秘书四科  联系电话:0874—31259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