曲靖市人民政府关于市六届人大二次会议第42号建议办理意见的函

发布时间:2023-09-19 17:08:00   索引号:    文号:曲政函〔2023〕110号   来源:曲靖市人民政府   

尹锦等4名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加强农村生活垃圾处置能力的建议》(第42号),交由曲靖市人民政府办理,经认真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2016年以来,市委、市政府把提升城乡人居环境工作摆在更加突出的重要位置,全市共投入资金5.75亿元用于乡村垃圾治理及设施建设,其中,争取省级“一水两污”垃圾项目补助资金1.36亿元,省级人居环境提升补助资金0.67亿元,市级财政共投入5000万元为集镇购置垃圾清运车辆218辆,县级投入垃圾处理设施3.22亿元。目前,全市乡镇农村生活垃圾主要采取“户分类、村收集、镇转运、县处置”、“户分类、村收集、就近就地处理”和“户分类、村收集、镇处置”3种方式处理。全市建城区以外有105个涉农乡镇(街道),其中,61个乡镇(街道)垃圾转运到县城焚烧处理;37个乡镇(街道)建有垃圾热解站;7个乡(镇)未建设无害化垃圾处置设施和转运设施(具体为沾益区菱角乡,陆良县活水乡、龙海乡,会泽县五星、鲁纳、上村、驾车乡),仍采用简易填埋方式处理。全市镇区生活垃圾设施覆盖率89.52%(全省设施覆盖率为78.02%),镇区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92.95%;14515个村庄已有14074个实现生活垃圾设施覆盖,设施覆盖率96.96%(全省设施覆盖率为59.74%),农村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83.48%(全省农村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72.36%),共配置1吨以上垃圾清运车520辆,共配置垃圾箱39689个。

二、工作开展情况

(一)建立健全一体化垃圾收运处置体系。目前,曲靖市正在起草《曲靖市加强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建设管理和生活污水治理实施方案》,主要从合理确定治理模式,聚焦源头管控做好“户减量”工作、聚焦村庄卫生做好“组保洁”工作、聚焦定点收运做好“村收集”工作、聚焦适用管用做好“乡(镇)转运”工作、聚焦规范处置做好“县处理”工作、整治非正规生活垃圾堆放点、提高营运管理水平”等8个方面进一步明确了城乡生活垃圾收运处置工作重点。同时,按照“污染付费、公平负担、补偿成本、合理盈利”的原则,各地发改部门结合辖区实际,制定“两污”处理收费指导意见,农村地区按照“村民自治”原则,采取“一事一议”的方式,综合考虑村集体经济状况、农户承受能力、处理成本等因素,按程序合理确定“两污”收费标准,全面启动“两污”处理费征收工作。

(二)加快推进乡镇生活垃圾中转站建设。按照城乡生活垃圾处理一体化三年行动计划要求。2022至2024年,全市计划总投资4.44亿元在110个涉农乡镇(街道)新建农村生活垃圾中转站119座,按照“能快则快”的原则,2023年全市计划新建垃圾中转站51座,截至目前,51座中转站建设任务全市共完成16座,完工率31.37%,开工准备及前期工作的35座。

(三)开展全市农村垃圾排查治理。曲靖市委办、曲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曲靖市深入开展农村垃圾排查整治专项行动方案》,部署开展全市农村垃圾治理专项工作。针对农村生活垃圾填埋场问题隐患,农村生活垃圾热解站和中转站垃圾处理不及时问题隐患,农村垃圾违规堆放等方面存在的问题进行排查整治。

(四)加强宣教,从源头上减少垃圾污染。充分运用各种媒体对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进行全方位、多角度、立体式的宣传,积极开展专项督导,宣传先进、鞭策后进,形成比、学、赶、超的工作氛围,充分调动社会各界参与垃圾治理的积极性、主动性,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引导大家养成良好的环境卫生行为习惯,实现生活垃圾源头减量。

三、下步工作

持续完善生活垃圾收运处置机制。引导社会资本参与农村生活垃圾设施建设,进一步完善城乡生活垃圾处理收费制度,规范资金使用管理,促进垃圾收运、处理各环节可持续运行。到2023年底,城乡一体化生活垃圾处理费收费政策体系基本形成;到2024年底,建立完善生活垃圾处理收费长效机制,实现城乡一体化生活垃圾处理费收费全覆盖。

感谢你们对政府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以上答复,如有不妥,请批评指正。

曲靖市人民政府

2023年9月19日

(联系单位:市政府办公室秘书四科  联系电话:0874—31259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