曲靖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110kV让田输变电工程项目核准的批复

发布时间:2023-12-07 11:17:00   索引号:    文号:曲发改基础〔2023〕46号   来源:曲靖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曲发改基础〔2023〕46号

曲靖供电局:

你局报来《曲靖供电局关于110kV让田输变电工程项目核准的请示》(曲电函〔2023〕101号)及有关材料收悉,市发展改革委委托市人民政府投资项目评审中心组织专家及市直相关部门于2023年11月3日对项目进行了审查,11月15日收到《曲靖市人民政府投资项目评审中心关于110kV让田输变电工程项目申请报告的评审意见》(曲投审发〔2023〕59号)。现就该项目核准事项批复如下:

一、为满足曲靖市马龙区北部片区负荷增长供电需求,同时优化片区10kV电网结构,提高供电能力及供电可靠性,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曲靖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曲靖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曲靖市能源局关于进一步明确电网建设项目用地报批有关事项的通知》等规定,同意建设110kV让田输变电工程,项目代码:2307-530300-04-05-519541,项目建设性质为新建。

二、建设单位

云南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曲靖供电局。

三、建设地点

马龙区、曲靖经开区。

四、主要建设规模

(一)主变部分

本期新建2台容量为50MVA的主变压器。

(二)线路

1.110kV线路

110kV三岔变~让田变线路,P01~P04段为本期新建,新建路径长3.8千米,N08~P07段为原通道拆除重建,重建段路径长2.4千米,全长6.2千米;110kV让田变~轿子山变线路,J01~J04段为本期新建,新建路径长1.4千米,N57~N61段为铁塔沿用,更换导地线,N57~N61段路径长1.2千米,全长2.6千米。

2.10kV线路本期新建9回10kV线路。

(1)10kV让田Ⅰ回线由变电站西北方向出线π接10kV轻工业Ⅰ回线,接至10kV轻工业Ⅰ回线N56杆,线路全长约0.404千米,均为架空线路。

(2)10kV让田Ⅱ回线由变电站西北方向出线π接10kV张安屯线,接至10kV张安屯线N64杆,线路全长约0.565千米,均为架空线路。

(3)10kV让田Ⅲ回线由变电站西北方向出线π接10kV轻工业Ⅰ回线,接至10kV轻工业Ⅰ回线N47杆,线路全长约0.203千米,其中架空线路0.173千米,电缆0.06千米。

(4)10kV让田Ⅳ回线由变电站西北方向出线π接10kV张安屯线,接至10kV张安屯线N47杆,线路全长约0.651千米,均为电缆线路。

(5)10kV环湖Ⅰ回线由变电站东北方向出线至10kV环湖Ⅰ回线新建#1环网柜(医科专科学校路口),线路全长约4.532千米,其中架空线路1.04千米,电缆3.492千米。

(6)10kV东光Ⅰ回线由变电站西北方向出线至东光工业园区,接至10kV工业园Ⅱ回线N131塔形成联络,线路全长约4.349千米,其中架空线路3.391千米,电缆0.958千米。

(7)10kV东光Ⅱ回线由变电站西北方向出线至东光工业园区,接至10kV让田线N42塔形成联络,线路全长约4.349千米,其中架空线路3.391千米,电缆0.958千米。

(8)10kV鸡头村Ⅰ回线由变电站西北方向出线至鸡头村工业园区,线路全长约2.454千米,其中架空线路2.252千米,电缆0.202千米。

(9)10kV鸡头村Ⅱ回线由变电站西北方向出线至鸡头村工业园区,线路全长约2.624千米,其中架空线路1.712千米,电缆0.912千米。

(三)对侧

220kV三岔变:新建1个至让田变110kV出线间隔(目前,110kV三轿线未接入三岔变)。

220kV轿子山变:利用已有110kV三轿线出线间隔,本期无需扩建,但需新更换保护装置,其需接入原监控系统,并修改相关标识牌。

(四)二次部分

建设配套二次设备及通信系统。

(五)土建部分

本期新建110kV让田输变电工程变电站占地总规模1.1736公顷,站内道路采用H形布置,道路宽度4米,转弯半径9米,满足站内大件运输及站内消防要求。

五、项目估算总投资及资金筹措

项目估算总投资为8328万元,建设所需资金由企业自筹。

六、核准项目的相关文件

《曲靖市能源局关于曲靖供电局开展“十四五”第四批新增电网建设项目前期工作的批复》《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用字第530300202300203号),《云南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印发曲靖供电局110kV让田输变电工程可行性研究评审意见的通知》(云电规划〔2023〕475号),《中共曲靖市马龙区委政法委员会备案证明》《中共曲靖经济技术开发区工委政法委备案证明》《曲靖市马龙区人民政府关于110kV让田输变电工程变电站站址及线路路径走向意见的复函》(马政函〔2023〕13号),《曲靖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关于曲靖供电局110kV让田输变电工程线路路径走的批复》(曲开复〔2023〕36号)。

七、依据《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16号)第五条规定,项目单位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招投标规定,工程勘察、设计、建筑工程、安装工程、监理、设备、重要材料等实行公开招标。

八、项目建设单位要按照有关部门的批复许可文件,认真落实环境保护、水土保持、用地、规划、安全生产等方面的要求,并办理完善工程建设国家相关法律规定的手续。在确保工程质量安全和进度要求等前提下,在重点工程项目中“应用尽用、能用尽用”以工代赈,帮助当地群众就近务工实现增收。

九、如需对本项目核准文件所批复的有关内容进行调整,必须以书面形式报告我委,并按照有关规定办理。

十、本核准文件自印发之日起有效期限2年。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的,项目单位应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届满前的30个工作日之前向我委申请延期。项目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也未按规定申请延期的,或虽提出延期申请但未获批准的,本核准文件自动失效。

 

曲靖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3年11月16日