曲靖市人民政府关于市六届 人大二次会议第83号建议办理意见的函

发布时间:2023-09-15 11:34:00   索引号:    文号:曲政函〔2023〕90号   来源:政府办公室   

李俊惠代表:

你提出的《关于加强农业综合行政执法能力建设的建议》(第83号),交由曲靖市人民政府办理,经认真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把农业综合行政执法人员纳入公务员或参公人员管理

根据《中共曲靖市委办公室 曲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深化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的实施意见等五个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曲办发〔2020〕1号)、《中共曲靖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曲靖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有关事项的通知》(曲农〔2020〕102号)要求,县(市、区)成立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实行“局队合一”体制,由县(市、区)农业农村局局长兼任执法大队队长,负责行政区域内农业领域行政执法。按照“编随事走、人随编走”原则,全市锁定编制508人,其中,会泽县编制60名、划转58人、在岗24人。关于执法机构性质、人员编制和人员身份,《中共曲靖市委办公室 曲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深化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的实施意见等五个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曲办发〔2020〕1号)明确,“农业综合行政执法人员不同性质编制保持现状,待中央和省级明确政策后,逐步加以规范。”目前新一轮全省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已启动,有关机构性质、人员编制、人员身份将进一步明确。

二、关于把农业综合行政执法经费列入财政预算予以保障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8〕118号)明确要求“地方各级行政执法机关要结合执法实际,将执法装备需求报本级人民政府列入财政预算”;《曲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切实加强农业综合执法工作的通知》(曲政办函〔2020〕139号)明确要求“各级人民政府要将农业综合执法运行经费、执法装备建设经费、罚没有毒有害物品处置经费等纳入同级财政预算,确保满足农业综合执法工作需要,不断改善执法条件,提高执法装备水平,保障各项工作有效开展”。会泽县将积极争取把农业综合执法运行经费、执法装备建设经费、罚没有毒有害物品处置经费等纳入同级财政预算,确保农业执法有效开展。

三、关于全面提高农业综合行政执法装备水平

根据《农业农业部关于印发全国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基本装备配备指导标准的通知》(农法发〔2019〕4号)和《财政部、司法部关于印发综合行政执法制式服装和标志管理办法》(财行〔2020〕299号)要求,把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基本装备、执法制式服装购置经费纳入各级财政保障。目前市级积极争取给各县(市、区)配备了2套农业综合行政执法箱,富源县、罗平县、师宗县、陆良县自行完成执法制式服装购置工作。会泽县将积极争取把执法装备、执法制式服装购置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算,配全配齐执法装备,配置执法制式服装,切实提高执法能力和树立农业执法形象。

四、关于落实执法人员有毒有害卫生津贴

2015年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下发《关于调整农业有毒有害保健津贴和畜牧兽医医疗卫生津贴的通知》(人发〔2015〕99号),体现了党中央、国务院对农业和畜牧兽医事业单位从事有毒有害传染危险工作职工的关心和重视。农业执法涉及种子、农药、兽药、化肥、畜牧兽医等领域,应当符合有毒有害保健津贴范围。截至目前,富源县、宣威市已全部纳入本级财政。会泽县将积极争取把农业执法人员纳入有毒有害保健津贴和畜牧兽医医疗卫生津贴范围。

感谢你对政府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以上答复,如有不妥,请批评指正。

 

曲靖市人民政府

2023年9月15日

(联系单位:市政府办公室秘书五科  联系电话:0874—312248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